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8-330726-04-01-756252
预算金额25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姗姗150670549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浦资康复医院建设工程-医疗专项净化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667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资康复医院建设工程 已由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108-330726-04-01-75625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浦资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疗专项净化防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包括浦资康复医院建设工程医疗区域(手术部、ICU、静配中心、供应室、检验科、血库、影像中心、地下室直线加速室、以及辅助用房平面图(虚线范围内,除外围结构、电梯厅、楼梯间及各种管井以外的区域)内的医疗专项工程(含医用净化、防护系统和医用气体系统等),其中①医用净化系统:医疗区域内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系统调试;②防护系统:医疗区域内的防辐射系统;③医用气体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供应室空气集中供应系统、手术室气体系统、病房设备带及配套设施、输液轨道及隔帘轨道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用多媒体呼叫系统。包括以上系统在招标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深化设计(医疗区域的平面布局需经过医院科室确认(如有)、院感评审通过。其中静脉配置中心的平面图和施工图需配合至评审审核通过),材料设备的采购、装修、安装、检测、调试、验收、培训、保修及相关服务内容。
    2.2 建设地点:浦江县人民医院以北,亚太大道以东。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并与大楼主体装修进度同步)。
    2.4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并确保配合总包单位创建省级优质工程“钱江杯”。
    2.5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2585 万元。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以下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准从事压力管道GC1 级或GC2级压力管道的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压力管道 GC1 级或 GC2 级工业管道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Ⅰ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为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
②具有有效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或监测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③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①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上述3.1条“(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本企业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⑤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⑥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3.3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 2023 年 4 月、 5 月、6月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
    3.2.2 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
    3.2.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 其他:(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3.3.1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机电类(或建筑类)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时,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时,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
    3.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3.4 投标人均须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3.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未被列入信用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失信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5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5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4.3 招标人将于2023年07月31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3年08月15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4840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3382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6456732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7797570275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4.4.2 采用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3年08月15日17时00分前出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江浦资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浦江县中山大厦11楼
地址:
浦江县西山北路169号二楼
联系人:
郎晓松
联系人:
徐姗姗
电话:
13575926171
电话:
15067054937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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