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9/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潜利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希青0578-27897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17
公告正文
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

发布时间:2020-09-17 15: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开展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浙交便函〔2019〕170号)文件、2019年5月召开的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编制暨“十四五”规划编制启动会议的部署要求,缙云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招标人组织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下称“本项目”)招标活动,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

2.2招标单位: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3项目背景:

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保障。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做出了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强国,同时明确提出建设“交通强国”的建设目标。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交通在强国的道路上继续当好先行,加快推动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同时明确了交通强国发展的重要任务。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积极实施“1210”交通强省行动,奋力打造交通强国省域示范区,并制定了实施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建设行动计划。丽水市作为浙江省大花园建设核心区,以“丽水之干”创新实践“两山”理念,强化“一带三区”市域空间布局,不断推进生态经济建设,对丽水全市域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也提出更高质量的发展要求。

缙云县地处浙南部腹地,隶属浙江省丽水市,是丽水、金华、台州、温州四市连接处,扼金丽温、金台及丽台之交通要冲,是丽水接轨金义都市区、温州都市区的桥头堡,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缙云县以“丽水之赞”砥砺“丽水之干”,持续发力大花园建设,聚焦产业提质、项目攻坚、全域提升、改革开放、民生改善等发展重点和方向,加快建设新时代和谐美丽好缙云,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发展后劲越来越足,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也迈入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

省委十四届七次会议提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在新的历史起点和发展机遇下,充分发挥交通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快推动缙云县交通运输现代化,谋划部署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形成指导缙云县未来到2035年乃至到本世纪中叶的综合交通发展纲领性文件,助推高水平打造交通强国示范县的发展基础,也是缙云适应大背景形势,用好三把“金钥匙”、加快融入全市“一带三区”发展新格局,推动缙莲青市域发展核心带建设的必然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也是我省全力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加快建成基础设施强、运输服务强、创新动能强、治理能力强、支撑带动强的高水平交通强省,为交通强国建设贡献浙江方案的重要时期。

编制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是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建设在“十四五”及今后期间推进实施的重要依据,也是不断细化和落实国家、省级、市级层面交通发展战略,引导缙云县域内重大交通项目有序实施的重要抓手。

3.招标范围及编制内容

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及缙云双溪口乡至大源镇公路、缙云新建至武义公路线位方案论证工作。

3.2编制内容:

《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

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从缙云县的发展定位、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综合交通运输的要求,研究制定在缙云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战略目标、体系构建以及发展任务,提出近期发展重点和远期蓝图,进一步提高缙云综合交通发展水平。主要内容包括:

(1)分析评价缙云县交通现状和问题;

(2)解读宏观形势与发展背景;

(3)提出缙云综合交通发展思路;

(4)提出综合运输通道和枢纽布局方案;

(5)提出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布局方案;

(6) 提出缙云县中心城区交通优化提升规划;

(7)完善城市内外交通衔接;

(8)提出交旅融合的旅游交通集散体系;

(9) 提出缙云智慧交通发展方向;

(10) 提出近期发展重点。

《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梳理缙云“十三五”交通完成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并解决缙云综合交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总结存在问题及短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形势及要求,预测交通运输需求;研究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提出“十四五”发展重点,包括综合交通体系布局、运输服务、行业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内容;提出“十四五”重点项目安排;其他还应涵盖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缙云双溪口乡至大源镇公路和缙云新建至武义公路线位方案论证:

项目功能定位及建设必要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内社会经济及交通发展分析,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技术标准选用,路线方案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4.项目要求

4.1编制进度要求(即服务周期):

《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周期:

2020年10月中旬,编制形成《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初稿;

2020年10月底前,形成《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完成征求意见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形成《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送审稿,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并根据专家审查会意见修编完善。

《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周期:

2020年10月中旬,编制形成《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初稿;

2020年10月底前,形成《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020年12月底前,形成《缙云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送审稿,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并根据专家审查会意见修编完善。

缙云双溪口乡至大源镇公路和缙云新建至武义公路线位方案论证编制工作周期:

2020年10月中旬,完成线位初步方案;

2020年11月中旬,完成线位方案研究报告送审稿。

4.2成果验收及提交:

(一)编制成果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过程成果、最终成果报告提交方式及数量:

(1)各阶段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套数:按需提供;

(2)图板:提供主要图纸展示图一套;

(3)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套数:按需提供(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

4.3成果质量要求:

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能够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成果著作权及使用权归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所有。

4.4免费服务期:

须提供自最终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的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技术服务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中有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的工程咨询单位。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县级及以上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编制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将于2020年08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jy.lssggzy.com/j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6.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1)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2)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账号:19810101040015907

(3)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4)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即退还各类保函、银行汇票、本票,电汇保证金由交易系统自动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合同及我中心开据的原收款收据办理退还手续。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

7.3 招标人定于2020年09月17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7.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jy.lssggzy.com/jy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jy.lssggzy.com/jy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迎晖路24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1400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潜利伟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 话:13506821277 电 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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