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编号:GSJJH-2020-030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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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改造装修及零星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魏小燕 | 联系电话 | 18294039855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0-09-18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0-09-21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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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改造装修及零星工程项目001 | GSJJH-2020-030 | 工程-施工 | 139991.14(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改造装修及零星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改造装修及零星工程项目已经《灵卫健函字【2020】252号》文件批复现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甘肃嘉佳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以邀请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GSJJH-2020-030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改造装修:对独店镇中心卫生院院内南侧原公卫科6间业务用房进行改造装修,达到甘肃省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改造面积125.3m2。
(2)零星工程:对门诊楼台阶进行维修、铝合金楼门更换为不锈钢地弹门;对院内部门院落进行硬化,硬化面积226.67m2;对门诊楼三楼会议室进行改造,拆除原财务室和会议室隔墙。
三、项目概算:14万元
招标控制价:135894.15元(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2528.52元;规费4096.99元。工程总造价:139991.14元(含规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0年9月18日14时30分至2020年9月21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鲜章)。
2.网上报价时限请于2020年9月21日17时前提交有效报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相关要求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等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无效。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七、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之日起三天(2020年9月22日8时30分至2020年24日17时0分)。
2.参与竞价的所有竞标人,请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投标预算电子版)及光盘1份(PDF格式及投标预算电子版)于竞价结束前送达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账户名:甘肃嘉佳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2708 0665 0910 0052 94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保证金金额:2800.00元(大写:贰仟捌佰元整)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转账或电汇成功后,请及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403515856@qq.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刘院长
电 话:1383037172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佳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
联系人:魏小燕
电 话:18294039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