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财政厅委托,根据《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规定) ,现就 2024年第一期丽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社保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第一期丽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社保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 招标项目编号: LCZ2024-035
三、 招标项目内容:
2024年第一期丽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社保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期[12个月],计划招标规模23.1亿元。
四、 投标人资格 :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丽水市区(含莲都区、开发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同意。
(四)本次招投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丽水市区农村商业银行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丽水管理部唯一授权的主体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 2024-08-05 18:00:00 ~ 2024-08-22 09:00:00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4.人民银行2023年度综合评价通报文件。提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平台。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三)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4.人民银行2023年度综合评价通报文件。提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平台。
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 2024-08-05 18:00:00 ~ 2024-08-22 09:00:00
(二) 应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窗口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08-22 09:00:00 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号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丹
联系电话: 0578-2179551
传真: /
地址: 在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2、招标人名称: 丽水市财政局
联系人: 王珏
联系电话: 0578-2669136
传真: /
地址: 丽水市北苑路190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