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液碱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液碱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HCCG24111802F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液碱采购 | 1 | 项 | 60万元 | 液碱采购,采购数量500吨,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第51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提供期限、地址: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获取方式:(1)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329990111@qq.com,经代理单位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可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乐成街道梅溪路48号六楼)。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0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15楼1505室)
八、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09:3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15楼1505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单位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资料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532003
代理单位名称: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梅溪路48号
联系人:王淼
联系电话:13566297179
电子邮箱:329990111@qq.com
监督部门: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7700
附件信息:
报名登记表-液碱.doc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