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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沙溪特色小镇‘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项目”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强
中标联系人阿春燕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沙溪特色小镇‘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项目”的公示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沙溪特色小镇‘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要求及预算

1、项目名称:沙溪特色小镇“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项目

2、采购预算价:1200万元。

3、采购内容:“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

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实施沙溪特色小镇“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项目,深化沙溪景区数字化、智慧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古镇名片、导游导览、诚信体系、投诉平台、慢直播点、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人脸识别专用门禁通道、景区5G高速WiFi覆盖等方面的建设,努力实现产品资源和本地数据应上尽上“一机游”系统,同时加大“一机游”APP、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的推广应用;加大特色小镇宣传营销力度,营造更加有于利特色小镇创建的氛围。

由于该项目属于全省“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范畴,本次项目所提供的各项建设任务均需在云南腾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上进行升级改造,在原有基础上对原有服务进行持续的优化迭代,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提供新增服务内容。

综上,为确保“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的延续性和一致性,本着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根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条的规定,本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云南腾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为尽快完成工作,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云南腾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供货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19F

四、专家组和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

序号

专家姓名

专家工作单位

专家类别

文化程度

1

赵小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剑川分公司

工程师

本科

2

杜鹏飞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研究生

3

阿春燕

中国联通剑川分公司

技术员

专科

4

王剑峰

广电网络剑川支公司

工程师

本科

5

邹旭辉

中国移动剑川分公司

工程师

本科

2、专家论证意见

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和时间紧迫性,同时为保证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后期服务的延续性,为了节约财政资金,加快建设进度,保持技术架构和体系的一致,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论证专家组建议向云南腾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经论证,专家组一致同意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公示期限

公示5个工作日(即2019年910日至2019年918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872-452892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剑川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

单位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北营巷

联系电话:0872-4524710

如对本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剑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查。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不受理电话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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