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五峰营销部其他烟叶配套物资(收购设施、发酵设施)采购澄清与修改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wf2023049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717-67510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1
公告正文
2023年五峰营销部其他烟叶配套物资(收购设施、发酵设施)采购 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0 10:25
原公告主题:
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2023年五峰营销部其他烟叶配套物资(收购设施、发酵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类型:农用物资
地区:湖北省
开标日期:
2023年五峰营销部其他烟叶配套物资(收购设施、发酵设施)采购
澄清与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YCWF202304901
项目名称:2023年五峰营销部其他烟叶配套物资(收购设施、发酵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二、修改信息:
修改事项:招标公告内容
修改内容:“ 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书;(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附件九承诺函”)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4、投标人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天眼查)
5、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以刑事裁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6、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对不良和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等。(招标人提供查询结果)
(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
“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3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提供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https://wenshu.court.gov.cn/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贪污贿赂罪”)。(提供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作出延期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如下:
“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9日08时30分到2023年8月15日17时30分,修改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9日08时30分到2023年8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原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修改为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修改日期:2023年08月10日
三、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2号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717-58212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二路20号上海春天商务大厦1906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717-6751091、1334977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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