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煤山镇国康光电科技年产8GW异质结光伏电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兴县煤山镇国康光电科技年产8GW异质结光伏电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长兴县煤山镇国康光电科技年产8GW异质结光伏电池项目经同意建设,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国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兴太湖海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113179㎡,约169.78亩,总建筑面积约73829㎡,最大跨度 27 m,内设生产车间、空分站、氮氧罐区、化学品库、硅烷站、特气站1#、特气站2#、特气站3#、动力站、危废库、门卫1、门卫2、废水处理站等等。 项目地点:长兴县煤山镇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长兴县煤山镇国康光电科技年产8GW异质结光伏电池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扩初(如有)(含扩初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配合(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建安工程施工、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施工和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 ① 设计范围:包括扩初(如有)(含扩初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幕墙、强弱电、设备、工艺、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人防、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广场、停车位、雨污水等)、市政道路、电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② 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三通一平、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设备、工艺、暖通、装修、消防、市政配套、亮化、地下室、人防、智能化、外立面、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施工)及设备购置等。 ③ 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未列入施工范围专业工程的配合管理服务;专项设计配合(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施工图纸审查、环评报告编制、水保方案及监测验收报告编制、施工图日照分析、节能评估、卫生防疫、消防手续;规划公示、施工许可证办理、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分摊等)、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工规证规费(档案管理费)、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含周边道路、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和裂缝监测等)、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实体检测、幕墙及门窗四性检测、管线检测、防雷检测、低压检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含以上所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服务费。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270 日历天。 工程总投资:约 50000 万元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确保“飞英杯”优质工程奖。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主要负责人应有岗位说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A类证书。 (二)投标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EPC总承包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4、EPC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EPC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在建工程包括限额以下所有工程)。 (三)其他要求: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3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1年12月28日起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8日9:00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由于疫情原因,送达投标文件的单位,需佩戴口罩,经测温、登记后进入交易中心,投标文件“即交即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太湖海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兴国商务楼1号楼 地 址: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邮 编:313100 邮 编:313100 联系人:周工 联 系 人:郑工、吴工 电 话:0572-6750331 电 话:0572-6250311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