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高新区城市停车场(南玻路)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30.3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jxz(2023)-031号
预算金额230.3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琨18672662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4
公告正文
宜昌高新区城市停车场(南玻路)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高新区城市停车场(南玻路)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3-420550-04-01-472924)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Z(2023)-031号
  2、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城市停车场(南玻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2303470.96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303470.96元
  6、采购需求:停车场面积8146.71平方米,泊位供给量27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场平整硬化、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消防工程、停车场安防系统等。(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6.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6.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4.2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6.6.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 人,可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
  6.6.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6.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6.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2022年12月-2023年2月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单位。
  6.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9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谈判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做好记录,报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6.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工程谈判。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作进谈判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6楼)
  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无授权的仅需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接受谈判响应文件)。
  2、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昌市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6楼)
  3、方式: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否则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
  2、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昌市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6楼)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谈判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汕头路5号
  联系方式:15571755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6楼
  联系方式:1867266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琨
  电话:1867266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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