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局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采购1 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0
呼和浩特供电局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1 成交 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HG20210101-5 77
各相关投标人:
呼和浩特供电局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1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成交 候选人予以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 成交 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排名 |
成交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推荐意见 |
HG20210101-5 77 |
呼和浩特供电局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采购1 |
1 |
河北百思特电气有限公司 |
39.300270 |
推荐为第1 成交 候选人 |
2 |
河南泰隆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39.526200 |
推荐为第 2 成交 候选人 |
||
3 |
正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5.868912 |
推荐为第 3 成交 候选人 |
本公示公示期 3 天。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质疑必须在 成交 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公示期内)提出。
2. 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质疑人的名称;
( 3 )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 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 1 )在 成交 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 2 )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 )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4 )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5 )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 人: 杨宝梅、柴英贵
联系电话: 0471- 6381246
联系邮箱: ydzb hg@ 163 .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21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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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