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YH2022-05024
三.采购项目名称:绍兴网、越牛新闻APP一体化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绍兴网、越牛新闻APP一体化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
1 |
项 |
10 |
绍兴网、越牛新闻APP一体化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新媒体平台由北京思拓合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在使用过程中平台稳定。为保障平台服务需求的一致性及满足服务配套要求,且不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平台维保服务仍有北京思拓合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八.拟定供应商:北京思拓合众科技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单萍萍 |
高工 |
绍兴市中等专业学院 |
2 |
张瑜 |
高工 |
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 |
杨海燕 |
高工 |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
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新媒体平台由北京思拓合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在使用过程中平台稳定。为保障平台服务需求的一致性及满足服务配套要求,且不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平台维保服务仍有北京思拓合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款第1条: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鉴于以上情况,绍兴网、越牛新闻APP一体化平台维保服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北京思拓合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论证意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坚栋
联系电话:0575-88615862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静
联系电话:0575-88776697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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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报告1.pdf
16.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