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新疆公司+二矿+设备+24年6月执行单+矿用隔爆型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二次发询)
投标剩余时间1
金额
10.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110500418
预算金额10.8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110500418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1 22:36: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1-14 22:36: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矿用隔爆型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

FBD№6.3/2X30KW

4


2024-12-30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州区潞新二矿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商务要求(制造商及代理商) 一、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它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2.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制造商全称,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 3.报价人须按照附件要求,填报并上传设备报价附表(表1--表3)、响应文件及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设备报价总价应与询单报价一致。*(必传项) 4.此项目控制价10.8万元(含增值税:13%、含运杂费、调试费)中选价不得高于此项目控制价。* 二、资质要求: 1.投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及代理商。 2.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行、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企业资质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生产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4.未被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 三、售后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运输到潞新公司二矿,提供7*24小时响应机制,在接到采购人电话1小时内要有响应,若电话不能解决,中选人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如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使用,中选人需限期内免费赔偿或更换,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中选人保证供货范围能够达到满足潞新公司二矿安装和生产需求。中选人负责提供有关性能测试及试运转过程的技术支持。 四、供货时间规定: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达潞新二矿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采购人于12 个月内分期支付中选人90 %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中选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采购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贴息)。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选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六、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行选择,出卖人按照安全快捷原则选择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水路、管道运输等),运费、杂费及标的物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七、交货地点: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 八、交货时间: 报价方按合同要求于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免费将设备运抵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和调试至正常生产。 九、包装要求: 包括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及运输标志。 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作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 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订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订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 0902-7278879(采购办)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合同签订主体: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
1、技术条款详见附件 2、报价人须上传技术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必须就技术要求文件中的相关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配置、供货范围等内容进行详细充分的描述,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及供货业绩)及商务响应文件(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开户行、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企业资质证明),报价期间上传附件至平台。核价过程中,无技术、商务响应文件、质量服务承诺书的,核实后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视为报价无效。 3、设备类需附设备配置清单及备品备件明细表等附件 4、设备类采购需在附件中上传分项报价表,以作为评审时重要依据。 5、设备类采购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 6、第一次公开寻源报价:生产制造商厂家参与。 7、未上传技术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及代理商。 (2)必须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法人授权委托、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企业资质证明,对供应商资质等有特殊要求的需注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生产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5)未被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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