招标
选取原东北镇政府浩淼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拆除工程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县政府19届42次常务会议 常务会议精神,兹有中江县中医医院新建综合业务大楼项目已竣工验收,根据该项目消防施工设计图,规划条件书要求需对原东北镇政府浩淼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进行拆除,拟对该建筑物进行拆除。为确保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医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挂网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资质的拆除单位进行施工,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比选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原东北镇政府浩淼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拆除项目
2、拆除地点:中江县中医医院
3、拆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主体建筑、附属设施、绿化带等
4、拆除内容:
- 主体拆除(含建渣清运出医院-倾倒场地自行解决)
- 基础拆除(含建渣清运出医院-倾倒场地自行解决)
- 场地拆除(含建渣清运出医院-倾倒场地自行解决)
- 场地找平,做C25混凝土地坪(厚度15公分)--切伸缩缝
- 原建筑外围线路拆除
- 原建筑外围线路恢复
- 现场安全防护
5、拆除方式:机械拆除、人工拆除等
6、拆除时间:预计拆除时间,具体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7、拆除安全措施:拆除方作为专业从事拆除工作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负责制定和执行拆除安全方案。这包括对拆除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拆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所有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个人防护装备等。如因拆除方的疏忽或不当操作导致意外发生,拆除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拆除废物处理:拆除产生的建渣物分类处理,遵循相关环保法规
9、拆除项目及清单:项目预算金额,包括拆除费用、运输费用、建渣处理费用等。
10、采购人:中江县中医医院
11、地址:中江县一环路北段818号
12、采购预算:11万元,资金来源:医院自筹。超过采购预算(含单价预算)的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江县中医医院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江县中医医院采购办办公室报名时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的身份证明;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①收原件,②、③、④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请自备U盘或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5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29日15时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开标地点:中江县中医医院(中江县一环路北段818号)医技楼三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江县中医医院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北段818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838-721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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