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周王庙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答疑纪要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周王庙文化活动中心项目
答疑纪要(JS2023-193)
答疑纪要内容:
1. 本项目因设计图纸修改,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图纸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2. 招标标准预算价修改为:8048.9292万元;
3.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8%,7411.9517万元;
4. 风险警戒值修改为: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18%,6615.7300万元;
5. 风险控制价修改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18%,6615.7300万元。
6. 本工程标化工地增加费(不含税)20.619243万元、优质工程增加费(不含税)58.932339万元两项价格不作下浮。
7. 本项目《主要材料质量要求及品牌选择范围》、自行解决建筑垃圾场地承诺书、配合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承诺函、品牌承诺书随本答疑一同上传,格式详见附件要求,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8. 本项目评标办法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公布项5项内容修改如下:
9. 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合同内容12.4.1付款周期(2)、(3)条修改如下:
(2)桩基工程全部完成后,付合同价的20%;
(3)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成后,付合同价的5%;
10.篮球场枫木地板样品放在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大厅,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查看。
11.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求执行。
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钱塘星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
2023年9月22日
自行解决建筑垃圾场地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中自行解决建筑垃圾场地,现承诺如下:
我公司承诺,如我方有幸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自行解决建筑垃圾场地及建筑垃圾外运。
如我公司有违反承诺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后果等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附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说明”后。
关于配合周王庙文化活动中心项目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承诺函
致: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我公司承建的 项目的审核工作顺利完成,我公司愿意积极配合,并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
二、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审核。
三、自觉接受海宁市财政局或海宁城投集团内审部门(包括委托的中介机构)的安排,合理安排相关对账人员的工作,保障我公司对账人员的项目审核配合工作,并及时地向审核部门提供审核查证需要的有关资料。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附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说明”后。
承 诺 书
致:
本公司就 工程招标文件中材料品牌要求,现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如我方有幸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投标时承诺的品牌进行施工并确保所用材料为原厂生产的正宗品牌(提供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出货单供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检验),如非原厂生产的正宗品牌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赔偿损失。
2、我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影响用户使用功能的我方保证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事故并无条件进行更换。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附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说明”后。
附件:
答疑纪要(JS2023-193)
答疑纪要内容:
1. 本项目因设计图纸修改,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图纸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2. 招标标准预算价修改为:8048.9292万元;
3.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8%,7411.9517万元;
4. 风险警戒值修改为: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18%,6615.7300万元;
5. 风险控制价修改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18%,6615.7300万元。
6. 本工程标化工地增加费(不含税)20.619243万元、优质工程增加费(不含税)58.932339万元两项价格不作下浮。
7. 本项目《主要材料质量要求及品牌选择范围》、自行解决建筑垃圾场地承诺书、配合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承诺函、品牌承诺书随本答疑一同上传,格式详见附件要求,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8. 本项目评标办法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公布项5项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编码 | 评审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元) | 评审分值 | 基准价 | 备注 |
1 | 010501004001 | 满堂基础 | 444.86 | 0或20分 | 以评标时招标人提供的上述分项的公开价格为基准,报价偏差超过±10%的为不合理报价,该分项报价不得分。 | |
2 | 010503002002 | 矩形梁 | 474.72 | 0或20分 | ||
3 | 010502001005 | 矩形柱 | 497.53 | 0或20分 | ||
4 | 011209001001 | 带骨架幕墙 | 1085.62 | 0或20分 | ||
5 | 010301001001 |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6314.26 | 0或20分 |
9. 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合同内容12.4.1付款周期(2)、(3)条修改如下:
(2)桩基工程全部完成后,付合同价的20%;
(3)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成后,付合同价的5%;
10.篮球场枫木地板样品放在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大厅,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查看。
11.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求执行。
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钱塘星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
2023年9月22日
自行解决建筑垃圾场地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中自行解决建筑垃圾场地,现承诺如下:
我公司承诺,如我方有幸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自行解决建筑垃圾场地及建筑垃圾外运。
如我公司有违反承诺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后果等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附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说明”后。
关于配合周王庙文化活动中心项目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承诺函
致: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我公司承建的 项目的审核工作顺利完成,我公司愿意积极配合,并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
二、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审核。
三、自觉接受海宁市财政局或海宁城投集团内审部门(包括委托的中介机构)的安排,合理安排相关对账人员的工作,保障我公司对账人员的项目审核配合工作,并及时地向审核部门提供审核查证需要的有关资料。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附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说明”后。
承 诺 书
致:
本公司就 工程招标文件中材料品牌要求,现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如我方有幸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投标时承诺的品牌进行施工并确保所用材料为原厂生产的正宗品牌(提供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出货单供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检验),如非原厂生产的正宗品牌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赔偿损失。
2、我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影响用户使用功能的我方保证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事故并无条件进行更换。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附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说明”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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