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分行2021年全行员工健康体检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5.4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4sy210713
预算金额95.45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千夫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银玥024-22525779
标书截止时间2021/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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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分行2021年全行员工健康体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0614SY210713
商 品 品 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招标公告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 项目名称:丹东分行2021年全行员工健康体检项目

  2. 项目编号:0614SY210713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拟为全行1226名员工(其中,

    在职男员工288人,在职女员工321人,退休员工617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主要包括:常规检查、超声及心电检查、放射检查、实验室项目检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服务范围:市行本部及市内各支行员工

  7. 服务周期:入围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为1年,价格有效期为1年。

  8. 项目预算:95.45万元

  9.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2家

  10.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二、公正性要求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6.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

  7. 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8. 符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企业规模要求

  9. 具有足够的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体检行业(小型)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具备《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业条件。

    五、财务能力要求

  10.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11.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2.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六、服务能力要求

  13.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所在区域;

  14. 供应商应具备工行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的配送能力。

    七、其他要求

  15. 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医疗门诊收费的有效票据。

  16. 服务能力:应具备同时服务80人以上的能力。

  1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购买:

    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的网站下载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等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请到(2)所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 文件领取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

  3. 文件发售联系人:银玥、隋勇

  4. 联系电话:024-22525779、024-22503596传真:024-22503601

  5. 联系邮箱:syzbsc@163.com

  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1月12日10时前递交至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11月12日10时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联系人:胡千夫

    电话0415-281023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银月、隋勇

    电 话:024-22525779、024-22503596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总站路支行

    账 号:3301002319200005670

标 书 价 格 500 元
开 标 时 间 2021-11-12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备 注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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