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穗花园26宗地住宅及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2018-440605-47-03-002638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百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穗花园26宗地住宅及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半岛路2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金穗花园26宗地住宅及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半岛路2号,总投资约4860.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915.90万元);总建筑面积12658.00㎡(地上建筑面积11158.00㎡,独栋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合计1500㎡,将建26个地下车位,容积率为1.10)。
2.3 服务周期:
(1)工程设计周期:在合同签署后①总平面设计(如须要)方案设计时间不得超过15个日历天;②总平面设计审查合格后在20个日历天内提供不少于3个单体方案(每个单体方案不少于5个款式),因审查导致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③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时间不得超过20个日历天,因专家评审导致设计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④施工图设计时间不得超过15个日历天,因施工图审查导致方案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⑤施工配合阶段,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需在3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最长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工程设计任务开始的起止时间为自签订合同开始至设计使用年限止。
(2)工程勘察服务周期:中标单位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签署合同,金穗花园26宗地住宅及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用地详勘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起,10个日历天内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完整的中间资料(与正式资料相比,仅无盖章),在招标方签发进场通知书起17个日历天内完成承接的全部勘察工作(即勘察工程竣工),提供通过审查合格并满足设计及规划报建要求的正式地详勘资料;
(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试运验收合格结束且配合施工单位提交全部竣工图为止。
2.4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招标内容和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
地质勘察(含抽水试验、物探)、总平面设计(如须要)、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中标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包含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办理规划、人防、消防报建、施工图审查、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任务书: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设备、给排水、通风、消防、交通、电气、防雷、国家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智能化系统、装饰装修等专业设计;室外道路、给排水、园林景观、照明、地基处理、篮球场、物业用房等小区配套设施,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一切相关设计。
2.4.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97,043.76元(设计费约1,116,243.76元(其中包含规划总平面图设计费12,658.00元),勘察费约280,800.00元。)。
2.5承包方式:工程设计采用固定费率包干;工程勘察采用固定单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职称。
4.5.2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10月至2018年0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4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查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网页打印页,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网页打印页,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09时00分起至2018年5月11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5月23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2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年5月2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h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百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平西村福宁围金穗花园I区2号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
邮编:528000 |
邮编:510050 |
联系人:严小姐 |
联系人:何先生 |
电话:0757-82901284 |
电话:0757-83284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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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