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yl-fw-2022-010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毕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帅0472-522831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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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心医院学生公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公告
(招标编号:NMYL-FW-2022-01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中心医院学生公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市中心医院学生公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服务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中心医院学生公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中心医院学生公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
(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S)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
位无行随犯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30日12时00分到2022年12月07日12时0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
业园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
业园5楼)
七、其他
一、竞争性碳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1月30日12:00至2022年12月7日12:00时(北
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
称,发送至nmgylxmgl@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审核通过后,
我公司会联系供应商。到时请供应商准备两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司,获取
竞争性碳商文件。
2.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
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
采购人拒绝。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
(4)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供应商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
果由供应商自负。
3.竞争性碳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4.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quark.cn/s/19c4def7bo8c提取码:4cJr
二、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发布。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每标段成交供应商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
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6、特殊说明: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
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
标供应商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
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
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中心医院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联系人:厨主任
电话:1864827**
电子邮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毕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望园中道89号商泰置业三楼
联系人:张帅、米红玲
电话:0472-5228316
电子邮件:nmgyl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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