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投诉处理决定书(红财购〔2024〕2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fx-2024-nc176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红财购(2024〕21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编号:JXFX-2024-NC17604 二、项目名称:2024-2025 年红谷滩区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政务网链路租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韵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良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国 际博览城JLH704-B01地块2、3、4#办公商业楼1502-1室 被投诉人1:江西凡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春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樟树街195号百汇中心 1708 室 被投诉人2: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邵华 1-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茶园街366号红谷滩区市民中心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的质疑答复,于2024 年7月 16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2024年7月16日予以受 理,并于2024年8月9日审理终结。 四、项目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1采购代理受被投诉人2南昌市红谷滩区政 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对“2024-2025 年红谷滩区政务 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网链路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2024年6 月27日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进行了更正,采购活动于 2024年7月16日开展。 投诉人于2024年7月2日就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于2024年7月10日就投诉人质疑事项 进行了回复,后投诉人对质疑答复函不服,于2024年7 月16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7月31日组织专家论证 会对投诉事项进行论证,参与人员有业内专家、投诉人代 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法律顾问及区财政局相关工 作人员。 五、投诉事项及被投诉人答复 投诉事项一: 质疑事项1中“采购需求中明确的基础服务内容及技术 加分项中有关专线安全服务能力的加分既不合理也没有必 要,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违反政府采 购法”。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答复称:1.关于“质疑回复函中针对 质疑事项1所答复的内容并未解答是否满足3家及以上运营 商可提供IPRAN电路的基础服务要求”的事实依据,质疑回 2- 复中明确说明投标人可以是四大通信运营商、也可以是租用 四大通信运营商线路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公司、或是提供安全 支撑服务的单位等投标人。本项目对IPRAN电路的基础服务 要求,并非限制投诉人的参与。7月16日的开标现场有六家 投标人来投标:完全能证明满足3家及以上可提供IPRAN 电 路的基础服务要求。 2.关于“未答复质疑函中关于专线安全防护能力等级要 求10T以上,远远高于所采购链路的带宽总和”的事实依据 招标文件中的加分要求是专线安全防护能力大于10T,而非 投诉人所称专线安全防护能力等级要求10T以上;专线安全 防护能力与链路带宽完全不是一个意思。专线安全防护能力 是指在链路受到DDoS攻击时的一种防护能力,此值越大, 证明其抗DDoS攻击的能力越强,当受到DDoS攻击时保障用 户的专线能正常使用的能力越强。 3.该加分项为(1)满足专线安全防护能力大于10t小于 12t的得3分;(2)满足网络安全防护平台可检测出SYNFlood 攻击、UDPFlood攻击的得2分;(3)满足提供流量清洗溯源能 力,可实现靠近DDoS攻击源的DDoS攻击防护和源的得2分: 三个加分项的不同分值设置,基于采购人对专线安全的采购 需求,与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质量、合同履行密切相关, 并非投诉人所称与本项目无关联。该加分项并未设置成同时 满足三项的才能得分。投诉人按照提供的检测报告内容满足 几项,按照满足的项数对应分值得分。况且,检测报告并非 投诉人委托检测,投诉人可以通过与相关运营商进行商业谈 判,以合同方式获取到相应的检测报告。该加分项的设置不 存在排斥投诉人得分的情况。 投诉事项二: 3- 质疑事项2中质疑故障报警的加分内容与实际需求完全 脱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答复称:1.在质疑回复中明确回复了 “要求投标人具有保障助手平台,作为加分项”这完全是出 于投标人能更好的服务于采购人,让采购人能及时的得到链 路的故障信息、并通过该平台上报故障,实现双方更好的互 动考虑而设置的,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或 歧视待遇的情况。2.至于故障报警功能是指通过平台一方面 给用户故障报警,另一方面也给维护单位故障报警,实现让 用户第一时间知道出现了线路故障,并可实时监督维护单位 处理故障,这完全是用户的实际工作需求,不存在不合理性, 并非投诉人理解的增加企业成本和效率低下,并未与项目采 购需求无关。3.针对投诉事项2,投诉人并未对该加分项存 在指定性、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进行举证,并未按照财政部 第94号令第18 条的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据,投诉人的投诉 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三: 质疑事项3中“安全实力要求投标人为国家信息安全漏 洞库(CNNVD)或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 技术支撑 单位,该项设置为加分项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进行区 别对待。”后澄清为“投标人或专线运营商应具有安全防护 能力,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或国家信息安全漏 洞共享平台(CNVD)技术支撑能力。具备其中任意一项得3分, 满分6分”。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答复称:1.该投诉事项所涉内容已经 修改,而投诉人未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质疑,属于未依法进 行质疑,应当予以驳回。2.投诉人的该投诉事项不符合财政 -4- 部第94号令第18条规定的明确、具体的投诉事项要求,应 当予以驳回。3.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是四大通信运营商、也 可以是租用四大通信运营商线路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公司或 是提供安全支撑服务的单位等投标人,满足此要求的不止一 个厂商。后澄清为“投标人或专线运营商应具有安全防护能 力,也就是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厂商来竞争。投诉人质疑 阶段举证材料已证明,相关厂商远远不止三家,不存在以不 合理条件对投标人进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 六、事实查明与认定 经我局依法调查: 关于被投诉事项一,项目潜在投标人可为专线服务供应 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可选择具备专线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产品 来响应该项目。另外经专家论证:1.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专线 安全防护能力大于5T,是针对供应商安全防护能力的具体考 量,5T为5Tbps,是安全防护处理效率单位,本次采购专线 为8.73Gbps,为宽带速率单位,虽同为bps单位,投诉人将 安全防护能力量化值与本次采购线路带宽总量相提并论,不 符合事实逻辑;2.考虑相关冗余,且专项安全服务是保障政 务安全的基础,提供安全服务能力越强,对政务网保障越有 力,设置专线安全防护能力大于10t作为加分,是合理的, 同时要求网络安全防护平台可检测出Flood攻击,要求投标 人具备流量清洗溯源能力,有利于维护网络安全,保障采购 人利益。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一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二,经专家论证:1.投诉“故障报警加分 内容与实际需求完全脱节”中所述“故障报修平台与采购需 求不符”,与采购文件中的“对故障影响,诊断、排除各环 5- 节实施严密质量管理”的要求事实不符,且采购文件中该要 求具备通用性,不存在排他性;2.要求保障助手平台,是丰 富线路报修方式,有利于采购人利益,作为加分项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二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三,本案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已在 收到投诉人质疑时将原“投标人为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 (CNNVD)或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技术支撑 单位。”修改为“投标人或专线运营商应具有安全防护能力, 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或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 享平台(CNVD)技术支撑能力。”同时,经检索,CNNVD在 2024 年6月3日发布的2024年度5月CNNVD新增技术支撑 单位公告显示,新增单位多达46家;CNVD在2023 年9月 15日也发布新增贵州泰若数科等八家单位为CNVD支撑单位 的公告。所以,该条件设置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 品的问题。 另外,投诉人还提到目前只有中国电信同时具备CNNVD 和CNVD 技术支撑认可的问题。经初步检索,浙江宇视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均获得了 CNNVD和CNVD双认可。针对该问题,投诉人未提供仅有中国 电信同时具备CNNVD和CNVD双认可的证据材料,其投诉不 成立。 同时经专家论证具有CNNVD和CNVD 技术支撑能力的厂 商市场上非常多,不存在唯一性和排他性。 据此,根据目前材料显示,投诉人就该事项所提起的投 诉不能成立。 七、处理决定 6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 如下: 投诉人江西韵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3项投诉均不 成立,依法驳回其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市红谷滩区财政局 024气δ月9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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