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十堰农商行安防系列产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技防产品类(4标段:自助设备智能预警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zb-synsh-2024-004
预算金额5800.00元
招标联系人程波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晓丽1592615500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十堰农商行安防系列产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技防产品类(4标段:自助设备智能预 警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SYNSH-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十堰农商行安防系列产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技防产品类(4标段:自助设备智能 预警分析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堰农商行安防系列产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技防产品类(4标段:自助设备 智能预警分析系统); 人讽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t, (001十堰农商行安防系列产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技防产品类(4标段:自助设备智 能预警分析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 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 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七、其他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15号武当国际园A座 联系人:程波 电 话: 0719-8652533 电子邮件:3004690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 联系人: 马晓丽 电 话:15926155005 电子邮件: 6051357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Sk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十堰农商行安防系列产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技防产品类(4标段: 自助设备智能预警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十 堰农商行安防系列产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技防产品类(4标段:自助设备智能预警分析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堰农商行安防系列产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技防产品类(4标段:自助 设备智能预警分析系统) 2.2招标编号:DHZB-SYNSH-2024-004 2.3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入围 数量产品类型最高限价 (单位/元)备注
自助设备智能预警分析系统24路自助设备智能预警主机5800.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投标4
投标限价5800.00
2.4交货地点:十堰农商行(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有效期内安全保卫部门每年牵头负责 对中标人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有效期满后 可顺延,直至下次公开招标为止,考核不合格的将动态淘汰,并书面通知中标人;若在 服务期限内,省联社办公室针对本项目有文件调整时,依据新的文件执行并做调整)。 2.7在选型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 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招标入的最终 认可。 注:1)投标人对本项目可提交一个或多个标段的响应,但每类产品只允许申报一 个型号的货物,且对于申报的每个标段内的各类产品均必须有申报的货物响应,招标 文件中有特定要求的除外。 2)投标人的响应以标段为单位,协议、合同授予也以标段为单位,不允许拆标段
响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鄂农信办发<2021>97号文件的要求,且注册 资本金必须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 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兼容接入湖北农信现有的安 防系统和平台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及相应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不正当竞争等恶性事件 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企业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 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及工作人员因违约、不恰 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均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的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后的时间; 3.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木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的采购(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 书); 3.9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为国产品牌的,投标人应为该品牌的原厂商;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结果为准); 3.11投标人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3.1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标段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 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4 月 10 日至2024年 04 月 1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 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 字楼7号楼12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要求所列的所有 内容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 月07_日09 时_00 分,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 写字楼7号楼12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_05月07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 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6.3其他: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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