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义乌市民政局养老护理员培训承办机构招标公告
金额
44.1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1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开展养老服务、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民政局养老护理员培训承办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44.123万元,单价最高限价(600元/人),按通过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数核定补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质(培训等级在两个以上(含五级))的机构;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培训对象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从事养老护理或即将从事养老护理的有关人员;其他确有就业能力和护理培训需求的人员。
五、培训形式及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分散授课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内容实施培训。
1.理论知识:《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养老护理员职业工作须知、服务礼仪和个人防护》、《老年人护理基础知识》、《老年人护理方法》、《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营养与膳食》
2.技能操作:生活照料、基础护理、康复护理
3.培训内容:老年人护理基础知识(生理、心理、护理特点)、生活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睡眠照料、清洁照料)、基础护理(用药照料、消毒护理、应急救护、临终关怀)、康复护理(康乐活动、功能锻炼)、心理护理(心理疏导、心理保健)。
六、培训地点
分散授课需与业主协商确定授课地点,集中授课由中标人指定。(注: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地设立授课地点)
七、培训验收标准
按养老护理员相关证书发放要求考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养老护理员相关证书,以证书发放为验收依据。
八、培训要求
1.机构管理员或组织者及专/兼职老师了解养老机构服务住养人员服务需求、医疗机构住养病人服务需求、家庭住养人员护理服务需求。
2.具有养老护理员、医院就业者、家庭照护服务人员培训经验。
3.具有可对学员开放线上培训的培训系统,系统包含线上学习、现场培训签到、培训过程音像录制上传等,且系统数据可直接供上级部门核查核实。
4.针对参加五级考试的未取得小学毕业证书的人员,必要时需采用口试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具有相关资质。
5.具有同时开展最少两期人员培训的理论及实训场地。
九、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正式生效后12个月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按《义乌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义招管办【2008】32号)及《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等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予以监督并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对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项目,还应通过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验收。
十一、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投标人应按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1.2按国家规定由投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投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1.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2.付款方式
2.1.款项由甲方按培训期数每期支付一次,甲方按乙方每期培训后取得资格证的人数按标准支付费用。
2.2.费用凭合同、正式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由甲方支付。
十二、其他
1.投标人所投服务不得低于本项目的要求和档次。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再返还给投标人。
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5.采购单位联系人:程娇燕,联系电话:0579-89908682,地址:江东中路2号行政4号楼5楼500办公室。
一、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44.123万元,单价最高限价(600元/人),按通过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数核定补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质(培训等级在两个以上(含五级))的机构;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培训对象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从事养老护理或即将从事养老护理的有关人员;其他确有就业能力和护理培训需求的人员。
五、培训形式及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分散授课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内容实施培训。
1.理论知识:《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养老护理员职业工作须知、服务礼仪和个人防护》、《老年人护理基础知识》、《老年人护理方法》、《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营养与膳食》
2.技能操作:生活照料、基础护理、康复护理
3.培训内容:老年人护理基础知识(生理、心理、护理特点)、生活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睡眠照料、清洁照料)、基础护理(用药照料、消毒护理、应急救护、临终关怀)、康复护理(康乐活动、功能锻炼)、心理护理(心理疏导、心理保健)。
六、培训地点
分散授课需与业主协商确定授课地点,集中授课由中标人指定。(注: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地设立授课地点)
七、培训验收标准
按养老护理员相关证书发放要求考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养老护理员相关证书,以证书发放为验收依据。
八、培训要求
1.机构管理员或组织者及专/兼职老师了解养老机构服务住养人员服务需求、医疗机构住养病人服务需求、家庭住养人员护理服务需求。
2.具有养老护理员、医院就业者、家庭照护服务人员培训经验。
3.具有可对学员开放线上培训的培训系统,系统包含线上学习、现场培训签到、培训过程音像录制上传等,且系统数据可直接供上级部门核查核实。
4.针对参加五级考试的未取得小学毕业证书的人员,必要时需采用口试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具有相关资质。
5.具有同时开展最少两期人员培训的理论及实训场地。
九、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正式生效后12个月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按《义乌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义招管办【2008】32号)及《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等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予以监督并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对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项目,还应通过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验收。
十一、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投标人应按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1.2按国家规定由投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投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1.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2.付款方式
2.1.款项由甲方按培训期数每期支付一次,甲方按乙方每期培训后取得资格证的人数按标准支付费用。
2.2.费用凭合同、正式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由甲方支付。
十二、其他
1.投标人所投服务不得低于本项目的要求和档次。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再返还给投标人。
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5.采购单位联系人:程娇燕,联系电话:0579-89908682,地址:江东中路2号行政4号楼5楼50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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