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311-01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学茜0550-2599820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韦0550-3519590
中标联系人袁铭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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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2 16: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czsjgc202311-019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人及电话

张学茜0550-259982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杨韦  0550-35195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22108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的58%(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及附加调整系数均为1.0),勘察费用按照设计费的8%计取,测量费用按照设计费的2%计取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袁铭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0105101073

工期(日历天)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并确保涉及上跨京沪铁路桥梁施工图纸在6个月内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审查,方案通过之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宿州市唐河路东延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时间:2020年7月22日;金额:项目投资约7.5亿元)

项目负责人业绩

温州南陆港枢纽工程施工图设计(时间:2023年8月29日;金额:项目投资约186.13亿元)

企业奖项

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工程盐城站房设计被评为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的58.6%(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及附加调整系数均为1.0),勘察费用按照设计费的8%计取,测量费用按按设计费的2%计取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韩超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0216101216

工期(日历天)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并确保涉及上跨京沪铁路桥梁施工图纸在6个月内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审查,方案通过之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咸阳市彩虹二路(玉泉西路-宝泉路)高架桥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时间:2021年5月20日;金额:项目投资约5.39亿元)

项目负责人业绩

西十高铁郧西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时间:2023年3月;金额:项目投资约10.66亿元)

企业奖项

西安沣渭新区后围寨立交工程设计被评为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5040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人:杨韦,联系电话:0550-3519590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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