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8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ktz-2024010
预算金额2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915-2515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TZ-2024010
项目名称: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开标现场通过以上网站对各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投标须知:投标人需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投标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发送至aktz09152515988@126.com(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未备注的不予受理)并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登记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视为无效;③如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经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④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及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岚皋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溢河路35号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18609156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岚皋县神田路92号
联系方式:0915-25159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09152306
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TZ-2024010
项目名称: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2850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 文件 | 2850000.00 | 28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二期(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开标现场通过以上网站对各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投标须知:投标人需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投标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发送至aktz09152515988@126.com(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未备注的不予受理)并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登记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视为无效;③如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经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④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及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岚皋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溢河路35号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18609156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岚皋县神田路92号
联系方式:0915-25159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09152306
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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