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指调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指调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指调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述:指调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维保服务,合同有效期一年。 采购内容:
3.1信息监控内容调整
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信息监控大屏信息及监控等显示内容的调整。
3.2故障维修
3.2.1信息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的相关故障处理,包含数据库及各应用服务的数据更新和维护;各应用服务主机操作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管理平台各项服务数据的更新与维护。
3.2.2 在维护保养的设备及系统有故障或安全隐患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4小时内赶到现场服务;紧急情况,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在1小时内排除,复杂在故障2小时内排除,如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必须提供设备替换,维持设备正常运行,直至原有设备修复后正常使用。
3.2.3 供应商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检服务,并于巡检后壹星期内向采购方提供巡检报告,巡检报告将对巡检工作内容(含视频显示设备、IP视频矩阵、拼接矩阵、通讯线路、服务器及控制台等)、设备运行状况、零部件更换情况做详细说明。
3.2.4 供应商负责中心局场地内的监控与指调中心平台的联网联调服务以及相关故障处理,联网联调包括网络连通相关信息配置。
3.2.5 供应商应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
3.2.6 供应商为本维保服务项目使用的人员,应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由供应商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采购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与之类似的任何关系。供应商不得以采购方名义聘用员工、对外承诺债务或提供担保。若因供应商用工问题或者因供应商人员安全事故、违法违纪等原因引发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2.7 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所有资料严禁外泄。
3.2.8 所有维保更换设备的人工及材料费均含在保修费内,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维修及设备费用。未能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的,每次扣除合同价款的5%,若累计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2.9 目前指调大屏所使用的软件为鸿兴达邮政金融安防视频远程监控中心系统软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5.投标人需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资质壹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8.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通过向采购联系人邮箱524412547@qq.com 发送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5.2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杨经理,025-85590516;
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01号207室;
6.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6.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01号
邮编:210018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025-85590516
电子邮件:524412547@qq.com
附件: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指调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供应商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号:
单位名称:
日期: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日期:2024年月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指调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述:指调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维保服务,合同有效期一年。 采购内容:
3.1信息监控内容调整
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信息监控大屏信息及监控等显示内容的调整。
3.2故障维修
3.2.1信息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的相关故障处理,包含数据库及各应用服务的数据更新和维护;各应用服务主机操作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管理平台各项服务数据的更新与维护。
3.2.2 在维护保养的设备及系统有故障或安全隐患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4小时内赶到现场服务;紧急情况,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在1小时内排除,复杂在故障2小时内排除,如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必须提供设备替换,维持设备正常运行,直至原有设备修复后正常使用。
3.2.3 供应商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检服务,并于巡检后壹星期内向采购方提供巡检报告,巡检报告将对巡检工作内容(含视频显示设备、IP视频矩阵、拼接矩阵、通讯线路、服务器及控制台等)、设备运行状况、零部件更换情况做详细说明。
3.2.4 供应商负责中心局场地内的监控与指调中心平台的联网联调服务以及相关故障处理,联网联调包括网络连通相关信息配置。
3.2.5 供应商应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
3.2.6 供应商为本维保服务项目使用的人员,应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由供应商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采购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与之类似的任何关系。供应商不得以采购方名义聘用员工、对外承诺债务或提供担保。若因供应商用工问题或者因供应商人员安全事故、违法违纪等原因引发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2.7 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所有资料严禁外泄。
3.2.8 所有维保更换设备的人工及材料费均含在保修费内,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维修及设备费用。未能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的,每次扣除合同价款的5%,若累计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业级46寸液晶拼接监视器 | TCL-VD46-L15 | 台 | 28 | |
2 | 图像拼接控制器 | 国产10VGA进10DVI出 | 台 | 1 | |
3 | 屏幕墙柜体 | 定制 | 组 | 7 | |
4 | IP视频矩阵 | 鸿兴达HXD20101-06 | 台 | 3 | |
5 | IP视频矩阵解码板 | 鸿兴达-高清解码板 | 块 | 18 | |
6 | 交换机 | 华三S1324 | 台 | 2 | |
7 | 应用主机 | 联想Intel酷睿双核i3/4170/4G内存/500G | 台 | 5 | |
8 | 视频分配器 | 一分二 | 台 | 2 | |
9 | DVI线 | 国产15米 | 根 | 28 |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2.9 目前指调大屏所使用的软件为鸿兴达邮政金融安防视频远程监控中心系统软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5.投标人需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资质壹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8.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通过向采购联系人邮箱524412547@qq.com 发送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5.2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杨经理,025-85590516;
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01号207室;
6.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6.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01号
邮编:210018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025-85590516
电子邮件:524412547@qq.com
附件: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指调中心监控大屏显示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供应商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号:
单位名称:
日期: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日期: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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