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翼爱音乐】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爱音乐全国电视屏K歌专区内容合作及运营支撑服务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
金额
2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14-04d-2024-d-a16866c01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莹020-87188773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玉凤186201813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爱音乐全国电视屏K歌专区内容合作及运营支撑服务项目(重新比选)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爱音乐全国电视屏K歌专区内容合作及运营支撑服务项目(重新比选) (项目编号:ZB-14-04D-2024-D-A16866C01),比选人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结算比例,最高结算比例分别为内容合作:50%,运营支撑:3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结算比例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近3年(2021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电视屏运营项目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1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5人
(1)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2)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不少于4人,其中要求配备运营负责人不少于1名,须具备5年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运营支撑人员不少于1名、开发支撑不少于1名、设计师不少于1名,须具备3年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
(3)团队管理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项目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换,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新配备的人员不得低于原团队人员的资质条件,并须经甲方确认。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
(4)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列表(须注明驻点人员和职务)、承诺函、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等材料。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27日起)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7)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参选保函等等,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账户转出。
2.4其他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18号电信广场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刘莹
电 话:020-87188773
电子邮件:liuy.ua@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06室(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刘玉凤、巫克纯、张浩林、冯靖圆、钟龙华、李兴岚、冯志文
联 系 人:冯志文
电 话:18620181305
电子邮件:fengzw@gcbidding.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1686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爱音乐全国电视屏K歌专区内容合作及运营支撑服务项目(重新比选) (项目编号:ZB-14-04D-2024-D-A16866C01),比选人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2024-2025年爱音乐全国电视屏K歌专区内容合作及运营支撑服务项目(重新比选) | ¥2,200,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全国 |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内容 |
1 | 内容合作 | 主要内容包括: 1、内容数量及质量要求:合作期间需提供K歌内容不少于6万条,所提供的K歌内容需为优质热门内容,且新热K歌内容的清晰度需达到高清及以上。内容类型需包含流行、经典、影视、儿歌等K歌类型,并且可按需求提供指定歌手清单、指定曲目输出对应的K歌内容。 2、内容版权使用范围:可在全国范围内(中国大陆)电视屏中使用,包括IPTV、OTT等电视屏形式。 3、内容合作模式:K歌内容由爱音乐整合至电视屏产品中,且内容由爱音乐统筹运营管理,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K歌内容合作、SDK或APK合作。 4、内容提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介质传递、接口传输。 |
2 | 运营支撑 | 主要内容包括: 1、负责所属K歌专区运营:负责所属K歌专区的运营及更新工作,利用所提供的K歌内容进行内容运营,包括内容整理、内容专题策划、专区日常运营及更新、数据分析等。要求每周更新,每周至少上线3个内容专题。 2、利用所属K歌内容发展音乐增值产品订购用户:利用所属K歌内容在全国电视屏平台发展音乐增值产品订购用户,或通过自有渠道、互联网渠道等进行引流,要求每周更新内容专题,每个季度完成1个营销活动,每个季度新增订购不少于3000户,并监控内容专题或活动的数据转化情况(如订购量、转化率、内容点播等)。 3、负责所属K歌专区设计及开发:按照爱音乐在全国范围内的电视屏业务的开发及设计规范,进行K歌专区的设计及开发。 4、提供信息安全服务与专区服务:负责专区内容的信息安全审核与保障,负责专区服务,承接客户投诉,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7*24小时),要求及时响应,出现影响用户体验或客户投诉的问题,需在24小时内解决并反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结算比例,最高结算比例分别为内容合作:50%,运营支撑:3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结算比例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近3年(2021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电视屏运营项目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1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5人
(1)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2)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不少于4人,其中要求配备运营负责人不少于1名,须具备5年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运营支撑人员不少于1名、开发支撑不少于1名、设计师不少于1名,须具备3年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
(3)团队管理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项目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换,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新配备的人员不得低于原团队人员的资质条件,并须经甲方确认。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
(4)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列表(须注明驻点人员和职务)、承诺函、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等材料。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27日起)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7)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参选保函等等,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账户转出。
2.4其他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18号电信广场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刘莹
电 话:020-87188773
电子邮件:liuy.ua@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06室(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刘玉凤、巫克纯、张浩林、冯靖圆、钟龙华、李兴岚、冯志文
联 系 人:冯志文
电 话:18620181305
电子邮件:fengzw@gcbidding.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1686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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