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金额
26.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20230515-00855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 |||||||||||||||||||||||||||||||||||||||||||||||||||||||||||||||||||||||||||||||||||||||||||||||||||||||||||||||||||||||||||||||||||||||||||||||||||||||||||||||||||||||||||||||||||||||||||||||||||||||||||||||||||||||||||
开始竞价时间: | 2023年05月23日 10时00分00秒 | 结束竞价时间: | 2023年05月23日 10时00分00秒 | |||||||||||||||||||||||||||||||||||||||||||||||||||||||||||||||||||||||||||||||||||||||||||||||||||||||||||||||||||||||||||||||||||||||||||||||||||||||||||||||||||||||||||||||||||||||||||||||||||||||||||||||||||||||||
详情见链接: 附件: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网上竞价文件_附件: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网上竞价文件2.doc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网上竞价采购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 2.竞价项目清单:对白云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及软件系统进行现场例行维护,遇到助航灯光监控系统故障时,提供全天候应急维修服务。 ①维护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五部分维保合同《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服务合同》中相关之规定。 ②除日常例行维保内容外,合同同时约定的其他责任,包括全天候故障响应要求,均为维保工作内容的组成部分。 ③本项目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每年提供维保服务2次。 3.项目限价:26.6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三、货物交货期/服务完成期 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 四、报名时间 *1.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0时至2023年5月22日10时(注:项目报名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2.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交易平台发布变更通知的方式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需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平台地址:http://wz.gdairport.com/),点击首页“采购项目”,进入“用户中心”进行合作商注册。注册成功的报价人才能通过该网站参与竞价。 3.具有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开发及维护的资历,能调整系统数据库参数,能处理解决本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软件及硬件运行故障,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工作业绩证明不少于1份合同的复印件(单项合同价值不低于1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5.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7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8.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8.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8.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8.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8.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关联公司:是指采购方所全资、控股的各公司以及采购方所属的各非法人实体单位。 *9.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9.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9.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9.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9.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9.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9.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9.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9.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9.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9.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9.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9.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9.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9.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9.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9.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9.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9.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9.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9.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9.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9.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10.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六、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纪检室实名投诉。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6062487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271559 邮箱:liwenting@gdairport.com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一、交易平台操作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平台“合作商使用手册”。 二、适用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其适用的采购规定及规则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报价人报名方式 1.报价人完成注册后,需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点击“采购项目”,进入下一个页面后,点击“采购信息公告”栏目网上竞价模块,并点击意向参加竞价项目,按交易平台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平台后,在意向参加的竞价项目列表下点击“报名申请”,报价人应按竞价采购项目文件要求登陆交易平台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进行报名。提交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按第三部分附录文件格式编写。 2.报名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可点击合作商“用户中心”,进入会员中心查看或修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对资格审查资料进行修改,报价人自行进入会员中心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采购方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报名失败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项目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报名和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iwenting@gdairport.com),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方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资料的,采购方将不予回复。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采购方将顺延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五、竞价时间 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0:00至2023年5月24日10: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注:竞价起始时间设置应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合作商。 3.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的项目,采购方将中止项目竞价。 4.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登陆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成功的竞价项目,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 5.报价人可在项目竞价时间截止前(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报价次数修改自己的报价,如采购方设置了限价金额的,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限价。 6.竞价系统根据报价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7.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排名为第一名的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 七、成交合作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结束后,采购方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合作商: 1.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价项目候选成交合作商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提交采购方审查。纸质版审查文件内容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格审查内容应一致、纸质版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应与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系统报价内容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认定其资格审查文件或报价无效。 2.若候选合作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方有权要求候选合作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候选合作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方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并终止交易。 3.候选合作商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可确定为项目成交合作商。 八、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方将在交易平台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上传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应设置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报名文件》。 十、采购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件一:报价表 (限价人民币 万元)
注:1.提交资格审查报名资料时,不需要提供报价表,如提交资格审查报名阶段提供该表格将会导致报名资格被拒绝。 2.确定为候选合作商后,报价人应提供报价表。 以上报价包括了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及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技术服务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和服务再支付任何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全称、盖法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二、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合作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合作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合作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合作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五 诚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参与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 1.2020年1月1日至今,我司(包括关联公司)与招标人(采购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 2.我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且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在参与项目采购活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等期间严格遵守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采购合作对象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我司愿按照规定被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接受相应处置,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认定条件: 一、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情形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二、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报名人通过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二)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四)在采购过程与采购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报名人利益; (五)报名人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七)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八)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单位; (九)报名人发生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十)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1.异议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对象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合作对象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合作对象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4.合作对象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合作对象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三、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及采购人管理单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不利; (二)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三)因合作对象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四)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五)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六)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 (七)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八)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九)因严重违约情形被采购人依法解除合同; (十)存在向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备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人)名称: 投标人(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 我司保证提交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条款完全响应,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之日起XX天,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价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质疑和质疑的权利。 4. (报价人名称) 作为报价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 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我司成交后,将保证严格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服务。 9. 我方如果成交,我司严格保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内容,如因我司管理不善造成泄密情形的,我司接受采购人对我司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省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非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罚。 报价人名称: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报价人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附件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格式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附件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附件九 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制造商授权书 致:(采购方)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 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报价人的单位地址) (报价人名称) 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竞价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报价人名称:(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页数:共 页 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合同 甲 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白云机场南工作区空港横二路飞行区管理部 乙 方: 地 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的维护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并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的全部硬件设备及相关软件。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服务期为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正常情况按监控系统定期维护的时间要求到现场进行例行维护保养服务及系统运行状况检查,紧急情况24小时内赶赴现场。 三、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3.1服务费用
3.2付款方式: 3.2.1乙方按维保服务内容,每年完成两次维保服务工作并提交维保报告后,甲方根据扣罚标准及维保要求进行考核,乙方根据考核扣罚结果,提供当年度实际维保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之内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与发票等额的服务费给乙方。 3.2.2乙方按维保服务内容完成每次维保服务工作后,甲方按合同条款的维护要求及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对乙方的每次维保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扣罚一分相应减少服务费用100元,每次考核结果明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公布 ,每年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一个合同期内出现一次考核结果为“差”或者两次考核结果为“中”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服务内容 4.1 定期维护: 乙方在合同期内每6个月将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主要包括: 4.1.1 除尘、清洁监控系统设备,防止积尘过厚造成短路或其他影响。防止潮湿、气温过高造成凝露; 4.1.2 检查设备相关的配线是否脱落、破损、断开,紧固系统和设备的所有接线; 4.1.3 检查现场Digitrac监控柜的工作状态,包括设备指示灯状态,出现故障及时检查维护; 4.1.4 检验监控系统监视的灯光回路的二次电流、电压、绝缘电阻,供电等参数,对显示异常的参数用专用设备进行检测,并提供有误差参数的显示值和测试值的报告; 4.1.5 进行数据备份,以防硬盘损坏造成数据丢失或查询信息时数据量太大造成网络中断; 4.1.6 对所有的监控计算机进行软硬件综合维护,包括检查硬件状态,操作系统和监控软件的工作状态; 4.1.7 检查各台计算机是否安装了其他与监控系统无关的程序和文件以及更改、删除了系统内的文件,并予以纠正; 4.1.8 检查监控系统是否接入其他不相关网络; 4.1.9 检测监控系统网络设备工作状态,包括网络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等,确认各通讯链路通信是否正常; 4.1.10 对维护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网络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4.2故障维修: 遇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提供不超过两次现场维修服务。 4.3 技术支持: 4.3.1为保证监控系统持续可靠运行及良好的技术性能,乙方对系统将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技术改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对甲方提出的技术改进和解决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 4.3.2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维护人员举办一期助航灯光监控系统技术培训班,以全面提高甲方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4.3.3凡乙方在履行本协议中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简称“前景知识产权”)及其所有权利和利益均归属于乙方所有,不论该前景知识产权是否获得专利。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注册或者行使前景知识产权的必要协助,包括及时签署为乙方注册或行使前景知识产权任何权利(包括中国及全球专利权)所需的必要文件及采取其他必要行动,包括提供中国主管机关要求的、有关外国专利申请的合理协助。 五、甲方工作职责 5.1配合乙方完成系统的定期维护和故障抢修,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5.2在乙方每一次服务结束后,甲方系统管理员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报告,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5.3在维护维修期间,提供必要的设备备件以及在飞行区内工作的交通支持; 5.4根据合同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六、乙方工作职责 6.1负责每6个月对监控系统的设备及软件进行例行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并向甲方递交书面维护保养报告; 6.2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在甲方无法处理时,可先通过电话、传真及其它服务方式得到乙方提供的有关系统的支持和帮助。在故障无法排除的情况下,乙方在得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连续处理直至故障排除、系统恢复正常工作为止; 6.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报告,以及必要的分析报告,内容包括系统各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下一年度需更换或大修的建议; 6.4乙方维护维修人员在现场工作时严格遵守《安全协议》(详见附件1)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的安全制度。 七、保密约定 7.1合同双方保证由任何一方提供的视为具有保密性质(双方事前书面约定)的所有信息将被认同为保密信息(如特殊电话号码、设备软件等),并由各方以保护自己所有的保密信息的同样方式,保证其安全性; 7.2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向任何其他方泄露对方的保密信息,除非该信息已公开; 7.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将承担由此带给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8.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 8.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均构成违约。守约方可在发现违约事项后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如果违约方在收到违约通知书后15日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8.3因乙方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责任限额: 8.4.1在法律所允许的程度下,即使是在本销售条款中有相反约定,本销售条款下所规定的甲方的救济和权利是在乙方违反本销售条款或者订单时,甲方所能享有排他的、唯一的救济措施。 8.4.2在法律所允许的程度下,即使是在本销售条款中有相反约定,在任何情形下,乙方将不会为以下损失承担责任,无论是基于合同还是侵权(包括过错和严格责任):利润或者营业损失、产品的使用损失、资本损失、甲方客户的索赔、除本销售条款下销售的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或者设备、或者任何间接的、继发性的、后果性的损失,而无论上述损失是否可以预见或者乙方是否已经被告知上述损失的可能性。 8.4.3在法律所允许的程度下,即使是在本销售条款中有相反约定,在任何情形下乙方因为本销售条款或者订单所引起或者与之相关的全部的累积的责任不应当超过该责任相关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款,无论是基于合同还是侵权(包括过错和严格责任)。 九、廉洁约定 9.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同时签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详见附件3)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严格遵守协议内容。乙方存在违反廉洁协议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2%作为廉洁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仍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十、合同终止与取消 10.1若乙方未完成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0日内仍未予以纠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30日内须以汇款方式,将本合同为执行的维修费用,退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10.2遇甲方拖欠维修费用30日以上的情况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付款,如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后仍未得到甲方的响应,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需支付至本协议至本协议终止日尚未付清的维护服务费用。 十一、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11.1任何一方需要修改和变更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应当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以相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条款后方可变更。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署后,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条款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2上述“补充条款”可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合同”或双方签署确认的其它文件形式替代。 十二、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预见、且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暴乱或任何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火山爆发、风暴或台风,或者合同各方共同认可的其它事件; 12.2如果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由于受到不可抗拒力阻挠而不能执行本合同时,合同执行时间应延长与不可抗力的效力延续时间一致; 12.3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3天内即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内以快递方式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4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继续执行本合同的有关事宜。 十三、争议解决 13.1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13.2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法院裁决; 13.3争议解决期间,不涉及争议内容的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四、其它 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
附件1: 安全协议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飞行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飞行区作业的安全以及机场安全运行,双方在签订维护服务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项目名称: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项目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三、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进入飞行区的通行证,提供飞行区有关管理规定,并有义务解释与说明; (2)甲方应在签订安全协议时,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确保乙方在工作期间遇到安全问题时,能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 (3)甲方管理人员应加强与乙方的通讯联络,及时将飞行区跑道、滑行道、机坪等区域关闭或启用信息通知乙方,确保乙方安全工作; (4)甲方负责乙方进入飞行区工作前,明确作业区域、作业时段及有关操作注意事项; (5)甲方应设立通行证管理人员,对通行证进行全面的管理。并对通行证的使用人员、时间、用途等情况进行登记; (6)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直至《停工整改通知单》,并监督乙方执行。 2、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乙方严格保证进入机场的工作人员遵守国家、广州和机场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状态。并在现场建立工作人员档案,全面掌握工作人员状况; (2)乙方应针对机场飞行区管理建立日常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工作; (3)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加强与甲方的通讯联系,必要时携带对讲机(由甲方提供),随时监听甲方通报的有关运行情况,并确保对讲机使用正常,如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颁发的机场飞行区管理规定,以及作业过程中特别补充的有关管理规定;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发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送交甲方; (6)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机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甲方的统一指挥。 四、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和对他人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全部负责。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和对他人造成的损坏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上述“补充协议”可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合同”或双方签署确认的其它文件形式替代 六、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鉴章: 鉴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附件2: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考核标准
备注:1.每1分对应100元人民币; 2.同一考核指标扣分可持续叠加,不设置上限; 3.不同考核指标扣分可持续叠加,不设置上限; 4.考核体现在每单次维保完成后。 5.若乙方责任原因发生对白云机场安全运行、服务质量、社会声誉、经济效益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上述扣罚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超出上述扣罚标准的处罚。 考核办法:
附件3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 为保障双方在业务来往中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自经济利益,保持廉洁自律,促进廉洁从业,防止各种违法及不正当行为的发生,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就合作过程中员工职业操守等事宜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适用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效力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含分支机构等关联机构)的所有业务合作往来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网上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等物资、服务采购环节及合同签订、履行环节等。 2.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3.双方职责 3.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双方人员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3.2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合同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以下任何一项行为: 3.2.1 支付回扣等好处费; 3.2.2 支付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或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2.3 为对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2.4 邀请对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其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或其它娱乐活动; 3.2.5 为对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或财物支持; 3.2.6 与对方工作人员就双方合作内容涉及的权利义务变更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2.7 其它可能对对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 3.3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向对方的客户索取和收受财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好处。 3.4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协议,收受对方好处或有其它不当行为的,应向甲方指定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接受举报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举报方进行报复。 甲方指定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或邮箱: 。 4.违约责任 4.1 协议中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协议下约定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应自行承担。 4.2 乙方存在违反廉洁协议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2%作为廉洁违约金。符合合同继续履行条件的,继续执行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解除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白云机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保留追溯乙方非法获利、赔偿甲方损失的权利。 5.其他事项 5.1 本廉洁协议作为甲方招标、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廉洁协议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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