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成交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h-2022-zc116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招标联系人毛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婷18205186211
中标公司中国旅游集团旅行服务有限公司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H-2022-ZC116
二、项目名称: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旅游集团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国旅大厦1103室
成交金额:5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 服务范围: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迎庆、张美文、张海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活动代理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按中标价格* 0.8%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8779883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5楼
联系方式:1820518621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
电 话:18205186211
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采购文件.doc 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采购文件.doc2022年11月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项目编号:JSZH-2022-ZC116项目名称: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合同条款25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9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项目编号:JSZH-2022-ZC116一、项目基本情况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采购需求: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为进一步扩大“水韵江苏”国际影响力,不断深化对俄罗斯宣传推广效果,拟在俄罗斯设立江苏旅游推广中心,承担江苏在设立地旅游形象宣传和旅行社联络、线路推广工作。最高限价:5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响应文件提交备注: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资料上传、费用支付以及审核所需的时间,下载者必须在时间段内完成所有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能够获取电子磋商文件。第三步:文件下载——江苏中衡招标投标服务平台软件应用服务费事项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自行登录系统获磋商文件。第二步:缴纳江苏中衡招标投标服务平台软件应用服务费——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缴纳江苏中衡招标投标服务平台软件应用服务费100元(费用一旦缴纳,任何情况不予退回),支付至支付宝账户:3338781713@qq.com,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费用缴纳成功后,将付款记录截图上传至系统中。备注:相关材料提交完成后,需经代理公司人员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告知。第一步:资料上传——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方式:登录以上网址进行投标单位资料上传;资料包含: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一份PDF版本文件于系统中上传);备注:所有材料提交完成后,需经代理公司人员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告知。获取方式:登录网址(https://www.51consult.cn/)点击右侧快捷通道中的“进入投标系统”进行以下操作:
六、公告期限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3楼会议室时间:2022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3楼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2.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1.本项目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87798831采购人:毛工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名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205186211联系人:李工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5楼名称: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总则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18205186211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项目编号 | JSZH-2022-ZC116 |
4 | 分包 | 无 |
5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李工联系方式:18205186211 |
6 | 采购人 | 名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毛工联系方式:87798831 |
7 | 最高限价 | 5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
8 | 磋商保证金 | 无 |
9 | 磋商文件获取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0 | 勘察现场或答疑 |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 |
11 | 响应文件接收 |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21日9:0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3层会议室 |
12 | 响应文件数量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 |
13 | 磋商时间及地址 | 时间:2022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3层会议室磋商要求:参加磋商的代表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磋商。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到场人员需出示苏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需携带48小时核酸报告且全程必须佩戴口罩。如不符合以上要求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参加磋商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4 | 响应文件完整性 | 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必须要有签字和盖章,否则响应无效。 |
1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16 | 关于联合体磋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17 | 封装要求 | 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2、各供应商须单独封装的材料: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18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9 | 代理服务费用及评审费用 | 本次采购活动代理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按中标价格* 0.8%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专家评审费只提供签收凭证。 |
20 |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 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人认可后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2.2“服务”或“货物”是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或货物。2.1“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定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1、适用法律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政策功能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响应,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响应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响应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现场响应二、响应文件编制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响应,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6响应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5.5响应产品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5.4供应商应逐一说明响应产品品牌、型号、产地、性能参数。5.3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编制在响应文件中。5.2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应答。5.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完成响应。
6.4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6.3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响应产品如果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5.7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7.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响应文件的组成6.8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7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6.6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采购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商务条款偏离表》;(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要求条件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磋商申请及声明;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3)服务承诺;(2)项目实施方案;(1)△《技术条款偏离表》;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采购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5)合同条款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3)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采购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报价表》;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9.2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9.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送交给磋商申请人。更改后的响应文件应同样按照响应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在内外层包封标明“更改”或“撤回”字样)和递交。9、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盖章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8、磋商保证金:本项无需提供。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9.7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9.6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文件不能修改和撤回;9.5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9.4响应文件须固定装订成册。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磋商、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9.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11、磋商组织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磋商(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2.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文件中用“斜体加下划线”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2.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2、磋商程序11.2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1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2.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1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12.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8终止(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5)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评审13.2评定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及诚信记录评分的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3、评定成交标准(7)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4.2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4.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承诺及服务水平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5.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5、编写评审报告14.6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14.5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4.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16、签订合同15.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2)评审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16.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品采购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6.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6.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16.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8.2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8、质疑1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7、询问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8.5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18.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诚实信用19.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财政厅投诉。19、投诉18.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8.6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承诺及服务水平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纪律,扰乱磋商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0.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0.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5(小数点保留两位)。 | 15 |
2.1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需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推广中心工作,在境外有固定宣传和展示点,及时了解我省境(涉)外文旅推广重点主题和活动,同时摸清俄罗斯情况,有针对性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推广战略规划方案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全面、切实可行且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较为全面、具可行性及针对性得6分;方案无缺漏、具一定的可行性及针对性得4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针对性较差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8 |
2.2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需按时向采购人提供目标市场年度调查和调研报告方案,调查报告应数据真实有效,问卷设计科学合理,内容形式丰富,分析透彻。专家根据供应商针对目标市场提供的市场调研分析方案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全面、切实可行且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较为全面、具可行性及针对性得6分;方案无缺漏、具一定的可行性及针对性得4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针对性较差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8 |
2.3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需建立目标市场主要旅行商、境外及驻华文旅机构企业和媒体资源库,帮助省内主要涉外旅行社与境外旅行商建立沟通合作桥梁。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人脉资源方案横向比较供应商关于建立旅行商、文旅机构企业和媒体资源库数量和内容:数量最多、内容最全面得8分,其余依次得6分、4分、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8 |
2.4 | 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目标市场关于开发和完善含江苏旅游的线路产品方案进行打分:方案详细全面、切实可行且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较为全面、具可行性及针对性得6分;方案无缺漏、具一定的可行性及针对性得4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针对性较差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8 |
2.5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提供以下至少5种宣传推广方式:①在目标市场举办同业交流会、推介会、座谈会,开发和拓展“水韵江苏”线路和产品境外销售渠道。②邀请组织目标市场的主流旅行商、媒体、旅游达人等代表来江苏踩线,深度考察体验江苏文旅资源和产品。③参加目标市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文旅展会(博览会),展示“水韵江苏”文旅形象,通过多种形式向当地民众宣传推广江苏文旅资源和产品。④参加当地大型公众宣传活动,或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租用场地,搭建展台,通过派发资料、互动答疑、销售产品等方式面向社区公众主体推广江苏旅游。⑤在目标市场主流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新媒体等)定期投放江苏文旅形象宣传广告,发布江苏文旅活动、文旅资讯、旅游产品、线路以及江苏文旅活动的新闻报道。⑥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和消费特点设计印制符合当地受众思维、语言习惯的宣传资料(包括手册、折页、单页、海报、电子杂志、小纪念品等),文字应以目标市场当地官方语言为主。提供针对每种宣传推广方式的具体宣传推广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次和规模、展会名称、参展或活动举办次数、媒体和投放方式等采购需求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数量要求。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具体宣传推广方案进行评分:推广方式达到5种,方案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针对性强且符合采购需求要求得30分;推广方式达到5种,方案较为全面、具可行性及针对性、基本符合采购需求要求得20分;推广方式达到5种,方案不全面、可行性、针对性较差得10分;提供的推广方式不足5种者得5分;未提供针对每种方式的具体宣传推广方案者不得分。 | 30 |
3 | 增值服务 | 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供应商承诺提供额外增值服务内容的(应以能对项目运营产生实质性加乘效益为衡量标准),经专家认可一致得5分。提供的增值服务需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 5 |
4 | 人员配置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组人员组成结构的合理性、专业性(包括技术实力、人员数量、人员配置及安排、人员从业经验、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后评分:人员构成及分工最为合理、专业性强,对比最优者得8分;人员构成及分工合理性一般、专业性一般者得5分;人员构成及分工合理性、专业性较差得2分。提供项目组成员履历、相关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 8 |
5 | 服务承诺 | 供应商承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会擅自变更本项目组成员且在采购人提出具体服务要求后,承诺能在两小时内做出有效响应的,得4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未提供者不得分。 | 4 |
6 | 业绩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类似营销推广经验及案例的,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反映相关信息。 | 6 |
合计 | 分值合计 | 100 |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2、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说明: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4.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推广中心工作,在境外有固定宣传和展示点,及时了解我省境(涉)外文旅推广重点主题和活动,同时摸清俄罗斯情况,有针对性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主合作伙伴的背景资料、拟设立推广中心的地址、负责人情况介绍等。(一)制定推广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扩大“水韵江苏”国际影响力,不断深化对俄罗斯宣传推广效果,拟在俄罗斯设立江苏旅游推广中心,承担江苏在设立地旅游形象宣传和旅行社联络、线路推广工作。第四章采购需求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针对目标市场开发和完善含江苏旅游的线路产品(不少于5条),产品线路主题和内容须注重文旅融合,符合当地目标人群的喜好。所有对外宣传推广展现内容中均需醒目标注“水韵江苏”宣传标识。响应文件中需注明开发的线路产品数量。(四)产品线路开发3.建立目标市场主要旅行商、境外及驻华文旅机构企业和媒体资源库,帮助省内主要涉外旅行社与境外旅行商建立沟通合作桥梁(不少于50家)。协助省文旅厅邀请组织驻华文旅机构和企业代表参加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等文旅主题活动。响应文件中需注明拟建立旅行商、文旅机构企业和媒体资源库数量。(三)维护人脉资源2.服务期结束时提供目标市场年度调查和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应数据真实有效,问卷设计科学合理,问卷调查不少于200份,报告内容形式丰富,分析透彻,不少于4000字。(二)开展市场调研分析
9.在目标市场主流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新媒体等)定期投放江苏文旅形象宣传广告,发布江苏文旅活动、文旅资讯、旅游产品、线路以及江苏文旅活动的新闻报道。响应文件中需注明具体媒体、投放方式、时间、频率、预期投放效果(阅读量、曝光量、到达量、浏览量、互动量等)。8.参加当地大型公众宣传活动,或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租用场地进行宣传(至少1次),至少购买或搭建一个独立展位,通过派发资料、互动答疑、销售产品等方式面向社区公众主体推广江苏旅游。响应文件中需注明公众活动名称、活动地点、场次、规模、天数、展位数量、工作人员数量。7.参加目标市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文旅展会(博览会)(至少1次),需至少购买一个独立展位,展示“水韵江苏”文旅形象,通过多种形式向当地民众宣传推广江苏文旅资源和产品。须有相关新闻宣传和参展总结。响应文件中需注明展会名称、参展次数、购买展台数、参展形式和参展工作人员数量。6.邀请组织目标市场的主流旅行商、媒体、旅游达人等代表来江苏踩线,深度考察体验江苏文旅资源和产品(至少1个团次)。线路设计安排注意传统经典和新兴文旅产品相结合,踩线形式多样(参观、考察、座谈、体验等)。每个踩线团参加单位不少于6家,在江苏停留不少于5天。须有相关新闻宣传和踩线报告。响应文件中需注明组团次数、参加单位数量、踩线形式、踩线城市和天数。5.举办同业交流会、推介会、座谈会(至少1次),开发和拓展“水韵江苏”线路和产品境外销售渠道。活动应主题鲜明,针对性强,活动对象须为当地重要旅行商、文旅机构及媒体代表,须有当地文旅管理部门或协会或中国文化中心/旅游办事处代表参加。主要目的在于推动“水韵江苏”旅游产品进入当地主要旅行商销售渠道。每次会议活动规模不少于12家单位。须有相关新闻宣传和活动总结。响应文件中需注明活动举办地点、形式(线上线下、推介、展示、交流等)、次数和参加单位数量。(五)推广与宣传(5-10项自选至少5项)
第五章合同条款项目执行期间,按季度提供阶段报告;在项目结束时,提供整体效果评估报告。(七)提供报告在满足项目采购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可额外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能对项目运营产生实质性加乘效益),包括但不限于落实或协助文旅部、省委、省政府、我驻外使领馆以及省文旅厅开展“水韵江苏”境(涉)外传播及推广,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增值服务无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响应文件中需列明具体增值服务及方案。(六)增值服务10.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和消费特点设计印制符合当地受众思维、语言习惯的宣传资料(包括手册、折页、单页、海报、电子杂志、小纪念品等),文字应以目标市场当地官方语言为主。宣传资料主要采用省文旅厅现有资料版本印制,可另外印制少量产品手册或特色宣传册(须经省文旅厅审核同意),总数不少于1000册。纪念品突出江苏文旅元素,须有“水韵江苏”标识。响应文件中需注明资料类型和数量。
供应商: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
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地址: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2、具体服务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建设项目执行方案。国家/地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吸引目标客源市场对江苏文旅的关注。设立并运营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加强与国家/地区重点旅行商、文旅机构等的合作,针对目标客源市场开发并销售含江苏旅游的线路产品。通过多种形式向当地文旅业界、媒体和公众宣传推广江苏文旅资源和产品。不断提升“水韵江苏”在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元),项价款在乙方“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负责沟通处理并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第四条权利保证4、其他。3、成交通知书;2、分项报价表;1、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建设项目执行方案;
第七条合同款支付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项目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如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服务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书面协商确定。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乙方对外播发的涉及甲方的相关新闻信息报道须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对于发布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和媒体行业规则,由乙方负责审核把关。第五条质量保证
(3)服务期满,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及执行方案完成所有项目内容,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佐证材料,甲方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后在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即人民币(大写)元(¥元)。(2)协议中期,乙方向甲方提交半年工作总结和佐证材料,甲方组织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计划完成工作,乙方须在30日内(自甲方通知之日起算)完成整改。否则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价款,并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详见第九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推广中心工作计划和方案,甲方确认计划方案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元);3、付款条件及方式: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第八条合同期限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4、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第十条项目履约验收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确认或鉴定,其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的违约赔偿金。8、乙方在承担本条第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本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3、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及考核专家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甲方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实施的监测及评估,在合同中期和期满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及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案。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诚实信用(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分项报价表附件2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建设项目执行方案附件1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 (盖章) | 乙方(供应商):(盖章)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成交通知书附件3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注:供应商根据格式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目录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2.我方的报价为(大写)元;(小写)¥元。1.我方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磋商要求,我方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根据贵方江苏旅游(俄罗斯)推广中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致: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8.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6.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月未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5.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我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已满。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电话:地址:12.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联系方式为:11.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0.一旦我方成交,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按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9.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传真: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致: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三、报价表(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或服务整体功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表
响应报价 | 合计 | 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 ||
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型企业 | (填写“是”或“否) | ||
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填写“是”或“否) | ||
供应商是否属于监狱企业 | (填写“是”或“否) |
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项报价表3、《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按上述要求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型企业”“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产品、服务名称 | 项目内容 | 单价 | 数量 | 单项合计价 | 备注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资格证明文件四、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需产品或服务逐项报价,每项单价应包括场地费、人员费、物料费、宣传费等。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条款偏离表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 | 是否偏离 |
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条款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如有偏离必须在上表列明,否则视为响应。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 | 是否偏离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七、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如有偏离必须在上表列明,否则视为响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项目类型 | 签约及服务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致: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注:按采购文件要求及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等,附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_____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主要设备有:。(若有)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企业声明函格式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若有)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并提供相关文件)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如供应商能够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字样。1、如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的,须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声明函,供应商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并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备注:
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致: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附件、供应商承诺函注: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声明人:(盖章)(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最后报价表附表、最后报价表日期:年月日
1 | 项目名称 | |
2 | 项目编号 | |
3 | 供应商名称 | |
4 | 最后报价 | 大写: 元 |
4 | 最后报价 | 小写:元 |
注:最后报价表需提前打印好空白表格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参与磋商的授权委托代表,在磋商过程中进行最后报价的阶段,填写好最后报价提交给磋商小组。日期:年月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