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79/18-qt-3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蒙亮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祁希萌0471-65991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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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3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清运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内蒙古乌海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2 项目规模:火电机组容量2×600MW(包头)、2×660MW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土默特)、2×300MW(泰不连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包头公司石膏清运: 2024年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炉渣: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包头公司粉煤灰:2024年4月6日2025年12月31日

土默特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乌达公司:执行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泰不连沟:执行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30201

泰不连沟粉煤灰、石膏、炉渣处置清运项目 (22个月)

本次对大路热电厂粉煤灰、石膏、炉渣处置清运(22个月)服务进行采购。粉煤灰、石膏、炉渣处置清运服务中粉煤灰预估产生130万吨,石膏预估产生21万吨,炉渣预估产生115万吨。预计全年(22个月)产生灰渣、石膏量共约266万吨,运距约17公里。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具体拉运量以合同实际发生量为准。执行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灰、渣、石膏、污泥可综合利用时,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1000

CHDTDZ079/18-QT-30202

土默特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项目

预计产生粉煤灰129.52万吨、炉渣49.48万吨、石膏43.48万吨(含石膏浆液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粉煤灰、炉渣、石膏的总量不低于6万吨。执行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000

CHDTDZ079/18-QT-30203

乌达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项目

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项目,2024年-2025年预计产生灰渣石膏总量为1600000吨,其中粉煤灰1100000吨,石膏 220000吨,干炉渣 280000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合同执行结算以实际为准,可能低于此预估数量,执行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只招运输费用,综合处置的按照8.8元/吨(固定处置费用)支付费用,不在另付运费。详见技术规范书。

1000

CHDTDZ079/18-QT-30204

包头粉煤灰处置清运项目

主要内容为包头发电分公司20个月产生的粉煤灰96万吨,进行处置和清运。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1000

CHDTDZ079/18-QT-30205

包头炉渣、石膏清运项目

本期预计外运炉渣50万吨,外运石膏44万吨。共计94万吨清运。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粉煤灰、石膏、炉渣处置清运项目(22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清运服务或销售业绩,单项业绩运输能力或销售能力均不能低于50万吨。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清运服务或销售业绩,单项业绩运输能力或销售能力均不能低于50万吨。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乌达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清运服务或销售业绩,单项业绩运输能力或销售能力均不能低于50万吨。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粉煤灰处置清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 1项粉煤灰清运服务或销售业绩,单项业绩运输能力或销售能力均不能低于 50 万吨。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炉渣、石膏清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石膏或炉渣或粉煤灰等固废产品的清运服务业绩,单项业绩运输能力或销售能力均不能低于50万吨。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2-29 07:062024-01-06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1-22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01-22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魏蒙亮

0471-6599132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魏蒙亮

0471-6599132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巴尔泰,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联 系 人:贾超,崔宇,曾涛,郭建振

电 话:0477-8138031,0472-6935071,0472-8802652,0473-6188050

电子邮件:jiachao1008@163.com,243807349@qq.com,zengtaochd@163.com,jianzhen-guo@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祁希萌

电 话:010-83565850

电子邮件:qiximeng@chd.com.cn

部门邮箱: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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