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
金额
82.9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s2024g008
预算金额8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郝振斌158455406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女士0455-81199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QS2024G00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2.987308 万元,招标人为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村民 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线上邮箱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S2024G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系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人为望奎县海 丰镇恭头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 2.4投资总额:829873.08元。 2.5资金来源:农村综合转移支付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建设规模: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高棚铺屯围栏及路灯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 工图。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施工 总工期80天(开工当日不计)。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 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 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现场按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执行(小 型标准),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项目管理机 构其他成员资格审查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未被省级或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列 入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 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三年(2021 年至2023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发布之 日起至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 时(节假日不休息),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 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拒绝出售招标文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以邮箱方式发送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购买)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购买 人联系电话。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代理公司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寄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施工图请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地 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 联系人: 郝振斌 电 话:158455406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与通胜路交口北侧气象小区写字楼4层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0455-8119981 电子邮箱:hljqszb@sina.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望奎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望奎县海丰镇恭头二村 联系人:郝振斌 电 话:158455406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与通胜路交口北侧气象小区写字楼4层 联系人: 闫女士 电 话: 0455-8119981 电子邮件: hljqszb@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水μ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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