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C002400977 | |||||||||||
项目名称 | 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102号(复式1层)-3商铺2024年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4年5月23日 | ||||||||||
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29日 | |||||||||||
出租资产 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与滨海大道交汇处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 | ||||||||||
出租资产面积 | 详见《项目信息表》 | |||||||||||
招租底价 | 详见《项目信息表》 | |||||||||||
租金的递增 | 起租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不进行递增(取消该区间递增点),超出该期限租金按合同年每年递增5%。 | |||||||||||
燃气、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物业管理费 | 22元/㎡/月 | |||||||||||
水费、电费、空调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按实际用量另行缴纳,收费标准详见招租文件。 | |||||||||||
增容费 | 如需用电增容,承租方自行承担用电增容的费用,增容费为1200元/KVA(KW)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按月支付”的方式,乙方应于每个公历月的第五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租金。 | |||||||||||
出租期限 | 详见《项目信息表》 | |||||||||||
免租期 | 详见《项目信息表》,原则上不设免租期,确因装修周期较长等需要免租期的,由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招租方审核,且最高不超过招租人免租期标准。 | |||||||||||
经营业态限定 | 详见《项目信息表》 | |||||||||||
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 | |||||||||||
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按现状交付(不含原承租人暂存的设备、物资)。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租赁保证金 | 租期首年月租金的2倍金额 | |||||||||||
履约条件 | 详见招租文件/第二章/四、履约条件 | |||||||||||
《项目信息表》 | ||||||||||||
项目 编号 | 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面积(㎡) | 经营业态限定 | 招租底价 (元/㎡/月) | 租赁 年限(年) | 免租期(天)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
JC002400977 | 102号(复式1层)-3 | 166.37 | 配套服务/跨界体验店/零售(非便利店)/餐饮(休闲餐饮) | 278 | 3 | 不超过90天 | 9 | |||||
物业承租说明: 1、本项目接受单个或多个物业竞租报名,如存在潜在承租方同时报名本项目中全部物业的,则可优先整体竞租,且招租人有权取消未同时报名本项目中全部物业的潜在承租方的竞租资格,竞租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最终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2、单个商铺,竞租人均只能选择上述《经营业态限定》其中一类业态进行报名,且在中选成交后,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业态。 3、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资源性资产租赁重大资源开发监管工作的通知(深国资委【2022】118号),企业资产租赁原则上不设免租期,确因装修周期较长等需设置免租期的,由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不超过招租文件中免租期标准,且中选后最终须经招租人审核为准。免租期计算标准为: 面积<100㎡的,免租期为50天,自起租日起执行1个月,剩余免租期自次年12月1日起执行;100㎡≤面积<500㎡的,免租期为90天,自起租日起执行2个月,剩余免租期自次年12月1日起执行;500㎡≤面积<1000㎡的,免租期为180天,自起租日期执行3个月,剩余免租期自次年起每年12月份执行1个月,执行完毕为止;面积≥1000㎡的,免租期为180天,自起租日起执行完毕。 4、同一竞租人同时报名多个商铺,中选商铺将合并计算计算租期及免租期等商务条件。具体如下: (1)合计面积超过300㎡的租期设置为5年,合计面积不足300㎡的租期设置为3年; (2)合计面积的免租期计算标准同上述第3条标准。 | ||||||||||||
竞租人 资格要求 | 竞租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资格要求: 1、竞租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租人须拥有品牌的独立经营权(含自有品牌、加盟品牌或竞租预授权品牌)(竞租人是自有品牌的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证明;竞租人是加盟品牌的,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及加盟授权书;或提供其它能够证明其拥有品牌独立经营许可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履约承诺函,均加盖公章); 3、竞租人未被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加盖公章); 4、竞租人提供开店规划运营方案,方案须明确承租物业具体经营内容,且经营内容符合招租业态限定。招租人将对规划运营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招租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招租需求的竞租人参加本项目的竞租(提供开店规划运营方案,加盖公章); 5、竞租人未被招租人纳入招租黑名单。 6、竞租人确因装修周期较长等需要免租期的,须于报名时提供免租期申请函,且若中选后最终须经招租人审核为准(提供免租期申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竞租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最终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 ||||||||||
二、承诺事项: 1.竞租人须承诺如需进行工程改造,应自行改造,确保满足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并能自行申报通过环保、消防等验收,自行承担改造费用及相关风险。 2、竞租人须承诺竞租主体、签约主体及运营主体一致,中选签约后不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交给与竞租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其他第三人使用(提供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3、竞租人须承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用途即符合业态规划,如发现营业范围不符合业态规划,招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竞租的权利(提供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业态分类表详见招租文件第二章,商家经营业态需细化至三级分类,并在合同里明确约定); 4、竞租人须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发现竞租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竞租的权利(提供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5、竞租人须承诺若中选,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日内按招租人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商业招商风险提示》《客户承诺函》。逾期则视为违约,招租方有解除其成功中选的权利(提供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6、竞租人承诺若中选,装修前按要求提交装修方案,并经招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以签约品牌自身装修风格为设计方向,为保证园区的整体装修档次和风格,招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可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选的意向承租方须予以配合修改(提供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7、竞租人承诺拥有品牌独立经营权,中选签约后不擅自变更经营品牌。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租 | |||||||||||
竞租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 | ||||||||||
报名方式 | 一、网上注册: 竞租人报名前需登录 https://rent.szexgrp.com/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 | |||||||||||
二、网上报名 1)点击以下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http://nhbgpcwmb2g2bwpn.mikecrm.com/KXFQsHH;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金额 | 详见《项目信息表》(无息退还) | |||||||||||
注意事项 | 1、请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时务必注明在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系统生成的交易附言码(登录后选择“阳光租赁平台”/点击上方“租赁交易”/点击左侧“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账户后,点击“缴纳”,系统将生成对应的收款账户及交易附言码); 2、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竞租保证金的错缴、漏缴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3、竞租保证金将退回至竞租人对公账户。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网址: https://rent.szexgrp.com/; | |||||||||||
竞租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租人资格要求。 | |||||||||||
竞租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文件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 | |||||||||||
竞租文件有效期 | 120天 | |||||||||||
现场竞租须知 | 竞租开始时间 | 详见《竞租邀请书》 | ||||||||||
竞租开始地点 | 详见《竞租邀请书》 | |||||||||||
参与竞租的 条件 | 1、获取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2、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租邀请书》;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租(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 |||||||||||
参与现场竞租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租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
联系人 | 蔡名龙、殷涛 | |||||||||||
联系方式 | 13682543195、17512019504 | |||||||||||
邮箱地址 | 280673244@qq.com | |||||||||||
网址 | 阳光租赁平台 https://rent.szexgrp.com/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http://new.sztc.com/ | |||||||||||
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相关程序 |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延期周期为5个工作日) | |||||||||||
处理方式
公告次数 | 2家合格报名者及以上 | 1家合格报名者 | 无合格报名者 | |||||||||
一次公告 | 公开竞租 | 可报协议租赁 | 自动延期 | |||||||||
二次公告 | 公开竞租 | 可报协议租赁 | 自动延期 | |||||||||
三次公告 | 公开竞租 | 可报协议租赁 | 调整招租方案后重新招租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请竞租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充分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及产权状况;竞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现状、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表示本次招租行为已经完成,承租人不得以后续合同产生纠纷或未能正常履行为由向交易机构提出异议,或提请退回交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