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萧县张庄寨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配套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27.2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xxgc2023095
预算金额327.25万元
招标公司萧县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书记182260399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工17855757007
中标公司安徽万朗高科股份有限公司327.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萧县张庄寨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配套设施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3萧县张庄寨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配套设施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309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萧县张庄寨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书记182260399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萧县凤北佳苑8栋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姜工 17855757007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万朗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砀山中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邯郸市田星水泵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8层 | 砀山县砀城镇万璟观邸4栋502室 | 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城隍村西 300 米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272500.00 | 3292000.00 | 3258280.00 | ||
工期(日历天) | 20 | 20 | 20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 / | / | |
证书名称 | / | / | / | ||
证书编号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7.01 | 96.31 | 96.27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6日 | ||||
招标代理费 | 按代理协议执行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小康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22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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