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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报送(EAST)改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编号:GXTC-CZ-A-1983184A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z-a-1983184a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少斌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雪13512243019
公告正文

受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渤海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报送(EAST)改造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XTC-CZ-A-1983184A

二、采购需求简述:

软件产品-银监标准化数据报送系统,包含原厂实施服务/系统架构调整、评分排名、数据校验、血缘关系、系统集成、邮件提醒、查询优化、打包优化等等,详见需求说明书。

三、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确保渤海银行EAST报送系统的稳定性,准确性,连续性

北京中软融鑫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渤海银行EAST报送系统的供应商,从2017年至现在协助总行解决了多家分行反馈的EAST报送问题,对总行及各分行差异化EAST报送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可保证系统平稳的上线,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其次本次需求主要是在原系统基础上优化、新增,延用原供应商能有效的保证系统的连续性。

2、确保与渤海银行其他监管报送的一致性,兼容性

该公司同时作为渤海银行监管统计平台的供应商,对渤海银行数据有较深入的了解,并且已在渤海银行搭建一套成熟的监管数据集市及监管统计平台,可保证与监管统计平台的兼容性及数据的一致性。

根据《渤海银行采购管理办法》“第七章 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第三十九条的如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品、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项目符合“(三)必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货商处购置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完成项目的采购实施。

五、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 北京中软融鑫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1号楼12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以下要求为实质性资格要求,提示和说明如下:

*附件中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务必按照附件中的格式提供。

*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请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副本中可提供复印件。

*未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以下每一条单独要求的资格文件,无论正本/副本,每份都需要单独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均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尚在渤海银行黑名单中,或处于限制参与渤海银行采购项目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或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

5.供应商须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6.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原件);

注:采购人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采购人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退还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采购人查询人签名后打印存档。采购人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渤海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渤海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7.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近2个年度(2016、2017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须签署并提供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廉政承诺书(原件);

10.须签署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保证金事项承诺函(原件)。

七、公示期限

自2019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非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 至 2019年12月30日,每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授权代表(若授权代表报名)身份证复印件

(4)保密承诺函

4.现场报名: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须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至以下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现场报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室

5.非现场报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填写报名表,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与须提供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处。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ohai_gxtj@163.com

1)非现场报名请将标书款电汇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村支行

账 号:0302080509300339763

2)标书款电汇后请及时与财务联系收款及开票事宜。

联系电话:022-23026688-1107(财务)

注:采用非现场报名方式的供应商,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时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有效报名的供应商,可于 2019年12月23日 至 2019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本。如需拷贝电子文件的,请在购买采购文件时自行准备U盘或移动硬盘等电子存储设备。

十、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31日14时30分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3906评标室

十一、参与采购活动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不适用)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活动保证金。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联系人:杨雪、张丹石

2.联系电话: 13512243019、022-2330514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3. 天津地区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室

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雪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12243019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ohai_gxtj@163.com

十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闫少斌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31486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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