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12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9
公告正文
关于购买2023年“i深圳”光明门户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光财〔2023〕8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3年“i深圳”光明门户运营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一、服务范围
在当前建设成果与运行成效基础上,引入互联网运营服务体系,对“i深圳”光明门户进行运营推广管理,围绕日常基础服务、内容运营服务、数据运营服务和品牌推广服务四大板块,深化服务应用场景、强化运营推广手段、优化用户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i深圳”光明门户的用户粘性,获得市民认可和口碑。
(一)日常基础服务。对门户应用服务进行巡检工作,确认门户所有对外服务内容正常运行,确保市民能正常访问。对用户互动内容进行处理。
(二)内容运营服务。以门户特色服务专区和高频亮点服务为基石,结合最新政策、服务上线、民生需求等自主输出政务类和便民服务类主题文章(全年不少于24篇)。对区级主页banner、弹窗(全年不少于18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投放。
(三)数据运营服务。对门户活跃数和访问量等指标进行跟踪统计,并根据业务分析需要生成工作月报(全年12份)和年度总结报告(全年1份),为运营推广提供数据支撑。
(四)品牌推广服务。“i深圳”光明门户全新改版上线,需进行多渠道集中宣传推广,围绕门户特色服务专区和高频亮点服务,策划设计品牌系列宣传品(易拉宝和宣传折页各不少于1份),以便更好地引导用户认知、体验门户服务。依托活动专区管理系统能力,集合区各单位发布的活动,围绕重要节日和项目运营重要节点进行专题策划(全年不少于4次),开展各类型活动向市民群众推广。
二、服务要求
(一)内容要求。为提高“i深圳”光明门户的运营水平和质量,以便民、利民、惠民为主线,结合光明区资源,与“i深圳”市级运营平台和服务联动,从活动、内容和数据等层面开展运营工作,打造多元立体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门户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二)技术要求。投标人需能够支撑“i深圳”光明门户的运营管理需要,具有内容发布管理、活动推广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能力。
(三)安全要求。支撑门户日常安全运维管理需求。
(四)其他要求。合法使用字体、图片等美术作品。
三、人员要求
(一)需委派项目经理和运营团队负责“i深圳”光明门户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2次或以上城市服务类运营工作参与经验,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至少1人以上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2次或以上城市服务类运营工作参与经验。
(三)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工程师,如需更换,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获得采购人同意。
四、时间要求
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项目估算金额:491200元(大写:肆拾玖萬壹仟贰佰元整)。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承诺参与本项目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三)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企业资质(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认证证书或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证书)、同类项业绩等证明文件;
(四)对运营服务需求的理解,运营服务实施方案和运营服务保障措施;
(五)人员学历、资质、经验、近三个月社保等证明材料;
(六)企业诚信材料(诚信承诺函);
(七)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投标方式
投标材料须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50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陈女士/朱先生:88210045
注:接收联系人仅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如需咨询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何工88210019。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9日18:00。采用邮寄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88210019
公告日期: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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