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589.8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300-00769
预算金额589.88万元
招标联系人-0421-390108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谕0421-37111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300-00769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泽尔阳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38-1号(旺街39)
中标(成交)金额:5,89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货物类
名称:站房建设/在线离子色谱监测仪/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重金属在线监测仪/颗粒物激光雷达/氨气分析仪/工控机、气象仪等配套设施/监测数据联网/运行维护(A02360500环保监测设备)
品牌:泽尔/鹏宇昌亚/天虹/天瑞/科创中光/赛默飞/研华/ 富奥通/中科三清/泽尔
规格型号:定制/ZF-PKU-GAC6303/TH-2015/EHM-X200/RayAL-GB型/17i/610L/ FRT FWS600/
数量:1
单价(元):5898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晓静、刁继武、郑广平、张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金额的1%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8,9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朝阳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421-3901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371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1820421987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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