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8个项目审计(结/决算)工作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金额
321.1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700127-ad85-4602-9afc-ae14587ab898
预算金额321.14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超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元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建秋191871329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8个项目审计(结/决算)工作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8个项目审计(结/决算)工作服务单位17700127-ad85-4602-9afc-ae14587ab898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7700127-ad85-4602-9afc-ae14587ab898 | ||
建设规模: | /17700127-ad85-4602-9afc-ae14587ab898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6-07 1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807430) |
备注: |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3年4月23日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蔡超 |
办公电话: | 0871-648737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元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建秋 |
办公电话: | 19187132950 | 移动电话: | 1918713295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300096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8个项目审计(结/决算)工作服务单位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6-1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6-28 09:30 |
开标地点: | 晋宁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21.1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8个项目审计(结/决算)工作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已满足实施条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为会计师事务所。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拟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人(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若未载明有效期,须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会计师事务所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须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页);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或审核)业绩和1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绩;提供合同或审计报告或审核意见书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 |
其他: |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9-2021)或(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开始提供)。 拟配备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①拟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人(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若未载明有效期,须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拟派项目造价服务成员:至少3人(不含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③会计师事务所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须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页);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自行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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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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