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为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关于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沈发改审字【2024】78号批准建设
3.招标单位: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4.建设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京沈高速公路至沙岭十七号路四环快速路桥下
5.项目总投资(万元):
13943
6.资金来源:
市本级城建资金列支解决
7.代理机构: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现场服务等)。
9.招标内容:
勘察设计
10.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计划工期: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25日历天。其中:勘察10天,设计15天。
施工现场服务时间:项目开工应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12.质量标准:
合格
14.合同估算价(万元):
465.00
15.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牵头人及成员)不超过两家(含二家)。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并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担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其他要求:
无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2024年8月8日08 时 00分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4日17 时 00 分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招标文件售价(元):
0.00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9日9:30时
2.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邮 编:
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
024-024-23895058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110000
开户行:
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024-83733912-82
账 号:
2100 1370 0080 5251 8656
曾丹
备注: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招标人(代理人)信息:
招标负责人姓名:周先生
招标负责人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负责人职务:无
招标负责人职称:无
文件编制人姓名:曾女士
文件编制人单位: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人职务:无
文件编制人职称:无
注:本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