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ZJC2023-FW(2)-008(招标文件编号:HNZJC2023-FW(2)-008)
二、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入库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3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25.0000000
供应商名称: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石佳冲109号枫林路与财院路交汇处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毅(主任评委)、刘娅辉、陈浩丹、李强、王振坤(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8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综合得分 |
投标报价(优惠率%) |
第一名 |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98.50 |
25% |
第二名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3.69 |
5% |
第三名 |
湖南佳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6.91 |
2% |
备注:中标优惠率按入库二名投标人的投标优惠率的较大值为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13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731-85294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方式:金弦、呙于旭、粟智超0731-84169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弦、呙于旭、粟智超
电 话: 0731-8416965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入库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0日 15:01 |
评审专家名单 | 夏毅(主任评委)、刘娅辉、陈浩丹、李强、王振坤(业主评委)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弦、呙于旭、粟智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84169659 | ||
采购单位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1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0731-852941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金弦、呙于旭、粟智超0731-84169659 | ||
附件: | |||
附件1 | (发售稿)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入库项目-招标文件.doc(发售稿)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入库项目-招标文件.doc |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备注 | |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入库 | 2年 | 设计咨询费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设计咨询服务,服务期2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在公示结束之后,确定第一至第二名作为本项目的入库单位,并分别与该2名入库单位签订常年服务合同。入库单位因不履行合同或其他原因导致出库的,招标人将按评委推荐的投标人排序顺序进行补录,保证库里单位始终为原数量。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入库项目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第2.1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 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139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731-85294138 |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联系人:金弦、呙于旭、粟智超联系方式:0731-84169659 |
第2.4款 |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同意购买进口产品货物名称详见本招标文件详见第五章“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不接受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本项目商务技术偏离项≥10项导致无效投标。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400000.00元/年,服务期2年,项目总预算800000.00元,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第13.7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本项目确定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为入库投标人。中标优惠率按入库二名投标人的投标优惠率的较大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即授权人社保必须在投标人公司缴纳);(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6)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7)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8)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五证合一”可不提供);(9)资格证明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1)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第一部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或者说明。未自行注明或者说明的,资格审查主体不予以认定或澄清,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第14.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信息如下:帐户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36825010010000445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2023-008”及投标人简称,如果没注明是“2023-008”及投标人简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3)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第18.1款 | 分包 | ■本项目禁止分包¨本项目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项目内容为: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备注:1、投标文件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2、另须提供电子文件一份(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必须是U盘形式,并标注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一起包装提交。3、投标文件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分别密封包装(电子文件密封包装后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袋中),注明“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和“电子文件”。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单独装袋,不要求密封。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 |
四、投标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无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也相同的随机抽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
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招标代理: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部门:招标事业部二部联 系 人:高文勇、廖超凡联系方式:0731-84169659采购人联系部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联系电话:0731-88836937通讯地址: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投标人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当面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九、其他规定 | ||
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20%,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 |
3 | 其他规定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
5 | 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 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即授权人社保必须在投标人公司缴纳) |
6 | 投标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7 |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及内容提交资格声明。 |
8 |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 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
9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 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
10 | 装订、签署、盖章 | 资格证明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 | 资信证明文件 | 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12 | 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
13 | 特定资格条件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
14 | 信用记录查询 | 信用记录查询 |
15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结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
第5.2(1)项 | 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不适用)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按3%-5%)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注:(1)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监狱企业: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 |
第5.2(1)项 | 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 |
第5.2(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
第5.2(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价格分,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价格 / %。2、环境标志产品:对于价格分,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价格 /%。3、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微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一项重复计算。4、属于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填写《优先采购产品清单》,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注:(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复印件)。 |
第6.1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
第6.3款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前3名。经公示后,确定前二名投标人为入库单位。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招标文件的偏差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规定的偏离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注:本条款所称偏离指对本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及参数的负偏离。)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其他条款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5 | 其他条款 | 是否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
6 | 其他条款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7 | .... | |
结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审项及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评价项(A1 20分) | 投标报价(2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即优惠率最大)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2、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3、投标报价不允许出现区间报价,要求为数值确定,否则不计分。4、本项目为优惠率报价,投标报价按【1-优惠率】进行计算(如某投标人优惠率报价为5%,则投标报价为95%进行计算)。 |
2 | 技术评价项(A250分) | 服务方案(1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对医院零星改造项目背景和意义理解深刻,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准确、全面、合理;2、编制方法科学可行; 3、技术路线清晰明确、完全准确,符合项目实际及采购人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完全满足的每项计6分;方案欠缺、欠完善的每项计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满分为18分。 |
2 | 技术评价项(A250分) | 重点及难点分析(15分) | 针对投标人的重点及难点分析进行评分:1、对医院零星改造设计内容理解深刻,2、对项目的关键点有准确详细的描述,3、分析项目的重点,准确的工作定位和工作目标,重点突出,依据明确。完全满足的每项计5分;方案欠缺、欠完善的每项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满分为15分。 |
2 | 技术评价项(A250分) | 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10分) | 针对投标人的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方案进行评分:机构设置科学符合要求;人员设置合理。完全满足的每项计5分;方案欠缺、欠完善的每项计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满分为10分。 |
2 | 技术评价项(A250分) | 进度计划及质量保障措施(7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计分:1.对投标人所编写的技术方案中有严格的进度计划,工作进度计划合理、安排紧凑,时间安排合理高效,承诺按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2.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控制程序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完全满足的每项计3.5分;方案欠缺、欠完善的每项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满分为7分。 |
3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类似业绩(15分) | 投标人近3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个与本项目相关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计1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
3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综合实力(3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计3分。(注:证书均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能查询到,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应网站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3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12分) | 投标人配备了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提供1个专业计2分,最多计12分。注:同一人获得多个专业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名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税号:121000004448855592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139号电话:0731-8529588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杏林支行银行账号:5872 5735 1943要求:1、开具本合同等额正规增值税发票2、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务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发票真伪,并将查询明细打印,附在发票后。其他税务网站上查询无效。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工程设计项目设计酬金核定表 | |||
建设单位申请部门(盖章): | 核定日期: | ||
工程名称 | |||
设计单位 | 总设计工程师 | ||
设计完工日期 | 工程竣工日期 | ||
工程设计阶段 | |||
工程设计内容 | |||
设计取费依据 | |||
费用计算公式 | |||
设计酬金合计 | ¥元,大写人民币元 | ||
备注 | |||
总设计工程师(签字) | 设计单位(公章) | ||
价格核定小组成员(签字) | 其他人员(签字) | ||
主管工程项目院领导审核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方案设计文件 | 5份 | 天 | |
2 | 初步设计文件 | 5份 | 天 |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5份 | 天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项目组成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 ||||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
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资格审查标准 | 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 |
优惠率: %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的下浮率(即优惠率)进行投标报价。(其中,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专业调整系数取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为1.0,附加调整系数取为1.0) |
优惠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审查内容及标准 |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标标准 |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序号 | 分项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服务等响应情况 | 响应/偏离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服务内容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包装说明 | 备 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开具发票信息□ 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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