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聊城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包一二次)
金额
16.4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jc2024-609-lc
预算金额16.44万元
招标公司聊城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635-717068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635-29923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聊城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包一二次)
项目概况
聊城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6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JC2024-609-LC
2.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包一:164427.23元
5.最高限价(如有):包一:164427.23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聊城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包一为软硬件保障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2、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609招标六部(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方式:来人购买或邮寄。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说明:①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聊城市公安局
地 址: 聊城市昌润路
联系方式: 0635-7170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联系方式: 0635-2992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刘工
电 话: 0635-2992311
2024年8月26日
项目概况
聊城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6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JC2024-609-LC
2.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包一:164427.23元
5.最高限价(如有):包一:164427.23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聊城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包一为软硬件保障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2、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609招标六部(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方式:来人购买或邮寄。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说明:①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聊城市公安局
地 址: 聊城市昌润路
联系方式: 0635-7170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联系方式: 0635-2992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刘工
电 话: 0635-2992311
2024年8月2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