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自费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和服务成果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依据《湖南省地方标准-森林火灾无人机勘测技术规范》、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23〕7号)、长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的《长沙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执行。
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由乙方自行配备,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人
2
应急人员
3人
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及利用应急管理系统、无人机系统等平台开展相关值班和巡查巡护工作。
3
无人机飞手
4人
合计
8人
5.2.1参照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考核标准、以及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并参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其他规范文件规定的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5.2.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5.2.3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3.1如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采购人每季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考核标准
1.考核期内,受到市级表扬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到省级表扬表彰的每次加10分,未发生火情或由乙方及时发现并处置得当,未造成较大影响的,加10分。
2.每季度由甲方业务科室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0分(含)以上为合格,按合同约定支付,不扣款;71分(含)-90分(不含)为基本合格,按分数折算[(实际得分-70)/20*0.2+0.8]*100%付款(如得分70分,则按季度总费用80%费用付款);70分以下为不合格,当季度无服务费。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提供的无人机服务的质量和时效性,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费用结算。
6.1.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并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1.3甲方应提供无人机服务所需的飞行场地和必要的协助,包括场地准备和通信支持等。
6.1.4甲方应为乙方协调乙方日常应急出勤所需的出勤车辆交通违规、内部出勤机制融合提供应有的保障。
6.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以确保合同服务的顺利进行。
6.1.6甲方在监督检查乙方履约情况时,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以及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乙方需在限期内改正。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并根据实际表现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
6.2.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具备所需技术能力的无人机,并确保其性能和安全性。
6.2.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人员和设备,并保持7*24小时不间断响应时间。
6.2.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作业服务巡检报告、航拍视频和照片,以及保持飞行记录和飞行成果汇总。
6.2.5乙方应定期对无人机等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该等设备能正常运行。
6.2.6制定巡护《飞行计划》和甲方指挥系统巡查巡护计划,并交甲方确认。
6.2.7按照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的设备和服务。
6.2.8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6.2.9甲方应当为提供服务的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在履行合同时导致提供服务人员、第三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6.2.10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7.4若甲方违反合同的任何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其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已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维修费用、人员工资等。
7.5若乙方违反合同的任何规定,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享受无人机服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招投标文件等约定的标准、要求、及义务,以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绝改正或者经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要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7乙方无故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1结算要求
11.1.1乙方每次向甲方申请付款前,应当向甲方提供经双方结算金额等金额的正规发票、结算证明、以及经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1.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11.2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3破产终止合同
11.3.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1.3.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11.4未尽事宜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