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行政审批行业法律法规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采购宣传项目需确定服务单位,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穗财采〔2021〕2号)有关规定,决定采用询价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行政审批行业法律法规宣传项目。
二、项目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宣传项目结束。
三、项目内容
筹备四场宣传活动。主要包括:前期筹备、布置场地、物料采购、现场管理、现场签到、宣传稿撰写。
四、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6万元(含税)。
五、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一律不得转包服务项目。
六、定标方式
(一)本公告第四点为本项目最高预算,报价高于上述预算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上述预算60%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以综合比选为选定方式,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综合评分由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组成。
七、报价要求
(一)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报价材料;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违规行为承诺书;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询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增值税的纳税收证明)4.报价单位服务方案(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具体工作服务方案、团队情况);5.类似项目经验材料;6.竞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请各询价单位按上述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要求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企业需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递交方式和时间
请于2024年5月24日(周五)下午18: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询价资料(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现场递交(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A室,联系人:盘女士,联系电话:020-84985421。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7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附件:1.竞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综合评分表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行政审批行业法律法规宣传项目。
二、项目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宣传项目结束。
三、项目内容
筹备四场宣传活动。主要包括:前期筹备、布置场地、物料采购、现场管理、现场签到、宣传稿撰写。
四、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6万元(含税)。
五、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一律不得转包服务项目。
六、定标方式
(一)本公告第四点为本项目最高预算,报价高于上述预算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上述预算60%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以综合比选为选定方式,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综合评分由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组成。
七、报价要求
(一)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报价材料;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违规行为承诺书;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询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增值税的纳税收证明)4.报价单位服务方案(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具体工作服务方案、团队情况);5.类似项目经验材料;6.竞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请各询价单位按上述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要求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企业需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递交方式和时间
请于2024年5月24日(周五)下午18: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询价资料(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现场递交(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A室,联系人:盘女士,联系电话:020-84985421。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7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附件:1.竞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综合评分表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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