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本级]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幼儿园建设基坑围护桩基检测建筑物主体结构结顶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临时消防管辖暖通智能化检测亮化硬质景观室外配套抗震支架交通标识标牌充电桩三通一平餐梯精装修二次装修设备及管线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厨房设备相应安装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基础设施系统应用施工组织设计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重点建设群体工程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工程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资金月使用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现场图纸准备交通运输知识产权运输超重件的运输场内交通场地内接线发电机组红线外场地施工现场围护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竣工图纸蓝图电子光盘竣工资料汇总整理声像资料三套光盘影像资料办公室基本办公家具通讯网络配套设施空调电脑一体化打印机临时水源电源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排放保安保卫人员进出进行管理车辆准运房屋修建临时设施购置回库保养维修拆除保洁安全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程咨询交叉施工现场布置交底不定期检查整改意见防盗劳务职员的雇佣膳食保护工程工程设计原始标高土方工程复试检测标语条幅围挡图案廉政文化宣传廉政文化长廊喷涂封闭施工编制移交方案建筑产品空间布局使用注意事项维保手册成品保护水电费购买保险采取防护措施材料清运生活设备场地平面布置临时道路施工围墙临时办公临时住宿绿化管网市政工程施工施工洞口地下管道电缆电线管子槽空洞标眼预埋管套预埋套管内外空隙室外管线建筑垃圾塔吊基础井架清除室外工程硬化场地砼通水通电通路通排水沉淀过滤井场地平整场地排水地上地下混凝土构筑物苗木破除处理垂直运输与脚手架幕墙龙骨临时设施办公用房部分值班基本用房仓库工程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垃圾清理自来水电力信报箱消防井临时排水管线检查井雨水污水铝合金门窗玻璃塞缝留洞凹口凹槽填补灌浆修整装潢分包设计线槽工期工程质量信息环境环保管理工作协调设施设备垂直运输设施人货电梯井字架运输工具关键性工作砼墙楼梯屋面防水工程砌体工程设备照管设备安装隐蔽工程检查劳动保护用具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污染物排除暗沟岩层建筑材料商品砼商品砂浆保温节能材料新型材料试验与检验施工设备试验设备工艺试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工程桩桩基低应变检测静荷载检测消防检测空气检测防雷检测构件破坏性试验建筑安装物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化学药品灌注钻孔桩强度检测新结构新材料水泥搅拌桩人防检测能耗监测沉降监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施工及生活水电配合仓储空间加工场地主要材料钢材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铝板侧石沥青砼加气砼砌块PE100给水管UPVC排水管钢塑复合管大宗材料电铜芯照明线铜芯动力线铜芯电缆铜母线地下室结构基础砼垫层地下室顶板浇灌围护工程技术工普工固化土泥浆固化吊篮桩基础大型机械现场平整修筑整理施工道路桩检测堆载试验检测试验提供测试桩头场地挖土石渣回填场地塘渣回填物超灌长度配电设施变压器配电柜设备进出费场地硬化租赁拉结筋配电房设备日常维护临时用电设备弧形模板钢板桩钢支撑PC钢管桩型钢组合支撑来回运输土方开挖承台预埋件安拆金属构件工程验收工程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地表还原投料试车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场地复原场地恢复清理场地场地清理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勘察建筑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机械工程保险水电用量装表主体结构工程卫生间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给排水设施装修工程建筑施工安装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铝及铝合金板材建筑板材零星材料建筑施工材料门窗工程深化设计平开门窗框搭接密封条五金配件增加儿童安全锁平开门用合页+上风撑+多点锁固定受力构件开启扇胶条组装支撑体系双重型摩擦铰链金属连接件连接扣件不锈钢外门窗五金件窗户执手两点锁执手3点锁推拉门窗土建工程扶手避雷电阻检测防水涂料防水卷材改性聚丙烯抗裂纤维内墙涂料外墙涂料外墙仿石型涂料挤塑聚苯板木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加气混凝土砌块防火岩棉人防门装饰工程幕墙工程防静电活动地板门锁给排水工程热镀锌钢管
金额
5651.0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5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76-885035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市本级]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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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版本号:1】.ZBWJ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版本号:1】.ZBWJ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版本号:1】.ZBW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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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蓝管机构
重点工程招标公告备案盖章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备案登记号 | 备案登记号 | 台重点招备2022]062号0m2010 | 台重点招备2022]062号0m2010 | 台重点招备2022]062号0m2010 | 台重点招备2022]062号0m2010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 | 名称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台州市椒江区霞止街道心海路588号 |
招标人 | 联系人 | 戴先生 | 戴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6-89060011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B幢11层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6-88503599 | |
建设地点 | 位于规划五路以南,学院路以东,规划二路以西,春潮路以北 | 位于规划五路以南,学院路以东,规划二路以西,春潮路以北 | 位于规划五路以南,学院路以东,规划二路以西,春潮路以北 | 位于规划五路以南,学院路以东,规划二路以西,春潮路以北 |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891.46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94m,地下建筑面积2897.46m。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891.46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94m,地下建筑面积2897.46m。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891.46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94m,地下建筑面积2897.46m。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891.46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94m,地下建筑面积2897.46m。 |
招标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1、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基坑围护、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仅预理)、亮化、景观及室外配套、抗震支架、交通标识标牌、充电桩、三通一平、餐梯等所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2、其他专业工程包括精装修(二次装修及相应安装部分)、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等工程,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中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纳入总承包管理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其他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为1176.7552万元。3、设备(包括厨房设备等)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暂估价合计为68万元。设备纳入总承包管理,其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为13.6万元(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按设备的20%计取)。 | 1、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基坑围护、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仅预理)、亮化、景观及室外配套、抗震支架、交通标识标牌、充电桩、三通一平、餐梯等所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2、其他专业工程包括精装修(二次装修及相应安装部分)、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等工程,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中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纳入总承包管理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其他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为1176.7552万元。3、设备(包括厨房设备等)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暂估价合计为68万元。设备纳入总承包管理,其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为13.6万元(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按设备的20%计取)。 | 1、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基坑围护、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仅预理)、亮化、景观及室外配套、抗震支架、交通标识标牌、充电桩、三通一平、餐梯等所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2、其他专业工程包括精装修(二次装修及相应安装部分)、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等工程,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中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纳入总承包管理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其他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为1176.7552万元。3、设备(包括厨房设备等)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暂估价合计为68万元。设备纳入总承包管理,其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为13.6万元(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按设备的20%计取)。 | 1、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基坑围护、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仅预理)、亮化、景观及室外配套、抗震支架、交通标识标牌、充电桩、三通一平、餐梯等所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2、其他专业工程包括精装修(二次装修及相应安装部分)、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等工程,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中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纳入总承包管理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其他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为1176.7552万元。3、设备(包括厨房设备等)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暂估价合计为68万元。设备纳入总承包管理,其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为13.6万元(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按设备的20%计取)。 |
招标项目概况 | 标段及招标控制价 | 56510272元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其他 | 是否支持联合体(否) | 是否支持联合体(否) | 是否支持联合体(否) | 是否支持联合体(否) |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金额 | 0(元) | 0(元) | 0(元) | 0(元) |
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网上下载 | 网上下载 | 网上下载 | 网上下载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网上递交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 网上递交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 网上递交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 网上递交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7站2022年11月9日10:00:00 | 7站2022年11月9日10:00:00 | 7站2022年11月9日10:00:00 | 7站2022年11月9日10:00:00 |
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招标人(公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王益峰2022年10月19日
招标人: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备案登记号:台重点招备[2022]062号招标文件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一卷2目录2022年10月招标监管机构: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王益峰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2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卷703.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692.投标报价要求691.投标报价组成6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9
3.材料质量要求762.技术规范及标准751.工程概况7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5第三卷74第六章图纸71
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7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4第四卷834.工程管理的要求77
第一卷八、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93七、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自查表92六、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91五、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90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8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zztb.zjtz.gov.cn/tzcms/)。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心海路588号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576-8906001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B幢11层联系人:王益峰电话:0576-88503599 |
1.1.4 | 工程名称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1.1.5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规划五路以南,学院路以东,规划二路以西,春潮路以北。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国有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1、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基坑围护、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仅预埋)、亮化、景观及室外配套、抗震支架、交通标识标牌、充电桩、三通一平、餐梯等所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2、其他专业工程包括精装修(二次装修及相应安装部分)、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等工程,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中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纳入总承包管理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其他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为 1176.7552 万元。3、设备(包括厨房设备等)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暂估价合计为 68 万元。设备纳入总承包管理,其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为 13.6 万元(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按设备的20%计取)。 |
1.3.2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不超过56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
1.11 | 分包 | R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如需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其他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台州重点办网络投标工具安装程序V4.0.2(2022-4-26);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3)Excel格式施工图预算书(招标控制价)。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3.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组成。由电子招投标系统——台州重点办网络投标工具V4.0.2(2022-4-26)生成。1、资格标由电子招投标系统-----台州重点办网络投标工具V4.0.2(2022-4-26)生成的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一)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二);(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三);(3)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四);(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五);(5)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六);(6)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七);(7)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八);(8)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电子保函或协会联保证明;(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账户信息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保证金是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协会联保证明的,则可不提供);(10)书面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存在投标人须知1.4.1(3)描述情形的)(如有);(11)证书材料: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④“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明确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⑤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⑥不少于2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12)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备注:①以上资格标中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资格标相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如电子证书的,可只提供电子证书。②若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商务标由电子招投标系统——台州重点办网络投标工具V4.0.2(2022-4-26)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3、技术标由电子招投标系统——台州重点办网络投标工具V4.0.2(2022-4-26)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4、资信标(如有)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在投标工具中资信标相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如电子证书的,可只提供电子证书。评标办法评分内容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标办法)(如有,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3.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 56510272 元;最高投标限价:50859245元。(招标控制价×9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担保 | 1、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协会联保证明。(1)现金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账;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工程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迟为投标截止日);③递交方式: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在“保证金缴纳”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项目,工程保函纸质原件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注: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投标人须知 3.4.4 ”所列条款。þ采用电子文件投标的项目,工程保函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电子版本形式的工程保函须注明“本保函的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不影响索赔、代偿,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无法在工程保函中载明此条款的,可通过另签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相关文件随工程保函一并提交)。注: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投标人须知 3.4.4 ”所列条款。(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票”)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1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4)协会联保证明。接受浙江省招投标协会开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并接受其它招投标协会开具的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协会联保证明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协会联保证明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协会联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④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685159。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1 | 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 |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3、技术标为暗标,应按以下要求编制,否则以无效标处理:(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标记、文字描述及图案。(2)技术文件采用A4幅面。(3)技术文件的名称(文件命名)不得出现投标人信息。(4)技术标总页数不得超过50页【封面(如有)、封底(如有)、目录(如有)除外】。4、建议技术文件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注:投标人在制作资格标、资信标(如有)和技术标时,在投标工具打分项分开上传。 |
4.1.2 | 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 | 电子投标文件直接上传平台; |
4.1.3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4.1.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1.5 |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v2.0)(网址:tzztb.zjtz.gov.cn/auth);2)选择投标项目,输入MD5码,点击“上传标书”,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即可;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完成,点击“标书验签”按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见《2021台州不见面系统应用操作说明及工具安装包(投标人)》:网址:https://tzztb.zjtz.gov.cn/tzcms/dzztb/index.htm(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如有疑问,请咨询0576-88685159)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应用(以下简称“新应用”)(http://tzztb.zjtz.gov.cn/open/login)(详见投标单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新不见面开评标应用操作指南》);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应用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应用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若解密失败,新应用将显示解密失败的原因)及解密时间;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新应用或中心网站文字直播专栏中(http://tzztb.zjtz.gov.cn/textlive)观看开标过程;5、参数抽取: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表负责现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督,并在新应用中进行视频直播;6、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在线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7、在使用新应用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6-88685779/0576-88685159/18968509022) |
7.3.1 | 工程担保 |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2%,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 |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台州重点办网络投标工具V4.0.2(2022-4-26)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0.2 | 电子招标文件 | 电子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与本招标文件(指Word格式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
10.3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 本工程只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 |
10.4 | 票据要求 | 本项目要求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具。 |
10.5 | 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7套。 |
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工程概况1总则
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2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工程已竣工,而在管理部门网站中仍载明为项目负责人岗位在岗的(须提供竣工(交工)验收记录、原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已竣工验收)证明)。3)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和竣工(交工)报告)。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1)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九条执行,同时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第三点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规范创新要求【即: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EPC项目中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3)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标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将不予认可。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3)投标人“三类人员”证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2)根据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的通知(浙检发预字[2015]5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c.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b.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与任职文件中的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姓名不一致的;a.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载明的相应人员姓名不一致的;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
(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建议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建议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4投标担保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采用2018年浙江省定额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以“投标工具-招标概况-投标报价要求”的规定为准)。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报相应表格。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凭《投标保证金退还和暂扣告知单》退还。(1)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
3.5备选投标方案(5)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函管理规定》(台公管办[2022]2号)文件规定的。(4)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没收的投标担保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3)投标人违反《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3.6.2台州重点办网络新版投标工具V4.0.2(2022-4-26)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署或盖章。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系统,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4.1.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的提示。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2评标原则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公正评标承诺书》。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按前附表5.2要求。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6.4.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经询标后按无效标处理:6.4投标文件资格标和技术标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技术标的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投标担保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3)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6.4.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经询标后按无效标处理: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软件工具);(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加盖电子签章的;6.4.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经询标后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属无效标情形的。(6)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4.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询标后,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其存在串通投标嫌疑,作无效标处理:(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属串通投标行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6.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经询标后按无效标处理:6.5投标文件商务标的符合性审查(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工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6.5.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经询标后按无效标处理:(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属无效标情形的。(4)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3)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软件工具);(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加盖电子签章的;6.5.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经询标后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3)投标报价不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3款和第2.4款规定;(2)工程质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5.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询标后,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其存在串通投标嫌疑,作无效标处理:(4)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属串通投标行为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6.6商务标审查6.5.5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7.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时,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所留联系方式在30分钟内无法联系上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6.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6.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6.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7.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绩)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招标人同时应当将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被废除的投标人及废标原因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招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8评标结果
(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7.1.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7.1.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7.2.3招标人在发出《重点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重点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4项规定,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涉及到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则评标结果不作调整。7.2中标通知书(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3.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7.3.2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署施工合同。7.3.1自《重点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7.3合同签订7.2.4《重点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重点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一、评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报台州市发改委备案。二、评标组织
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5、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3、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符合性内容、技术标内容之一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6.4条),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资信标、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程序。(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四、评标细则9、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8、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7、当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标;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2、询标
2、人员资信评分(0-1分)注:须提供投标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如电子证书的,可只提供电子证书。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1、投标人资信评分(0-1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二)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0-2分)
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单项打分保留小数1位)。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技术标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0-25分)投标人资信标得分=投标人资信评分+人员资信评分。注:提供职称证书(或电子证书),否则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5)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1-3分(缺项得0分)(4)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1-3分(缺项得0分)(3)施工现场总平布置的合理性:1-2分(缺项得0分)(2)总分包之间的关系是否明确,各项管理手段是否科学,是否考虑为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的承包人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0-1分(缺项得0分)(1)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合理:1-2分(缺项得0分)2、技术标评分(0-25分),具体内容和标准为:
(11)施工现场土方外运、消纳处置方案是否科学、合理:1-3分(缺项得0分)(10)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到位及合理流动:1-2分(缺项得0分)(9)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1-3分(缺项得0分)(8)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1—2分(缺项得0分)(7)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1—2分(缺项得0分)(6)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1-2分(缺项得0分)
(五)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3、当经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10家时,则全部进入商务标评审。2、当10家<经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50家时,将资信标+技术标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取资信标+技术标得分之和高的前10家(如投标单位中有1家或1家以上的资信标+技术标得分之和与排名第10家的资信标+技术标得分之和相同时,则以上得分相同的单位全部进入)进入商务标评审,其余予以淘汰;1、当经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50家时,先将资信标+技术标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取资信标+技术标得分之和高的前20%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家数D(如投标单位中有1家或1家以上的资信标+技术标得分之和与排名第D家的资信标+技术标得分之和相同时,则以上得分相同的单位全部进入,D值按四舍五入的方式取整确定)进入商务标评审,其余予以淘汰;(四)技术标评审采取淘汰制,根据有效投标人的家数a按以下方法确定:以上评分保留小数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六)、商务报价评分(0-73分)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3、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商务标内容之一的(招标文件第二章第6.5款规定),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商务标评审不合格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投标文件报价评分和综合评分程序。2、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在所有投标评标价A家中,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其中B=A×2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1)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以下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入计算范围;2.报价平均值的计算: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标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平均价下浮法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73分;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先按上述办法计算出报价平均值,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1)由招标人在开商务标前,从0.1%、0.2%、0.3%、0.4%、0.5%、0.6%、0.7%、0.8%、0.9%、1%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
a.投标报价低者;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排序:(八)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七)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分、技术标评分、商务报价评分的总和。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五、完成评标报告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d.抽签确定;c.工期短者;b.技术标得分高者;
5、推荐中标候选人;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3、询标澄清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1、开标记录;(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条款及格式6、其他建议。
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规划五路以南,学院路以东,规划二路以西,春潮路以北。1.工程名称: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其他专业工程包括精装修(二次装修及相应安装部分)、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等工程,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中燃气、高压变配电系统纳入总承包管理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其他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为1176.7552万元。6.工程承包范围:1、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基坑围护、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仅预埋)、亮化、景观及室外配套、抗震支架、交通标识标牌、充电桩、三通一平、餐梯等所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106.7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21.42m²,地下建筑面积3085.28m²。4.资金来源:国有100%。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二、合同工期3、设备(包括厨房设备等)由招标人通过另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暂估价合计为68万元。设备纳入总承包管理,其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为13.6万元(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基数按设备的20%计取)。
(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不含税金额元,应向发包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元,税率%。若未来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金额不变,增值税税额按本合同业务发生的纳税时点国家税务局所执行的税率结算。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简易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
(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八、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创/。工程质量创/。七、创优目标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词语含义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招标监督机构留档一份。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生效
发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 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 |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 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 |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19〕25号)、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6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省、市、县)法规、规章。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台州造价》、《浙江造价信息》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规定。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招标文件在中标通知书和投标函之间,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即:(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
(9)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6)询标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款及专用条款注明的合同附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捌〕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其中5套用于制作竣工图纸(完工后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0)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满足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资金月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注: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承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发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通知各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监理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
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用地红线为界。1.10.3场内交通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合同价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
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1)(2)(3)(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造价变化的子目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按现场现状进行移交,如承包人须办理施工的工作条件,发包人予以协助,场地内接线及施工期间的维护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且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用水如涉及市政管网供水的水压不能正常满足施工条件,相应措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此费用由承包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施工用电容量如不能满足施工高峰期的用电量时,承包人须另行配备发电机组,此费用由承包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水准点与坐标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和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现场与市政道路连通,但施工期间的维护、管理及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红线外场地及市政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纸包括经CAD修改并打印的蓝图四套及修改后的电子光盘三套)和竣工资料(包括声像资料八套)及三套光盘(具体数量根据发包人要求确定)。(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不少于2间)免费使用,室内提供基本办公家具、通讯网络及配套设施(含空调、电脑及一体化打印机)。基本办公家具及设施所有权归承包人。(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②发包人按现场现状进行移交,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按所需缴纳金额及时足额向水、电部门缴纳,若因承包人不按时缴纳造成工程影响或工期延误的,则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①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提供电源容量与施工所需机器设备用电是否相匹配,并采取包括自备电源在内的必要措施解决施工用电的临时断电问题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f.其他:e、承包人必须按台州市、椒江区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围护及文明施工管理。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排放等手续,如施工期间发生被投诉或处罚情况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
⑧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配备专职安保人员,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内外的保安、保卫工作;对工地出入口车辆、人员进出进行管理,工地出入口应24小时有人值守,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⑦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丢弃。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所需增加的费用。该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⑤承包人必须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等的地方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行政或者事业许可、备案、审批等程序,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外省施工单位进浙江省的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④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期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维修及拆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同时对所有设施、设备的适用性以及安全性负责,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卫生的要求。③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含监理人)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如承包人与其他分包单位交叉施工时,承包人应根据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要求调整现场布置及施工流程,不得由此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及工期的索赔要求。
⑭承包人负责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交底,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落实整个工地现场的保安、防盗工作。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的索赔费用。⑬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⑫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及制度。⑪原始标高进场前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测量移交,测量过程中承包人、监理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代表均须到场,测量成果在得到监理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做为土方工程计量的依据,同时在开工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⑩承包人应承担法律法规以及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各类复试检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有异议,认为需要重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材料费由承包人承担,当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更换已进场或已使用的材料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再次重新检测时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⑨施工现场的标语、条幅和围挡图案、廉政文化宣传、文化长廊等按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制作,在悬挂和喷涂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如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廉政文化长廊设置必须上报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以上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综合考虑,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⑳承包人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和安全隔离工作,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外计取。⑲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人负责合同范围内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责任方自费予以修复至符合验收条件。⑱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承包人须设立电子邮箱,发包人的通知指令发送至承包人设立的电子邮箱,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⑰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相关要求,在监理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⑯由承包人的质量安全职能部门每月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发包人汇报。⑮承包人负责组织全部工程(包括发包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分包工程)的移交工作,承包人负责编制或汇总移交方案、建筑产品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空间布局、使用注意事项、维保手册等,并提供给发包人),移交期间现场安全、成品保护、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移交前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保洁标准应经发包人验收确认,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
㉖、鉴于台州多台风暴雨的气候特征,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险、采取防护措施等),避免台风、暴雨造成的设施、设备、材料和成品损失,若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㉕承包人的各项工作和生活设备、设施及场地平面布置,应事先提交书面说明及必要的图纸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发包人现场既有的临时道路、围墙等设施归承包人使用,如既有的围墙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自行拆建需达到文明施工要求,并负责使用期间维护、管理,使用结束后按发包人的指令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并运至场外,此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承包人负责修建的场地内的临时道路、临时办公、临时住宿等必须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并清理至场地外,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现场临时设施不得影响室外绿化、管网、市政工程施工,否则由承包人无条件拆除,承包人的以上设施和服务被认为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㉔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施工洞口、管道缝隙、电缆电线缝隙等由承包人负责封堵,费用包含在总包合同总价内。本工程预留的管子槽、空洞、标眼、预埋管套等,使用后应予以填充密封;穿过混凝土结构至预埋套管内外空隙的填充需要达到有关消防的要求。㉓室外管线工程及局部硬质景观工程施工前,承包人需完成建筑垃圾及材料清运工作,包括塔吊、井架基础等的清除,并恢复场地标高至原土标高测量时的标高;另外因室外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4天内,应拆除外运塔吊基础、硬化场地砼、施工围墙(包括发包人原已建好的施工围墙)费用含在总价内;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中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双倍扣除。㉒承包人投标前至现场进行场地现状踏勘,中标后按现状场地进行施工组织,涉及不限于场地内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设置排水沉淀过滤井)及场地平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桩基检测场地平整、道路、场地排水由承包人完成并满足检测要求)等由承包人组织施工,符合安全文明要求,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并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网络及其他因履行本合同需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㉑进场前场地内的建筑垃圾、地上、地下混凝土、构筑物等影响施工或安全的障碍物(含绿化、苗木、现地面以下6米内的地下障碍物)清理、破除、运输、处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C.承包人所搭设脚手架以满足承包人自身施工需要为主,搭设脚手架时需考虑尽量满足幕墙龙骨的施工,其他专业承包人施工可以利用承包人已有脚手架的,由承包人提供脚手架;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其他专业承包人特殊独立工作面需要脚手架,但承包人在该部位没有脚手架的,由专业承包人自行搭设。B.临时设施有义务提供分包人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部分值班基本用房及仓库需要,若现场无法满足大型设备设施堆放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A.发包人按现场现状进行移交,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为各分包人单独设置计量表,分包人按实际用量及现行有关标准结算电费、水费,费用由分包人直接向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在编制用电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拟分包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情况。具体的电源位置必须得到发包人、监理人的认可,用电容量需满足分包人使用要求,否则应无条件予以调整,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费用不予增加。㉚总包服务费是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工程分包、自行采购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施工垃圾清理(由其他专业分包人运送到承包人指定的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垃圾堆放地点,再由承包人进行处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承包人对发包人招标的分包项目提供以下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含在合同价款中,若相应项目总承包服务内容未发生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该部分总承包服务费(但自来水、燃气、电力、通讯、标识标牌、信报箱等分包的工程以及各类检测不得另行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此费用作为承包人免费提供),总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向分包人收取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且发包人将在最近一次付款时双倍扣除总包所收取分包人所缴纳的费用。㉙承包人每月上报按投标清单列项等完成的当月工程量,由监理人、咨询单位审核,以便结算审核时使用。㉗、承包人负责现场临时消防管辖及消防井、现场临时排水管线以及检查井(雨水、污水)等的施工。
(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H.本协议未明确约定属于总承包的工作范围,但亦未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为其他专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的,该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并且该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G.承包人负责门窗工程的塞缝收口工作,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必须对专业承包人施工后的留洞、凹口、凹槽等进行填补、灌浆、修整及装潢以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其他规范的要求,根据分包设计图纸,对于已有的洞口、线槽等位置需要纠偏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F.承包人应统一管理现场(包括分包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资料、信息、人员、安全、环境、环保等管理工作)、协调与服务,按本协议要求无偿提供相关的设施设备),必须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E.临时道路、围墙指现场已有的临时道路、围墙及承包人进场后为满足自身施工需要而修建的临时道路、围墙等。其他专业承包人可以无偿使用,但上述设施如不能满足专业承包人的需要时,应由各专业承包人自行修建。D.垂直运输指承包人安装的用于本工程的塔吊、人货电梯、井字架等运输工具,承包人应允许专业承包人无偿使用上述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安全。垂直运输设施的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其他大型设备的使用亦参照本条款执行。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不少于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或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8%(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可在当期工程款中),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须参加监理例会等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无故缺席每次罚2000元。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须达到24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成本控制。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资质情况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否则每人每次扣除1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主体结构为基础、梁、板、柱、砼墙、楼梯工程、屋面等;关键性工作范围为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等。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按国家法规不得分包的部分外,还包括承包人经营资质范围内的工程也不得分包,其余部分应经发包人同意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3%(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
(4)施工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进行组织管理的,或者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无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3)承包人将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转给他人承包的。(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1)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生产等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一旦发现转包或非法分包的,发包人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的视作转包或非法分包: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国家允许分包的范围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分包人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与总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协议。分包工程进度必须符合总进度计划要求。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另行招标的专业分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另行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6)承包人将自身不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分包内容未经发包人同意。(5)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不符。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签订工程合同时提供履约保函,保函形式为工程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承包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发包人指定账户,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
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不少于1间使用,室内提供基本办公家具、通讯网络及配套设施(含空调、电脑及一体化打印机)。基本办公家具及设施所有权归承包人。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文件,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质量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
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重要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承包人还应保留验收部位、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相关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同时还应遵守如下规定: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护、监测),门禁考勤管理,噪音、污水排放,视频监控等管理规定执行。
d、安全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整改,承包人必须整改到位。b、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发包人相关规范执行(详见合同工程规范条款),所产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a、承包人应对进度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持证上岗,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3)其他:(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30%,金额为()元,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结算时不予调整。e、承包人按规定自行向建设行政各主管部门、城市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组织须符合管理部门的要求,发包人给予协调,费用不予增加。承包人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扬尘、排污等)工作。
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监理人、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准,仅表示对施工技术方案的认可;如构成工程变更或者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承包人应在提交的审批表中载明,并同时提交工程造价文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注:政府性投资项目,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变更办理程序办理)。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及办理审批手续。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5000)元。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
(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1)8-10级(含10级)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2)本工程已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用(含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用(除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本工程中/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5)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4)所有材料必须有相关合格证明资料,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备案后方可进场。(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注:如商品砼、商品砂浆、保温节能材料、新型材料等)。
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仅指工程桩桩基低应变检测、静荷载检测)、消防检测、智能化检测、空气检测、防雷检测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及灌注钻孔桩长度检测、强度检测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水泥搅拌桩、人防检测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仅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仅指工程桩桩基低应变检测、静荷载检测)、消防检测、能耗监测、沉降监测、智能化检测、空气检测、防雷检测五项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其他所有检测试验费均由承包人承担。(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实施。9.3.4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
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如承包人擅自变更的,发包人不予答复,不支付任何费用,并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但须经发包人书面签证批准。发包人有可能根据工程需要修改施工图或发出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工程量不论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服从,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如承包人擅自变更导致的拆除、返工等相关费用不予计取,工期不予调整。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人、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新增减工程量,需发包人、监理人在工程联系单盖章签复意见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
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1)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含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0.4.2变更估价程序(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可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综合单价时,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定的,按施工期信息价(或签证价)确定。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含监理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天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通用合同条款。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通用合同条款。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需总承包人配合的具体事项:总承包管理、资料纳入总承包、施工及生活水电配合、无偿使用垂直运输与脚手架、无偿使用临设及总承包人提供必要的仓储空间、加工场地等。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向承包人支付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税前金额(指不含销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10.7.4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人工(包括机械费中机上人工)、主要材料(特指钢材、铝合金型材、玻璃、铝板、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侧石、沥青砼、砖、加气砼砌块、砂、石、给排水管(塑料PPR给水管、UPVC排水管、钢塑复合管、PE100给水管))和大宗材料(特指电铜芯照明线、铜芯动力线、铜芯电缆、铜母线)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价格;其余材料及机械费(除机上人工)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人工(含机上人工)调整的差价部分不作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及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的取费基数,仅另计取税金。调整时间均为在合同工期范围内。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创优质工程增加费计算方法:本工程无创优质工程目标。创标化工地增加费计算方法:本工程无创标化工程目标。
(注:桩基工程按打第一根工程桩开始至桩基工程完工之日(按打桩记录日期);(2)施工期市场价格A2的确定:A2=桩基施工期、地下室结构施工期内(指至地下室顶板完成止)、各单体上部结构施工期、装饰施工期、安装施工期等施工期内对应《台州造价》(期刊正刊)(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信息价加权平均价(无《台州造价》(期刊正刊)的材料或设备,可参考《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信息价)计取)。(1)基准价格A1的确定:A1=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时所采用《台州造价》(期刊正刊)(工程所在地2022年8月份)的人工、材料价格。(无《台州造价》(期刊正刊)的材料或设备,可参考《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信息价)(2022年8月)计取)。第2种方式:采用市场价格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3)调整方法主体结构结顶后装修及安装工程从主体结构结顶之日至工程初验之间工期的前80%月计;具体以施工现场记录或试块报告为准;结构施工期不超过合同总工期60%月份,超过60%按60%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0.00以上部位最先开始施工至最后一幢单体工程主体结构结顶之日(按试块报告为准);地下室结构按基础砼垫层最先浇灌开始至最后一块地下室顶板浇灌完成之日(按试块报告为准);围护工程按开始施工至围护工程完工之日;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基准日期以后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人受益。2、本合同为含税价,税率为%,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出现税率变动,按税前价不变调整税率的方式计算酬金,即:酬金计取方式计算的金额÷(1+合同税率)×(1+最新税率)。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c.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不作调整。b.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低于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A2);a.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超出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2-A1);
(1)综合单价;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12.1合同价格形式
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4)计日工单价: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180)元/工日,工日数经发包人签证;该项费用仅另计算税金;(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费项及费率;
h.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的报价失误;g.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项工作引起的费用增加)。f.在工程施工中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能预计的其它费用。e.承包人应统一管理现场(包括各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必须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d.承包人根据当地土方消纳政策、消纳情况、市场情况、外运运距、企业实力投报土方(含固化土)开挖及外运、消纳的相关费用,消纳费不凭票结算,土方外运费用按25公里包干。c.泥浆按有关规定采用就地泥浆固化处理后外运,固化费用及运输费用按浙江省2018定额相关计算规则计算,如不按规定执行的,费用不予调整。
n.脚手架(进出场费及租赁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吊篮等相关措施费按投标文件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调整。m.桩基础的充盈系数须满足设计要求,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调整。l.大型机械进出场包干,现场平整、修筑整理施工道路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不作调整,承包人负责桩检测、堆载试验等检测试验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测试所需的砂或砌块等材料(测试完成后,由承包人自行处置)、接桩头、桩检测用临时道路及场地挖土、桩周围石渣回填、场地塘渣回填、回填物清理外运等相关费用,综合单价按投标价一次性包干,不管实际情况如何,结算时都不予调整。k.涉及到桩的超灌长度承包人需根据图纸施工,并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做调整。j.因周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在建工地、工厂、道口等)、施工场地窄小、场内施工不便、与周边施工企业的协调及配合等需要增加的各种费用。i.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中未描述或描述不全,但又是完成该清单项目中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内;
t.商品砼运距按7公里一次性包干,商品砂浆运距按15公里一次性包干,不再另行计取。s.承包人中标后现场所有设施不限于配电设施、变压器至配电柜电缆等安保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如出现被盗、不规范操作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自行负责。r.泥浆固化综合单价中包含设备进出费及场地硬化、租赁等费用。商品砼实际是否泵送不调整,拉结筋按图纸要求工艺预埋考虑,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今后实际不论采用何种方式施工,综合单价不作调整。q.配电房(包含正式和临时)内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的2名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的看护费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相应合同价内;项目竣工后临时用电设备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并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配电房正式用电设备进场到整个工程竣工移交的设施设备看护费已经包含在合同价内,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如设备失窃,则按原价赔偿给发包人。p.由于承包人未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导致被政府行政部门处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罚款和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o.本项目的弧形模板仅在弧形位置考虑,其他位置均按直行墙,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y.本项目三通一平费用按项一次性包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x.拉森钢板桩、钢支撑及PC钢管桩、基坑围护型钢组合支撑的租赁天数按90天包干,租赁单价及回库保养维护费(含装、卸、来回运输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w.本项目塔吊基础的桩基费用按项一次性包干,费用包括塔吊基础(包含桩基、塔吊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承台、预埋件及拆除等)、塔吊进出场及安拆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v.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o.金属构件运距按预算一次性包死,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及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则调整措施项目费用:(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调整。(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0.4.1条执行;(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调整。(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相关机构审核。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注:主要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c、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措施费用计算基数。b、计量单位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重新组价。a、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计算综合单价。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金额()元,包含专用条款6.1.6条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不抵扣每期应付进度款。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进场后支付。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12.3.1计量原则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5)专用条款第11.1条人工、材料调差的市场价A2采用加权平均计算,根据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汇总合同约定可调差人工、材料种类的每月用量报发包人确认。(4)确认的当期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价款。人工、材料市场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办理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进行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办理完毕的,在办理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进行调整。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每笔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应按发包方要求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合格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提交竣工资料且竣工备案后,支付至进度款审核汇总合同价格的90%(含预付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30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发包人将全过程咨询单位审核的当期已完工程价款的(20)%(具体以主管部门规定的分账比例为准)拨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12.5支付帐户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仅为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
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将工程款支付至其他指定帐户时,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勘察人等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验收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2)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1)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合同工期计算终止日。13.2.3竣工日期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6.2地表还原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
(4)其它要求:。(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各分段节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书等相关资料。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竣工验收并备案后90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四套。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期限: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有异议的,可对无异议部分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对有异议部分签署争议解决途径意见。发包人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工程结算价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2)发包人在签署最终工程结算证书后30天内,按专用条款15.3条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留置手续后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逾期支付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因非承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后,由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逾期审核时间60天内,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逾期审核时间超过60天,超过时间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180)天内审核完毕,并签发最终工程结算证书(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14.2竣工结算审核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5)结算审核基本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核增及核减额超出5%部分的咨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代付。(4)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二次结算审核。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2)1.5%的工程结算价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留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
(3)市政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2)建筑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2年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2方式退回: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4)其它: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不予支付;(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56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发包人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不包括承包人的利润损失。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及创标化工程目标。(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施工力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5)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5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及创标化工程目标,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按通用条款。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按通用条款;另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为避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更大的损失,承包人采取合理的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不可抗力事件时一并提交所采取的合理措施内容。17.2不可抗力的通知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级(不含10级)以上台风、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结算时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另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及浙江省和台州市椒江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所有保险不应免除由于承包人过失造成的损失而承担的责任。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由承包人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人。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所产生的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3)如承包人有下列情形时发包人有权暂停承包人签证或付款,直至停止付款原因消除为止。(2)总承包服务费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定后,提交的竣工资料档案馆备案完成后且经相关分包人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实际配合情况良好后一次性支付。(1)水电用量装表计量(含损耗部分),若由发包人代缴水电费,则在支付工程款时按实际用量(含损耗部分)和实际价格全额扣除。若承包人需发包人提供发票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2关于付款的补充约定21.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关补充定额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2022年第8期,《浙江造价信息》2022年第8期等,其余详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补充条款
发包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5)因承包人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发包人只提供单位收据。(4)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全额开足结算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工程质量保修金保函。②工程进行中,承包人原因导致对其劳务人员及分包人或材料商未付款或其它原因致本工程有纠纷或存在有应负责赔偿之事由发生时,经发包人提出而未获解决前。有纠纷部分暂不支付,其余无纠纷的正常支付。①工程施工有重大缺失或明显违约行为时;经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迟延改善时。
公司名称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
联系电话、地址 | |
开户行、账号 |
协议书附件:附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项目本身的保修除外)。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8年;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埋设于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8年)。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工程项目名称: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施工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地址:项目位于规划五路以南,学院路以东,规划二路以西,春潮路以北。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工程量清单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1.5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根据设计规定,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完成构成工程实体所耗费或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1.4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是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补充内容的规定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1.3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1.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但不包括规费及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报。其中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数中的人工费所涉及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内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确定。1.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1.投标报价组成
规费的计算基数以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1.8规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实际缴纳“五险一金”情况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标准费率的30%~100%范围内自主确定规费费率。1.7其他项目费包括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管理费(以下简称“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和发包人提供材料及工程设备保管费(以下简称“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优质工程增加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基础上,为生产优质工程而增加的费用。(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加费(简称“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仅指边施工边维持行人与车辆通行的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设定)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取费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取费基数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通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工程费)、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以综合单价形式报价。1.6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用作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2.4投标人的报价未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要求编制的,作无效标处理。2.3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投标工具-招标概况-投标报价要求”,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每单项单价和合价均需填写,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2.1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2.投标报价要求1.9税金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计取。
1.图纸目录图纸第二卷1、工程量清单:详见“后缀名为.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文件”。3.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备注 |
1.工程概况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卷(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zztb.zjtz.gov.cn/tzcms/)。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招标公告2.图纸
2.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2.技术规范及标准1.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规划五路以南,学院路以东,规划二路以西,春潮路以北。1.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详见附件(仅供投标人参考)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891.46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94m²,地下建筑面积2897.46m²。1.1招标工程: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J2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BJ107-20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
《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16《钢结构焊接及验收规程》JGJ81-200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GB51022-2015《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7)89号《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钢化玻璃》GB/T9963-1998《浮法玻璃》GB11614-1999《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7《碳素结构钢》GB700《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GB/T3190《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
2.2以上技术规范由分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分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8478-2020《铝及铝合金板材》GB3880《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JC205《中空玻璃》GB/T11944-2002
(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3.2材料的质量保证(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1)本章节附件为“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优先采用该一览表中品牌、生产厂家的产品,若采用其他品牌(或相当于该一览表中的品牌档次)、生产厂家的产品时,替代产品品质不低于原有产品并经业主签证认可。3.1材料选择3.材料质量要求
4.工程管理的要求(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应先送样品,样品经设计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含监理单位)、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3供应要求(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5.2铝合金门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5.1电梯的技术规格和参数:5.其他4.2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4.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a)外门窗抗风性能达到定级检测4级以上标准:2500Pa≤P3;工程检测:受力构件的风荷载设计值需要通过计算确定;1.1.3成品门窗(五性)须达到的性能指标如下:1.1.2设计图纸中所涉及设计规范详见招标方提供的工程设计说明。1.1.1本次招标的门窗工程深化设计由中标单位完成,其相关设计图纸与说明请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理解并须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复核、计算,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年月日前)由招标方视具体情况组织设计方进行答疑和技术交底。1.1深化设计说明一、材料选用、生产、安装技术要求
2.1.1铝合金门窗玻璃除特殊说明外均采用隔热金属型材多腔密封中空玻璃窗5mm中/较低透光Low-e+12空气+5mm透明玻璃,品牌见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内层[根据项目要求],外层玻璃为[根据项目要求];窗高或宽大于3000mm时,需要经过严格计算确定,应满足抗风计算、节能计算以及隔声性能要求,并确保安全。所有玻璃应满足特殊气候条件,不得因气候因素而导致质量下降或破损;所有玻璃必须根据《规范》要求确定是否钢化,建筑层数大于等于7层时的外开窗、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门玻璃和固定玻璃,距离可踏面900mm以下的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阳台、中庭、楼梯等玻璃栏板及底商公共入口门扇均应采用安全玻璃;其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优等品质并符合以下标准:《浮法玻璃》GB11614-1999、《中空玻璃》GB/T11944-2002、《钢化玻璃》GB/T9963-1998要求;安全玻璃的选用依据《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2.1材料选用要求e)门窗隔音量不低于3级(外窗(包括阳台门)的空气声隔音标准不应小于30db,户门的空气声隔音标准不应小于25db),快速路和主干道两侧临街50m范围内街不低于3级。d)保温性能不低于6级(3.5>K≥3.0);c)门窗水密性能:不低于4级标准;b)门窗气密性能:不低于6级(10层及以上公建外窗的气密性分级为7级)
3.1为提高构件的加工精度并加快施工进度,所有金属构件都须在工厂预制,而禁止到工地现场加工。平开门窗框的横竖框、扇料连接应采用机械组角工艺及腔式结构角码组角连接工艺。3加工及安装工艺要求2.1.5金属连接件采用钢材须作热镀锌处理,所有螺钉采用不锈钢螺钉。所有不外露的铝合金型材及构件必须进行阳极氧化处理.2.1.4搭接密封条选用优质三元乙丙的胶条。2.1.3所有密封材料须采用[根据项目要求],玻璃与铝型材间及墙体与铝型材密封采用单组份聚氨酯密封胶,门窗所有框扇采用45度组角,组角处必须用进口组角胶进行加固密封处理,所有中挺连接部位必须用防水胶密封。2.1.2五金配件品牌见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所有开启窗扇全部采用摩擦铰链;平开门扇采用合页与上风撑;增加儿童安全锁;阳台平开或推拉门均设执手(执手颜色同铝型材,内外均可开);平开门用合页+上风撑+多点锁;提升推拉门为承重250以上套件,85推拉门采用手拨勾锁。所有门窗均装副框方法施工(空调百页不装副框),副框为铝合金型材,型材主要受力部位的壁厚≥2㎜,铝管要求表面喷涂。
3.7所有连接件均需热浸镀锌处理;型材之间的拼缝、自攻螺丝连接处必须打胶密封。3.6所有固定受力构件及其金属件应考虑气候影响因素,应做好相应的防腐蚀处理。3.5固定受力构件需通过严格的计算确定,并提供固定件及其与主体结构连接位置和大样图,如原设计中存在问题须特别说明,便于修正。3.4开启扇胶条需采用90º连续转接,不得断开,接头应设置在开启扇下侧的中间部位。3.3产品加工、组装尺寸精度应符合国家(GB/T8479-2003)、(GB/T8478-2020)标准。3.2支撑体系应满足自重和风荷载的要求,满足温度变形和结构构件变形要求,并具备抗震能力,造型要与本工程建筑设计相协调。支撑体系采用双重型摩擦铰链的配置,支撑体系与金属连接件、扣件,能抗腐蚀,连接扣件为铝质或国产优质不锈钢。所有五金件均应符合相应门窗的规格及各种承重承压需要并确保有合适余量。窗户执手采用两点锁执手,平开门执手采用3点锁,样式以现场(或通过设计)确认为准。推拉门窗使用钩锁每扇分别锁紧,禁止使用月牙锁。
4.4施工过程中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4.3施工过程中严格服从相关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4.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4.1总包土建合理组织施工进度,及时组织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场。4施工要求3.8由中标人负责将招标人预留在其安装部位附近的引出点连接至门、窗、扶手等投标人所选用的材料及安装工艺均应满足相关要求,并应保证避雷电阻检测一次性合格。
5其它相关要求详设计技术要求说明4.9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前,中标人须按规定委托具备门窗性能(门窗五性)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费用自理。同时,招标方有权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本项目门窗成品进行抽检,如检测结果未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及规范要求,其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接受由此造成的处罚。4.8施工人员严禁动用明火,做好防火工作。4.7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杜绝事故发生。4.6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要求。4.5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招标人联系进行处理。
3、招标人有权对材料品牌进行变更,承包人应服从并做好配合工作。2、承包人在材料采购前,承包人须将品牌和基本相关资料送招标人,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承包人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样品、样本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若承包人已施工,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所有招标人未确定品牌厂家的材料必须采用信誉好、品牌好、知名度高、同等行业中规模中等以上的生产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和管理要求》。满足国家、地方、行业及设计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铝合金制作、安装的规定、规程控制、施工,确保满足验收要求。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备选生产厂或品牌 | 备注 |
一 | 土建工程 | ||
1 | 钢材(型钢) | 国标 | |
2 | 钢材(螺纹钢、圆钢) | 安徽富鑫、连云港亚新、浙江广欣、浙江华宏或相当于 | |
3 | 水泥 | 海螺、三狮、南方或相当于 | |
4 | 防水涂料 | 江苏凯伦、东方雨虹、上海月皇或相当于 | |
5 | 防水卷材 | 江苏凯伦、东方雨虹、上海月皇或相当于 | |
6 | 改性聚丙烯抗裂纤维 | 杭州合磊、宁波科力特、上海研铂、武汉三源或相当于 | |
7 | 内墙涂料 | 立邦、多乐士、华润、嘉宝莉或相当于 | |
8 | 外墙涂料 | 立邦、多乐士、华润、嘉宝莉或相当于 | |
9 | 外墙仿石型涂料 | 立邦、多乐士、华润、嘉宝莉或相当于 | |
10 | 挤塑聚苯板 | 宏源(防水)、白云、泰戈或相当于 | |
11 | 木质防火门 | 步阳、群升、盼盼或相当于 | 免漆 |
12 | 钢质防火门 | 步阳、群升、盼盼或相当于 | |
13 | 防火卷帘门 | 广安、永安、东盾、金泰或相当于 | |
14 | 玻璃 | 南玻、上海耀皮、信义或相当于 | |
15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吉龙、嘉翰、南洋或相当于 | |
16 | 保温、防火岩棉 | ABM 樱花、Rockwool 洛科威、华能中天或相当于 | |
17 | 人防门 | 丽水永坚、浙江澳通、三门铭泰或相当于 | |
二 | 装饰工程、幕墙工程 | ||
1 | 铝合金型材 | 凤铝、坚美、兴发或相当于 | |
2 | 外门窗五金件 | 香港坚朗、春光、香港立兴或相当于 | |
3 | 防静电活动地板 | 沈飞、汇丽、美露、创星地板或相当于 | |
4 | 门锁等五金 | 坚朗、雅洁、汇泰龙或相当于 | |
三 | 给排水工程 | ||
1 | 热镀锌钢管 | 浙江金洲、天津利达、福兰特或相当于 | |
2 | 钢塑复合管 | 浙江金洲、天津利达、福兰特或相当于 | |
3 | 阀门 | 春江、冠龙、宁波埃美柯或相当于 | 不锈钢阀芯 |
4 | 排污泵、水泵 | 利欧、大元、新界、上海蓝机或相当于 | |
5 | 塑料 PPR 给水管 | 伟星、金德、九信新科或相当于 | |
6 | UPVC 排水管 | 伟星、金德、九信新科或相当于 | |
8 | 变频给水设备(带变频配电箱、带一个变频器控制一台水泵) | 格兰富、ITT、德国威乐、KSB或相当于 | |
9 | 雨水回收系统 | 净源雨水科技、冠河设备、泰宁雨水或相当于 | |
10 | 钢丝网骨架PE100给水管 | 伟星、金德、九信新科或相当于 | |
11 | PE100给水管 | 伟星、金德、九信新科或相当于 | |
12 | 不锈钢水箱 | 永兴、洁能、恒泰或相当于 | |
13 | 气压自动给水设备 | 凯泉、熊猫、三利或相当于 | |
四 | 设备 | ||
1 | 风机、风阀、风口、消声器 | 北京上风、浙江上风、上虞风机、上建风机、金信隆宇或相当于 | |
2 | 不锈钢风管 | 宝钢、武钢、太钢、鞍钢、杭钢或相当于 | |
3 | 镀锌薄钢板风管 | 宝钢、武钢、太钢、鞍钢、杭钢或相当于 | |
4 | 1.5厚不锈钢风管 | 盛创、亿科、北京点夺或相当于 | |
5 | 空调 | 格力、美的、海信或相当于 | |
6 | 餐梯 | 宏大、永大、杭州西奥或相当于 | |
五 | 电气工程 | ||
1 | 电线、电缆 | 开开电缆、飞洲电缆、永策电缆或相当于 | |
2 | 桥架、防火线槽 | 杭州好远、浙江桥母、信一、宁波华欧或相当于 | |
3 | 配电箱 | 台州宏发、浙江中盈、浙江天安或相当于 | 符合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要求 |
4 | 元器件 | 人民、正泰、TCL或相当于 | |
5 | 开关、插座 | 鸿雁、正泰、TCL或相当于 | |
6 | 灯具(室内) | 欧普、TCL、西顿照明、今上或相当于 | |
7 | 灯具(室外) | 欧普、TCL、西顿照明、今上或相当于 | 不含球场专用 |
8 | PVC电线管 | 伟星、金德、九信新科或相当于 | |
9 | 抗震支架 | 浙江亿火、浙江山力得、成都新力紧或相当于 | |
10 | 智能疏散与应急照明指示系统 | 北京中电奥科、中川科技、国泰怡安装或相当 | |
11 | 能耗监测系统(含智能电表) | 杭州鼎立、嘉兴蓝能、杭州基础创新或相当于 | |
12 | JDG、SC | 友发、联塑、公牛或相当于 | |
13 | 泛光照明 | 罗莱迪思、欧司朗、科锐或相当于 | |
六 | 消防工程 | ||
1 | 消防水泵(带配电箱) | 上海熊猫、利欧泵业、青岛三利、上海汇业或相当于 | |
2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 | 西门子、爱德华、霍尼韦尔(Honeywell)或相当于 | |
3 | 消防报警系统设备 | 上海松江、北京利达、海湾或相当于 | |
4 | 消火栓 | 缙云华安、丽消、浙江永康元安或相当于 | |
5 | 沟槽配件 | 上海威逊、上海瑞孚、唯特利、禹王或相当于 | |
6 | 消防排烟系统设备 | 上虞、上风、上建或相当于 | |
7 | 消防稳压供水机组 | 铭星、凯泉、熊猫或相当于 | |
七 | 智能化 | ||
1 | 电动汽车充电桩 | 特斯拉、特来电、万马、万帮新能源或相当于 | 符合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要求 |
9、投标人应优先采用该一览表中品牌、生产厂家的产品,若采用其他品牌(或相当于该一览表中的品牌档次)、生产厂家的产品时,替代产品品质不低于原有产品并经业主签证认可。8、若某设备材料的品牌与厂家存在同名时,以品牌为先。7、以上品牌表中注明备选品牌的材料(设备),预、结算办法中约定月份的《台州造价》、《浙江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正刊中如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编制预算和结算,承包人不得拒绝或要求补偿,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6、电力、给水、燃气等涉及专业职能部门验收的,应符合项目所在地职能部门要求,不受本表限制。5、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品牌均需为中高档,施工期间如出现推荐品牌被列入黑名单的,无论承包人是否订货,均停止该品牌的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当完全理解并响应以上要求。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目录投标文件格式第四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名称)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邮箱:身份证号码:职务:
姓名:性别:年龄: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日期: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资质等级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证书号 | 身份证 | |||||||
简历 | ||||||||
简历 |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毕业院校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简历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设备能力 | 进场时间 | 备注 |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及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七、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我们郑重承诺:自查内容如有虚报瞒报,愿意接受下列处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 1.4.1(1) | 是 | |
2 |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1.4.3(1) | 否 | |
3 | 是否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1.4.3(2) | 否 | |
4 | 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 1.4.3(3) | 否 | |
5 | 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 1.4.3(4) | 否 | |
6 | 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 1.4.3(5) | 否 | |
7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3(6) | 否 | |
8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 1.4.3(7) | 否 | |
9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 1.4.3(8) | 否 | |
10 | 是否被责令停业 | 1.4.3(9) | 否 | |
11 | 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3(10) | 否 | |
12 |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 | 1.4.3(11) | 否 | |
13 |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1.4.3(12) | 否 | |
14 | 投标人“三类人员”证书是否存在1.4.3(13)条款中a、b、c情形之一 | 1.4.3(13) | 否 | |
15 | 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在建项目 | 1.4.1(4) | 否 |
我们郑重承诺:自查内容如有虚报瞒报,愿意接受下列处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之心海社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 1.4.1(2) | 是 | |
2 |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1)无在建;(2)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和竣工(交工)报告)。(5)工程已竣工,而在管理部门网站中仍载明为项目负责人岗位在岗的(须提供竣工(交工)验收记录、原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已竣工验收)证明)。属上述(2)、(3)、(4)、(5)情形的,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标中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将不予认可。 | 1.4.1(3) | 应是(1)、(2)、(3)、(4)、(5)之一情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 属 情形 |
3 |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 1.4.2 | 否 | |
4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3(10) | 否 | |
5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1.4.3(12) | 否 | |
6 | 投标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证书是否存在1.4.3(13)条款c情形 | 1.4.3(13) | 否 |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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