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能源18.34GW###--中新建石玛####2GW##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1.02GW)五标段:##场区200MW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能源18.34GW###--中新建石玛####2GW##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1.02GW)五标段:##场区200MW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能源18.34GW###--中新建石玛####2GW##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1.02GW)(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5240040)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兵融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玛纳斯县北五岔镇区域
3.工程规模: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020MW,项目用地约4.08万亩,属于复合用地。共安装610Wp##组件1950000块,直流侧装机容量1189.5MWP,##厂区布置313个##并网发电单元。配电池储能153MW/306MWh.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施工资质: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EPC总承包负责人:具有以下之一
(1)具有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2)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此无行贿犯罪行为是以“裁判文书网”所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1.设计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3个##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公司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若2023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5 业绩要求
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项80MW##及以上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已签署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项目①中标公示网页截图;②中标通知书;③已签署的合同原件扫描件,须有明确的##容量;①-③内容均须提供),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工、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
3.6 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3.7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区外进疆建筑企业需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打印信息报送册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06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领取时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成功的截图,在石河子市 57 小区左岸阳光 1 栋 4 单元 8 楼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1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9楼多功能厅)纸质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1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9楼多功能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能源18.34GW###--中新建石玛####2GW##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1.02GW)(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5240040)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兵融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玛纳斯县北五岔镇区域
3.工程规模: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020MW,项目用地约4.08万亩,属于复合用地。共安装610Wp##组件1950000块,直流侧装机容量1189.5MWP,##厂区布置313个##并网发电单元。配电池储能153MW/306MWh.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99004005240040006001 | 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能源18.34GW###--中新建石玛####2GW##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1.02GW)五标段:##场区200MW工程 | 包括220MW##场区、35kV集电线路等工程的勘察、地勘、勘界、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监造、检测、到货验收、二次倒运及保管;建筑(包括五通一平)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涉网试验)、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等一切相关生产手续;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建设期各项手续办理及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征地(施工过程中的土地)协调、地方关系处理等;配合竣工结算审计、配合质监验收、技术监督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 | 21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施工资质: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EPC总承包负责人:具有以下之一
(1)具有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2)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此无行贿犯罪行为是以“裁判文书网”所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1.设计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3个##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公司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若2023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5 业绩要求
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项80MW##及以上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已签署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项目①中标公示网页截图;②中标通知书;③已签署的合同原件扫描件,须有明确的##容量;①-③内容均须提供),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工、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
3.6 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3.7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区外进疆建筑企业需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打印信息报送册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06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领取时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成功的截图,在石河子市 57 小区左岸阳光 1 栋 4 单元 8 楼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1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9楼多功能厅)纸质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1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9楼多功能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兵融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市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 | |||||
联 系 人: | 欧阳斌 | 联 系 人: | 王俊龙 | |||||
电 话: | 13579454948 | 电 话: | 0993-2089133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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