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绩溪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0.8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x-gc-gk-2022001
预算金额100.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3-8161768
中标联系人吴东彪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绩溪县绩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201号(四楼)

招标代理

名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总站修理厂三楼

工程名称

绩溪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JXX-GC-GK-2022001

开标时间

2022211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1008600.00

工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64

项目负责人:吴东彪

相关证书名称:环境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ZG(13)9342646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企业业绩:1、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设计

2、旌德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

3、固镇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设计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1、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设计

2、旌德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

3、固镇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设计总承包

其他:1、2017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2、2021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隐秀路901-2

投标报价:1056000.00

工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67.74

项目负责人:程文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环保工程师

证书编号:HB0000458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固原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封场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江苏省2018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355号

投标报价:1070000.00

工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61.21

项目负责人:熊积斌

相关证书名称: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8)93400301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公示项

公示时间

2022211-202221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63-8161768,或向招标人绩溪县绩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63-8159008。质疑函必须以单位名义提供,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所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投标人恶意提出异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2、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62350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审批信息

    招标公告

    答疑补疑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合同及履约

    招标(采购)公告

    答疑补疑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及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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