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第二中学国防教育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第二中学国防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XCG20190023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 03月 19 日
采购日期:2019年03月2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阜阳博一电脑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颖泉区颍河西路东方第一城御景苑
成交金额: 125000.00 元
供货期限: 30日历天
主要成交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1)仿真 歼-15战斗机1架,规格尺寸:10.5*6.0*2.6;(2)仿真 99坦克1辆,规格尺寸:6.8*2.8*2.1(3)仿真 105榴弹炮一门,尺寸规格4 .9×3.2;
评审委员会名单: 赵金成、朱海强、李广洲
采购人名称: 太和县第二中学
地 址: 太和县细阳南路
联 系 人: 刘主任
联系方式: 189558681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和县胜利西路
项目负责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7175539215
收费标准: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公告期限: 2019年 0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03 月 27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胜利西路,联系电话:17175539215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861019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第二中学
2019年03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