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蕲春县人民医院文具、超市生活用品、电料、小家电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20100018404614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77713329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京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17762716241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蕲春县人民医院文具、超市生活用品、电料、小家电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E4201000184046144001

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医院文具、超市生活用品、电料、小家电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蕲春县佳伟商贸行

供应商地址: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157号

中标(成交)金额:68.5%(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电料

品牌(如有):福田、飞鹤、公牛、德力西等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清单

数量:1批

单价:68.5%(折扣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主场:詹绍屏、郑亮升;客场:戴剑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0.3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诉热线:0713-7225067

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二)本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湖北京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人民医院

地址:蕲春县城漕河镇城南新区东壁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17771332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京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泰和广场6栋304室

联系方式:17762716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1776271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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