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因发二次公告后报名家数只有两家分别为南京新港机电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和盐城帝茂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现在申请竞争性谈判,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活动的有效供应商仅有2家时,若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可继续进行谈判活动,或宣布终止。
一、 谈判项目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50000元/年,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
4、采购需求: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住院部、放疗中心、手术室有电梯11台及手术室货物电梯2台,为保障13台电梯正常运行,我院拟对13台电梯进行全维保服务招标。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5、服务地址: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
6、维保方式:整梯全维保(包含:机房、曳引机、控制柜和门机系统、钢丝绳、抱闸、导向轮、限速器与安全钳、轿厢、端站减速开关、限位开关、补偿链、层门、导靴、照明、轿厢按钮等所有主、零配件)做全面维修保养,服务、零件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需具有符合招标文件中电梯的保养范围。电梯生产、安装、改造、保养、维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标注出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须提供:投标函(附件2)】
7、报名时需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特种设备作业证(T1)复印件两人份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7344057690。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以上报名材料PDF文件发到1017333755@qq.com。
四、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谈判地点: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五楼会议室。
五、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元/年,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六、评标办法:根据满足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
维保期内,招标方定期对中标方的响应速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表见附件4,根据中标方对电梯维保实施情况,执行维保付款事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如达不到考核标准,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拒付维保费用。
2、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江苏省阜宁县苏州路266号
联系人:陈晟
联系电话:13951546631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上海路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7344057690
阜宁县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
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因发二次公告后报名家数只有两家分别为南京新港机电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和盐城帝茂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现在申请竞争性谈判,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活动的有效供应商仅有2家时,若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可继续进行谈判活动,或宣布终止。
一、 谈判项目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50000元/年,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
4、采购需求: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住院部、放疗中心、手术室有电梯11台及手术室货物电梯2台,为保障13台电梯正常运行,我院拟对13台电梯进行全维保服务招标。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5、服务地址: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
6、维保方式:整梯全维保(包含:机房、曳引机、控制柜和门机系统、钢丝绳、抱闸、导向轮、限速器与安全钳、轿厢、端站减速开关、限位开关、补偿链、层门、导靴、照明、轿厢按钮等所有主、零配件)做全面维修保养,服务、零件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需具有符合招标文件中电梯的保养范围。电梯生产、安装、改造、保养、维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标注出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须提供:投标函(附件2)】
7、报名时需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特种设备作业证(T1)复印件两人份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7344057690。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以上报名材料PDF文件发到1017333755@qq.com。
四、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谈判地点: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五楼会议室。
五、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元/年,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六、评标办法:根据满足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
维保期内,招标方定期对中标方的响应速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表见附件4,根据中标方对电梯维保实施情况,执行维保付款事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如达不到考核标准,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拒付维保费用。
2、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江苏省阜宁县苏州路266号
联系人:陈晟
联系电话:13951546631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上海路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7344057690
阜宁县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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