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偃师市城市管理局重新施划城市道路标线和停车位的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33.1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41
预算金额133.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中标公司星科建设有限公司133.1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41
2、采购项目名称:重新施划城市道路标线和停车位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磋商(2023)0056号 本项目为偃师区各道路标线、斑马线、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施划,部分路面标线、喷字,此次施划采用冷喷工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和其他资料全部内容 星科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19号天明园4号楼16层55号 1,331,284.36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重新施划城市道路标线和停车位的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冬梅 王迎乐 滑武兴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核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12,3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19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88号院湖滨苑1幢1-701
联系人:王先生 赵女士
联系方式:18222240774 18530854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赵女士
联系方式:18222240774 1853085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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