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0497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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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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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经营租赁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经营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2200497C-1
转让(委托)方珠海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18771049976
公告开始日期2022年12月02日公告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批准机构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市属项目(标的意向)租赁
交易底价260,100.00元报价幅度1000元/次
经营期限5年
项目概况广珠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原面积12385.2平方米,原可用停车位245个,因标的停车场所在土地有部分为市政道路用地,在委托方公开招标出租前,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收回部分市政道路用地导致标的停车场面积减少、可用停车位较原数量减少(具体详见《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经营租赁合同》中附图)。因停车场面积有所调整,中标方需委托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机构完成勘察定界和面积测量工作,测量标的停车场现有面积后,按照测量后的实际面积计收租金。本项目经营期限为5年,交易底价为260,100.00元/年,租金增长率每年以上一年租金的3%进行递增,竞标保证金为78,000.00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该向提交《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本项目拒绝在信用中国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报名时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3.意向承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4.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承租方自行办理。5.标的物以现状租赁,项目按首年租金竞价,考虑面积调整情况,应在首年租期内完成面积测量,首年实际租金=中标价*(测量面积/原面积),第二年按首年实际租金为基础上浮3%。6.意向承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办理报名手续后视同竞买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现场查勘联系人:董小姐,联系电话:0756-2290130/15018338345。7. 意向承租方需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意向承租方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8.意向承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名称须一致)。9.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方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天内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相当于3个月租金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转账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0.为完成勘察定界和面积测量工作而聘请机构所需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11.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12.风险提示:委托方特别提示中标经营方,经营期间若标的物因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的变更或城市建设的需要等需收回的,中标经营方必须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撤场,由此而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委托方将不予任何补偿也不承担任何责任。13.中标方应按照《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和租赁合同约定经营管理停车场,具体规定详见附件《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经营租赁合同》,同时,中标方应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按照联网管理规定同步配建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设备,并接入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中标方应当按照联网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向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传输停车信息数据。14.中标方应按照相关法规条例,做好停车场经营单位备案。15.中标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停车场。中标方擅自改变用途使用的,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委托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在限期内做出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委托方有权向政府职能部门提议要求对中标方进行处罚,并有权视中标方违法违规情节轻重的情况决定终止合同及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16. 租赁经营期内,如标的停车场因非中标方导致的安全问题或委托方要求进行整改等工程,导致场地无法正常使用的,经中标方申请委托方书面同意后,租赁经营期相应顺延,经双方确认的场地无法正常使用期间不计收租金。17.租赁经营期内,中标方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费、管理费、通讯费、国税、地税所征收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自行按时缴纳。场地及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及维修:租赁经营期内,标的停车场及其相关设施包括地面、照明、水电设施、地下管道、消防设施等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具体详见附件《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经营租赁合同》。18. 中标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如违反相关法规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中标方承担。19.意向承租方应完全了解并同意以上披露事项,理解公共停车场经营的风险,盈亏自负。2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经营租赁合同》。意向方参与竞价即为同意附件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中标后须按该合同签订。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提交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或物业管理的证明材料(以工商登记部门注册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为准); 3、提交近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推)单个经营或管理面积不少于标的停车场面积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停车场承包合同复印件)。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或物业管理的证明材料(以工商登记部门注册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为准); 3.近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推)单个经营或管理面积不少于标的停车场面积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停车场承包合同复印件); 4.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竞买人公章)。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02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2年12月02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报价期:2022年12月02日9时至2022年12月16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2年12月16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兰小姐、杨先生、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2538002、2602651、2538098
交易机构传真0756-2538993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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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docx
合同范本.docx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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