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2022-sy2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桂月0771-211587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8
公告正文

平陆运河工程项目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平陆运河工程项目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2022-SY2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陆运河工程项目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2,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50%+自筹25%+国有资金(银行贷款)2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概况

平陆运河始于西江干流西津库区南宁横州市平塘江口,跨沙坪河与钦江支流旧州江分水岭,经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沿钦江干流南下进入北部湾钦州港海域,全长约 135公里,按内河I级航道标准建设,可通航5000吨级船舶,设有马道、企石、青年三个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为双线船闸,预留三线船闸建设条件。总体线路划分成5个区段,分别为沙坪河段、分水岭段、钦江干流段、钦江城区段和入海口近海段航道。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平陆运河工程项目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2.2 工作内容

(1)平陆运河工程项目环境监测及对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项目全过程环保咨询服务、服务期内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水生生态监测、大气监测、声环境监测、移民环境监测、鸟类监测、海水水质监测、海洋沉积物监测、海洋生态监测、红树林监测、牡蛎监测、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线路航拍等。

(2)平陆运河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项目全过程水保咨询服务、服务期内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线路航拍等。监测范围为整个项目建设区,面积为 8656.48hm2 ,水土保持监测分区划分为航道建设区、枢纽建设区、企石枢纽库区、淹没抬田区、裁弯取直造地区、堆存场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导流工程区、料场区等10分区进行监测。

2.3 计划服务期:

平陆运河工程项目建设工期:54个月,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

(1)环境监测及对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时间:工程开工建设至运营期三年后为止,监测期约:90个月;其中施工期54个月,运营期36个月。

(2)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时间: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 2022 年 9 月至 2027 年 12 月,共64个月。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红树林保护和渔业资源保护等相关规范、规定、标准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

2.5 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要求

2.5.1 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相关要求

(1)环境监测相关要求

监测单位应按期向发包人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计及实施计划(方案)、监测年(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等。特殊监测时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14天内提交监测报告(一式六份)。

(2)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要求

按发包人的时间要求及进度进行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包括环保验收相应的专家咨询、负责协调环保验收相应的会议等),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类影响》(HJ/T394—207)要求,在环保验收阶段编制《平陆运河工程环境保护阶段验收调查报告》,在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编制《平陆运河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确保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顺利通过。

(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环境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的要求和内容。

2.5.2 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相关要求

(1)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要求

监测单位按要求向发包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大型或重要位置弃土(渣)场的照片等遥感、影像资料及水土保持示范项目创建方案,因降雨、大风或人为原因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应及时进行监测,并于事件发生后1周内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情况。

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要求

在发包人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前提交合格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提供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水土保持验收相应的专家咨询、负责协调水土保持验收相应的会议等),编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发包人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水土保持验收。

(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的要求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年度利润累计数为负数等不良状况),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投标人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等(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成功完成过 1 个交通建设工程类环境监测业绩和1个交通建设工程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成功完成过 1 个及以上交通建设工程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和1个交通建设工程类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业绩。

(注:交通建设工程类项目指公路、水运、铁路项目,下同。)

3.5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环境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交通建设工程类环境监测项目和1项交通建设工程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交通建设工程类水土保持监测和1项交通建设工程类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项目;

(2)环境分项负责人(1人):须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交通建设工程类环境监测项目和1项交通建设工程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3)水土保持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交通建设工程类水土保持监测和1项交通建设工程类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项目。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受贿犯罪行为记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水生生态监测、大气监测、声环境监测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负责承担红树林、牡蛎、鸟类、海洋监测中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6.异议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gxzf.gov.cn/)和《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42楼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三楼314室

邮编:

530029

邮编:

530029

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人:

黄桂月 符开业

电话:

0771-5630007

电话:

0771-2115873

传真:

/

传真:

0771-2115807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1-2610593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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