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综保区占用绿化恢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综保区占用绿化恢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4年综保区占用绿化恢复工程 | 项目编号 | CCS20240417FJSZ03001005 | |||||||||||||||||||||||
建设单位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地点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经开北部102国道以东区域)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 | | 投标最高限价 | 1500000 | |||||||||||||||||||
开标日期 | 2024-05-11 09:30:00.0 | 开标地点 | 经开区开标室一 | |||||||||||||||||||||||
中标工程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90%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92% | |||||||||||||||||||||
第三名 |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80%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 | 呼工 | 联系电话 | 0431-818801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郝云坤 | 联系电话 | 0431-80531131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 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电话 | 0431-81880290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2021 年街路提升改造工程(拆围透绿工程) | 2022 年临时抢险及突发事件应急工程——旧改小区绿植病虫害防治工程 | 2023 年专用车 1、2、3、6、7、8、9 号地绿化养护工程 | ||||||||||||||||||||||
2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2 年经开北部区域临时占用绿地恢复工程 | 2022 年综保区绿化养护工程 | 2023 年综保区绿化养护工程 | ||||||||||||||||||||||
3 |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一期回迁楼建设项目道路绿化工程 | 东方.新嘉园小区绿化工程 | 2023 年经开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2022 年临时抢险及突发事件应急工程——旧改小区绿植病虫害防治工程 | 2023 年专用车 1、2、3、6、7、8、9 号地绿化养护工程 | / | ||||||||||||||||||||||
2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3 年综保区绿化养护工程 | 2022 年综保区绿化养护工程 | / | ||||||||||||||||||||||
3 |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规划一路(北区丙十路至乙二街)道路绿化 | 2023 年临时抢险及突发事件应急工程-珠海路南侧、省军区西侧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梁朝晖 | 高级工程师 | / | 220105710308144 | / | ||||||||||||||||||||
2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杰鹏 | 高级工程师 | / | 2019101B1515 | / | ||||||||||||||||||||
3 |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崔占有 | 工程师 | / | 2012102C073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保函 |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 023-63567500 | |||||||||||||||||||||
2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3 |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23.20 | ||||||||||||||||||||||||
2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90 | ||||||||||||||||||||||||
3 |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9.30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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