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lx-rmyy-nltsxm-23b-2022
预算金额33.8万元
招标公司木垒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慧0994-2223310
中标公司乌鲁木齐一阳天佑商贸有限公司2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MLX-RMYY-NLTSXM-23B-2022
二、项目名称: 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 | 1 | 套 | 报价:298000(元) | 乌鲁木齐一阳天佑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1355号澳龙广场商业及商务办公综合楼1栋7层B座办公2号房 | 91650100564394834T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 | 中央胎心监护仪 | 理邦仪器 | 1 | 298000 | 胎心监护仪:F9 Express; 中央监护仪:MFM-CNS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淮龙,郭春乐,段龙,王桂娟,刘晓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7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木垒县人民医院
地 址:木垒县科教西路150号
联系方式:0994-483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园写字楼A座20楼
联系方式:0994-2223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慧
电 话:0994-222331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doc招标文件-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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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doc 招标文件-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doc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医院合同编号:MLX-RMYY-NLTSXM-23B-2022招标文件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
第四章设备技术参数2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项目编号:MLX-RMYY-NLTSXM-23B-2022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采购需求:采购中央胎心监护仪1套(国产),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338000.00元预算金额:338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
(2)供应商须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上述证书或凭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在职单位社保明细证明(不接受单位汇总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写字楼A座20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7月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前以密封形式现场递交至: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写字楼A座20楼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200元/份。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写字楼A座20楼2003室名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994-4831777联系人:刘东亮名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医院
监督投诉电话:0994-4827294联系人:李俊萍名称: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3.财政监督电话电话:0994-2223310项目联系人:黄慧
1.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备生产或销售单位。1、项目说明总则投标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内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项目名称\n | \n木垒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十三包采购\n |
\n2\n | \n建设单位\n | \n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医院\n |
\n3\n | \n建设地点\n | \n木垒县人民医院院内\n |
\n4\n | \n招标范围\n | \n采购中央胎心监护仪1套(国产)。(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n |
\n5\n | \n资金来源\n | \n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n |
\n6\n | \n质量要求\n | \n合格标准\n |
\n7\n | \n工期要求\n | \n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n |
\n8\n | \n质量保修期\n | \n1.本品由商家提供运输、安装服务,且安装到指定位置。\n2.本品验收合格后由厂家质保三年,终身维护,如设备出现问题,供货方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解决问题。如果当场不能解决问题由商家提供备用机到本品修复合格为止,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免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n3.医师一名培训15天、护士一名三甲医院为期15天的专业培训。\n4.有网络接口费的由中标商承担。\n |
\n9\n | \n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n |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n(2)供应商须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n(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n |
\n10\n | \n资格审查方法\n | \n资格后审。\n |
\n11\n | \n投标有效期\n | \n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n |
\n12\n | \n投标保证金\n | \n投标保证金:陆仟伍佰元整;(转账或电汇,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中转出)\n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存到采购代理公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出具的交款回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公司换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及所投标段。\n单位全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北京南路支行帐 号:3004801419200102339行 号:102885080148\n备注: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需携带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收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全称。\n |
\n13\n | \n踏勘现场\n | \n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n |
\n14\n | \n投标文件份数\n | \n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1份(未加密的全套PDF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版及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U盘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修正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密封)。具体详见总则18.2、18.3条款\n |
\n15\n | \n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n | \n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n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n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前以密封形式现场递交至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写字楼A座20楼会议室。\n供应商开标时须手持查验的资料:详见总则22.4条款\n |
\n16\n | \n开标时间\n | \n开标时间:2022年7月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n开标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写字楼A座20楼会议室\n |
\n17\n | \n评标方法\n | \n综合评分法\n |
\n18\n | \n评标委员会\n的组建\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相关专业等方面的专家4人\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n |
\n19\n | \n投标最高限价\n | \n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380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n |
\n20\n | \n履约保证金\n | \n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n履约保证金递交: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n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n |
\n21\n | \n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n | \n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n |
\n22\n | \n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n | \n电子版投标文件逐页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应尽量盖在每页空白地方或字少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n纸质版投标文件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规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n |
\n23\n | \n支持中小企业发展\n | \n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n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n |
\n23\n | \n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n | \n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n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n |
\n23\n | \n政府采购信用担保\n | \n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n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n |
\n23\n | \n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n | \n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n |
\n24\n | \n中标服务费\n | \n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采购人约定供应商如果中标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及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下浮20%收取。\n |
\n25\n | \n招标文件费\n | \n售价200元/包,开标现场缴纳。\n |
\n26\n | \n其他内容\n | \n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n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n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n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n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n |
2.2.1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承诺的供货周期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2.2本项目的供货周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8项所述;2.1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见前附表第4项所述;2、招标范围、供货周期、质量及其它1.3本项目的送货场地已基本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能满足项目进度要求。1.2招标组织与安排:本次招标由采购人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招标工作。
资金来源:4.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4、投标费用3.2资格审查方法见第三章。3.1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3、合格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将问题以文件形式(包括信函、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发送至1572445529@qq.com,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予以答复和澄清,澄清纪要、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招标文件的澄清6.2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6.1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招标文件的组成5.1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
9.1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3采购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按规定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8.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8.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前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为使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8、招标文件的修改
(4)法人代表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投标声明函(1)投标函10、投标文件的组成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保证金(9)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8)耗材清单一览表(7)备品、备件清单及维保期期满后相关维修配件清单一览表(6)投标报价明细表(设备、材料、系统费用及其他费用)(5)开标一览表
12.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12、投标报价11.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纸型统一采用A4纸,所有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有手写体(需签名的除外)。11、投标文件格式(12)其他资料(1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14.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4.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4、投标有效期13.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3、投标货币12.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合计总报价必须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及其它必需服务的报价。且包含一切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
(2)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5.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2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采购人指定帐户。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5、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本项目不允许有替代方案。(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5)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中标人无故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文件的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纸质版投标文件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规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电子版投标文件逐页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应尽量盖在每页空白地方或字少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人授权代表人全权代表签章;(1)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备注:1)需要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自行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且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缺一不可。纸质投标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未加密的全套PDF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版及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电子版U盘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修正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密封)。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纸规格打印,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或编排页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纸质版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法人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6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供应商印章。(4)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2)项目名称;(1)供应商名称;18.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电子版U盘”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19.4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19.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9.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1供应商应在须知前附表15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递交18.4未按本章第18.1项或第18.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1.3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2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款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0、迟交的投标文件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utm=sites_group_front.2ef5001f.0.0.93bd8a30ed1511eaaf14d191e973a4b4),账号登陆或插入CA锁登录,登录后选择当天所投项目并进行签到,等候开标;(1)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网址:22.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2.1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采购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2、开标21.4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
(7)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之内解密,解密成功的供应商由待解密变为已解密,证明解密成功;(6)采购人和监督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5)开标时间已到,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4)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纪律;(2)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停止接受投标文件,确认供应商数量是否符合开标要求;
供应商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22.4开标时查验的资料22.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退给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10)开标结束。(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唱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8)响应文件全部解密完成后,开启标书信息;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标处理: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注:(现场验证由采购人和监督人审查)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现场资格审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人名称\n | \n审查项目\n | \n结论\n | ||||||||
\n投标人名称\n | \n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n | \n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n | \n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代理公司开具的收据原件;\n | \n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n | \n供应商近三年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网页打印(需显示查询时间及网址,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日内)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n | \n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n | \n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必须包含增值税或营业税或所得税其中之一,并提供缴费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或完税证明;投标人近半年零缴税,须提供近半年税务系统中纳税申报截图(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信息作为证明材料,其中:成立时间不满半年的企业,零缴税仅须提供成立以来税务系统纳税申报截图;成立时间未超过1个月的一般纳税人,或者未达到季报周期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合理说明或免税证明;\n | \n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n | \n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上述证书或凭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证明文件)。\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24、评标会议(6)供应商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5)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订和标记的;
2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开标休会期间,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采用封闭式方式进行。25、评标24.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8、算数错误的修正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相应性的投标。27.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27.1开标后,评委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审。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6.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2、中标通知书31、中标公示30.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提交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0.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供应商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35、重新招标合同协议书签署之前,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履约保证金33.3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3.2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工作程序如下: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3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36、不再招标
附表1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详见附表1、附表2)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资格审查表\n | |||
\n序号\n | \n类型\n | \n要求\n | \n要求说明\n |
\n1\n | \n营业执照\n | \n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n | \n出具企业营业执照\n |
\n2\n | \n特定资质\n | \n(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n(2)供应商须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n(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n | \n按照审查要求出具证明材料\n |
\n结论(通过或不通过)\n | |||
\n备注:1、若“通过”请在该供应商格内打“√”,若“不通过”则打“×”,其他情况请另附文说明。\n |
评分指标分配(按100分计算,报价得分占30分,技术和商务得分占70分)1.详细评审评分因素及分值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进入以下详细评审。附表2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符合性审查表\n | |||
\n序号\n | \n类型\n | \n要求\n | \n要求说明\n |
\n1\n | \n报价\n | \n报价要求\n |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2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1.4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n |
\n2\n | \n商务资信\n | \n投标文件的编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n |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2 供货周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n2.3 质量保修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n2.4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总则第23条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情形的。\n |
\n3\n | \n技术\n | \n投标文件的编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n |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3.1 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3.2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n |
\n结论(通过或不通过)\n | |||
\n备注:1、若“通过”请在该供应商格内打“√”,若“不通过”则打“×”,其他情况请另附文说明。\n |
三、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除根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供应商串通投标以外,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若投标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其评标价格=投标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6%)+投标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政府相关部门认定文件认定)。2.评分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n | \n分值\n | \n评审内容及规则\n | \n得分\n | |
\n经\n济\n部\n分\n | \n价格得分\n | \n30分\n | \n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n特别提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 | \n |
\n商务部分\n | \n标书制作\n | \n2分\n | \n投标文件目录、页码指向准确,不准确的每项扣0.2分,参数偏离表中表述不准确的每项扣0.3分。参数偏离表表述与技术检验报告等印证资料不一致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 | \n |
\n商务部分\n | \n相关业绩\n | \n5分\n | \n提供投标方近三年(2019年至今)投标供应商同类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5分。(评审时以标书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扫描件等需要加盖公章认定)。\n | \n |
\n商务部分\n | \n服务能力\n | \n7分\n | \n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并在本地有技术支持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昌吉相邻地州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在昌吉州有服务机构的得2分。\n提供常用备品备件和消耗品明细及价格清单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备件、消耗品价格最低者得1分,其他不得分。\n响应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好的合理的维护维修服务方案的(质保期,维修响应时间等),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审时以提供服务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n质量保修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加2分。\n | \n |
\n技术部分\n | \n关键(核心)技术参数\n | \n10分\n | \n技术参数中标注“★”或“●”号的为关键(核心)参数,关键(核心)技术参数完全满足得10分,否则不得分。\n | \n |
\n技术部分\n | \n其他技术指标\n | \n42分\n | \n1、投标产品的一般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2分;由专家评审,逐条确定是否达到技术参数要求,参数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n2、投标产品鼓励先进性,所提供产品技术指标和性能(影响产品质量实质性参数)(包括核心参数)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和性能的可加分,每一项正偏离加2分,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n(评审时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以参数偏离表对应技术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技术支持资料为准,未提供或者不能验证相关参数的,视为负偏离,按上述第一条标准扣分)\n | \n |
\n技术部分\n | \n安装技术水平\n | \n4分\n | \n疆内有专门联络员(名单、缴纳社保证明)得1分;配备2名以上安装技术人员,得1分;设备安装技术负责人有相应安装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得1分;对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操作有培训方案,方案合理得1分。\n | \n |
\n总得分\n | \n | \n |
⑥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或同一人联合投标的;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配备成员出现同一人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合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一是总报价相近,但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没有合理的解释;二是总报价相近,且其中数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三是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②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多处一致的;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出现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按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同时,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供应商总得分为各专家打分总得分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四、总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⑦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1.主机:电脑1套,WINDOWS10操作系统一、主机参数:中央胎心监护仪(一托八)技术参数(1套)第四章设备技术参数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七、完成评标报告
1.7.可显示床边机中任意床位的监护胎儿参数。1.6.有线、无线网络可混合连接,可以连接≥256台床头机。1.5.中央监护系统两套,医生办公室和护士站各一套,操作便捷(包含显示器、打印机)。1.4.配备院内胎儿中央监护专儿系统软件。1.3.打印机:激光高速打印机1台1.2.显示器:≥21寸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2台。
2.2.转床功能、重点床位监护,实现数据的无缝连接。2.1.在监护的过程中,可以实现任意窗口的冻结功能,随意的查看监护的病例曲线。2、多客户端并进行管理功能,可实现多个主机同时对监护病例进行操作,互不影响。1.10.监护界面可以根据接入的床位的多少,自动显示实际接入的有效床位。1.9.单屏可显示≥64床监护版面,多屏显示时,可以扩展≥8个以上的屏幕,实现多位置多屏幕的显示。1.8.监护病例自动开始、自动停止、自动保存功能。海量储存病例,随时查阅储存病例。
1.监护参数:胎心率、宫缩、胎动、血压、脉率、血氧、呼吸、体温、心电主要技术参数分机8台,标配8台推车。2.5.自动诊断功能:针对孕期监护仪和产时监护的步态临床表现,分别做出“无刺激实验检测20分钟”和“宫缩实验检测40分钟”两种自动诊断报告,系统具有实时在线自动分析系统,自动诊断包含自动诊断结果的判断和自动评分方法两种方式。2.4.全中文界面;必须能够和我科室原有的TS9101超声微机胎儿监护仪进行网络连接。2.3.具有断电自动保存功能。
★7.具有精确地胎心率基线:系统具备实时对当前胎心率曲线做出精确的胎心率基线诊断。6.具有评分功能:系统在自动监护20分钟后,在打印出的胎心率曲线上会自动标注“加速”、“减速”“周期变异”“振幅变异”等临床自动诊断结果,并作出评分结果。5.具有胎儿监护自动诊断功能。4.超声频率:1.0Mhz3.超声探头:多晶体、宽波束、脉冲工作方式2.显示屏:≥12寸彩色液晶屏
13.无创血压测量范围:0~260mmHg12.血氧饱和度和测量:70%~100%11.脉率测量范围:30~150bpm10.胎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9.宫缩压力:0~100压力单位8.胎心率测量范围:30~240bmp
19.打印方式:内置热敏打印机★18.多种报警方式:胎心率过速、过缓报警、监护时间到提示、打印机缺纸报警等17.报警范围:多种档次可调16.呼吸率测量:波形显示15~120次/分★15.心电测量:五导联30~300bpm14.体温测量:数字显示15~45℃
2.本品验收合格后由厂家质保三年,终身维护,如设备出现问题,供货方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解决问题。如果当场不能解决问题由商家提供备用机到本品修复合格为止,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免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1.本品由商家提供运输、安装服务,且安装到指定位置。四、其他要求22.胎儿监护系统软件具有国家软件著作权证书21.支持有线/无线联网功能,可与产科中央组成联网系统20.打印输出:宽行打印152MM
以上所有费用由中标商承担7.热敏打印纸50卷。6.电极片50包。5.监护仪导联线2套。4.有网络接口费的由中标商承担。3.医师一名培训15天、护士一名三甲医院为期15天的专业培训。
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货物类)一、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合同文件买方(名称)的(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定,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合同书签署日期:卖方:买方:
e.投标文件d.合同通用条款c.合同专用条款b.中标通知书a.本合同书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数量:本合同货物:2.货物和数量(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含澄清文件)f.招标文件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4.付款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3.合同总价
名称:(印章)买方: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质量保证金后生效。6.合同的生效。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开户银行: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名称:(印章)卖方:帐号:
1.定义二、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电话:邮政编码: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知识产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技术规范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5.装运标志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包装要求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毛重/净重: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目的地:收货人代号:装运标志:合同号:
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6.交货方式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装运通知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6.2卖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9.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9.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9.技术资料付款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8.付款条件
10.4如果卖方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0.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质量保证9.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卖方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1.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1.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将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书。11.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检验和验收10.5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2.2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索赔11.5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3.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3.1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3.延迟交货12.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卖方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买方将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5.不可抗力14.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14.违约赔偿
17.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7.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7.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木垒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6.税费
18.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8.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8.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8.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8.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8.1在卖方违约或出现下列情形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8.违约解除合同
20.转让和分包19.1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9.破产终止合同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22.通知21.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1.合同修改20.3买方允许分包的内容,可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20.2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0.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整体转让。
25.履约保证金24.1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4.适用法律23.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23.计量单位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C.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标人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B.支票、汇票。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25.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25.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5.1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专用条款26.2本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26.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6.合同生效和其它25.5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履约担保函不予退还。25.4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6.交货方式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1.6卖方:本合同买方系指:。1.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1.定义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9.1合同生效后7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货物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9.技术资料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设备到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验收合格人员培训完成后付合同价款的30%,剩余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8.付款方式:6.2卖方应在货物发出7天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6.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10.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年。,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10.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质量保证:9.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验收小组制作验收备忘书,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组成:。验收程序:验收地点:11.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天内组织验收。11.检验和验收:
17.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以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4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不可抗力:12.3索赔通知期限:28天。12.索赔: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6.2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和卖方各执份。26.合同生效和其它25.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木垒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单位地址:供应商:(盖单位章)(合同编号:)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正(副)本
2、投标声明函1、投标函目录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8、耗材清单一览表7、备品、备件清单及维保期期满后相关维修配件清单一览表6、投标报价明细表(设备、材料、系统费用及其他费用)5、开标一览表4、法人代表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招标单位名称)一、投标函12、其他资料1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保证金9、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签约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担保。5、拟委任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项目质量达到。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质量保修期为年。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仔细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项目的内容并承担任何质量保修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供应人:(盖单位章)9、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元)。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关于贵方20年月日关于“”的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供货和售后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医院:二、投标声明函日期:年月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供应人:(盖单位章)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双面)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2、委托代理人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在职单位社保明细证明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被授权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注册于(地区的名称)(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本次采购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四、法人代表授权书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五、开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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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投标总报价(人民币)\n | \n大写: \n小写: \n | ||||||
\n交货期:\n | \n | \n质保期:\n | \n | ||||
\n报价总说明:\n | \n | \n质量标准:\n | \n |
供应商:(盖单位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六、投标报价明细表(设备、材料、系统费用及其他费用)2、投标单位如果需要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报价说明中填写;投标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注:1、“交货期”指签订合同之日起,多少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设备、材料、系统及其他)\n | \n品牌\n | \n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原产地\n | \n制造商名称\n | \n单价(元)\n | \n总价(元)\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费用\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总报价 大写: 小写:\n |
4.合计总报价必须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及其它必需服务的报价。3.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如果不提供详细报价明细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七、备品、备件清单及维保期期满后相关维修配件清单一览表5.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备品、备件\n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制造商\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元)\n | \n总价(元)\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质保期外的约定供货价格承诺期限\n | \n | \n | \n | \n | \n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八、耗材清单一览表3.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2.本表中所列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仅供采购人选购时用。注:1.相关维修配件价格,为质量保证期期满后约定期限内,采购人如向中标单位采购配件时中标人所作出的承诺供货价。(约定期限时间由各投标人单独承诺)日期:年月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耗材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制造商\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元)\n | \n总价(元)\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供货价格承诺期限\n | \n |
3.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2.本表中所列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仅供采购人选购时用。注:1.采购人如向中标单位采购耗材时中标人所作出的承诺供货价。(约定期限时间由各投标人单独承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注:投标人必须按所投产品的真实技术参数逐条对应填写(官方宣传彩图),若复制粘贴招标参数,按无效标处理。此表可延伸。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九、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4.根据项目存在耗材则填写,没有耗材可不填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投标产品名称\n | \n招标规格参数\n | \n投标规格参数\n | \n偏离\n(正/无/负)\n | \n说明\n |
\n1\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附: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我方(单位名称)已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元交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十、投标保证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十一、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真\n | \n | \n网址\n | \n | |||
\n本公司所属行业\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项目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
\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 \n | \n从业人员人数:\n | \n专业技术人员\n | \n | |||
\n注册资金\n | \n | \n从业人员人数:\n | \n从业人员人数:\n | \n专业技术人员\n | |||
\n开户银行\n | \n | \n从业人员人数:\n | \n其他人员\n | \n | |||
\n账号\n | \n | \n从业人员人数:\n | \n从业人员人数:\n | \n其他人员\n | |||
\n近2年财务简况\n | \n年度净资产: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n年度净资产: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注\n | \n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附: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医疗机械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职责分工\n | \n姓名\n | \n年龄\n | \n学历\n | \n专业\n | \n职务\n | \n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n | \n从事类似工作年限\n | \n备注\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3、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表说明:包括项目实施人员、培训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并附相关证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用户名称\n | \n项目名称\n | \n中标金额(万元)\n | \n验收结果\n | \n备 注\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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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 \n | \n | \n | \n |
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后的截图等证明文件。1、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注: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次,由供应商自行编制。供应商可自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补充其他资料。十二、其他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扫描件等需要加盖公章认定。此表可向下延伸。
8、企业承诺及优惠服务措施7、设备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方案6、技术参数符合程度5、维修服务方案4、质量保证措施3、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机构
(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若有请如实填写,若无可不填写)9、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供应商:(盖单位章)附:政府相关部门认定文件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若有请如实填写,若无可不填写)10、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为(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若有请如实填写,若无可不填写)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附:政府相关部门认定文件
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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